Thursday 29 November 2012

任慧文:為農民工維權 建成小康關鍵

信報財經新聞 30-11-2012

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從「建設」到「建成」,雖是一字之變,卻是質的飛躍,殊不易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指標是 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GDP)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當中最難、也是最關鍵的是,要讓佔全國人口最多的農民人均收入翻一 番。



中共為何敢於提出這個目標,屆時能否達標?據北京消息人士透露,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早在十八大前已經對此作出調查研究和部署,包 括如何保護農民工權益、改變農民工地位、加快城鎮化步伐、推進農民工市民化等等,而關鍵的關鍵是怎樣切實落實頂層的部署。這對執政黨和政府都是一次能否如 新任總書記習近平所言,真心「為人民服務」的嚴峻考驗。

農民工謀求「十有」

消息人士說,國務院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11月12日在十八大記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首次公開而鄭重地表示,農民工的發展和權益維護已日益受到重視。胡錦濤總書記在十八大報 告中,強調要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可以說是順應了億萬農民工的新期待;這次中共十八大上,還有二十六名優秀農民工成 為黨代表,說明農民工為中國現代化建設作出的重大貢獻得到肯定。中國的農民工現有二點五三億,其中外出務工的農民工一點五九億,如何保護新生代農民工的權 益,已經提到政府的議事日程上。

楊志明指出,保護新生代農民工的權益,主要是努力讓他們「十有」:一、進城有工作;二、勞動有合同;三、上崗有培訓;四、幹活有報酬;五、參保有辦法;六、住宿有改善;七、維權有渠道;八、生活有文化;九、子女有教育;十、發展有目標。

這位副部長透露,對農民工的「十有」,執政黨和政府將從制度的層面努力加以解決。國務院且已作出部署,通過提升、創新、發展,讓大部分農民工由普通工種轉變為技術工種,讓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在城市就地落戶,部分轉為市民。

具體而言,在縣城所在地,農民工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就可以申請落戶;在中小城市,農民工穩定就業三年以上並符合其他條件,也可以申請落戶;在大城市,農民工落戶要符合特定的條件。

北 京政界人士指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中國農民,在改革開放中本來可以憑藉土地成為最先富起來的一群。豈料一些地方政府為發展強制以苛刻低價徵收土地,使許多 農民反倒成為最貧窮的弱勢體群。現在,政府終於認識到農民工的發展壯大改變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格局,主動保護農民工的權益,這是理所當然的。否則, 怎可稱為「為人民服務」的政黨和政府?

農民工融城「六難」

消息人士續說,要改變農民工的現狀,加速城鎮化是必 由之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調查研究指出,根據國際的經驗並結合中國國情,預計2015年中國城鎮化率在54%左右,2020年將達到59%左 右,2030年將達到66%左右。這意味從2011年至2030年間,中國將新增城鎮人口三億左右。但這過程不會一蹴而就。

現況是大量農民工在城鎮享受公民服務水平低,在城鎮落戶門檻高,難以融入城市,這也成為中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的突出「難」題。主要表現在:

一、為農民工子女提供的教育服務不足。如在義務教育方面,20%以上的農民工子女無法入讀全日制公辦中小學校。

二、農民工看病難問題突出。廣大農民工難以獲得城市正規醫院的醫療服務,患病後自我醫療的比例高。近年來農民工職業病發病人數高達總發病人數的80%以上,農民工群體性職業病不斷出現。

三、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比例低、農民工除參加工傷保險比率略高外,參加其餘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比率均未超過30%。

四、農民工工交文化服務嚴重缺乏。政府對農民工文化生活重視程度不夠,投入經費少。多數農民工文化生活貧乏,缺少最基本的文化娛樂方式。

五、 農民工住房保障程度低。大部分地區未將農民工作為住房保障對象,公租房、廉價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基本上不對外來農民工開放,很大一部分農民工仍居 住在陋屋(地下室、棚戶區、工棚等),與當地居民不同。六、農民工城鎮落戶難。一些地方的戶籍改革主要是針對本轄區的非農民戶口,對跨行政區的流動人口戶 籍基本沒有開放。

北京政界人士指出,各地政府應當落實國務院的部署,讓絕大多數在城市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穩定下來,推進農民工群體融入社會,促進社會和諧。絕不應當再歧視農民工了。

農民市民化「八題」

消息人士又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韓俊認為,要改變農民工的地位,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扎實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

一、促進農民工在城鎮穩定就業,合理穩定提高農民工工資水平;

二、逐步實現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由戶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蓋;

三、建立覆蓋農民工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促進農民工在城鎮落戶定居;

四、建立覆蓋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覆蓋面和保障水平;

五、推進農民工參加城市社區選舉,行使民主權利;

六、完善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土地權利實現機制依法保護農民工土地權益;

七、以加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為重點,增強城鎮對農民工的吸納能力;

八、進一步明確戶籍制度改革方向,逐步突破以戶籍和福利合一的社會管理制度。

北京政界人士指出,農民工市民化的過程,實質是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過程,不能把放棄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的先決條件,更不能強制性要求農民退地。誰這樣做,誰就是在剝奪農民,必須群起而阻之。

2012年11月28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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