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四日早上,過百名地政總署人員和警員殺到錦田公路錦田診所旁邊的果園,強行拆毀園內設施,收回屬於政府的土地。八十七歲的馬老太和兒子們無力地看着畢生心血被摧毁。這宗「佔用」政府農地個案有別一般個案,馬家在上世紀四十年代末已開始在該農地上耕種,政府在五十年代才徵收土地,之後一直沒有在土地上進行任何計劃。馬家六十年來以行動保育土地,令果園成為錦田公路兩旁唯一的活躍耕地。
●悉心保護半世紀 錦田公路旁僅餘農地
近月,「佔用鄉郊政府土地」繼僭建後成為輿論焦點。四月審計署報告批評地政總署管理政府土地不力,之後地政聯同數百警察進入十八鄉荔枝山莊收回官地。當時已有評論指出,「收回政府土地」成為政府打擊新界鄉事勢力的新招數。然而,不是每宗收回政府土地個案都像荔枝山莊那樣出師有名,收回馬氏果園一事就突顯出許多制度問題。
已過世的馬松徐先生四十年代末從國內來到八鄉錦田,開始在果園所在的農地種菜,馬老太稍後帶同大女兒來港團聚,一家以務農為生。當年馬家耕作的農地由原居民鄧氏擁有,直至五十年代中,政府向鄧氏徵收土地,但收回土地後卻一直沒有發展,也沒有趕走馬氏一家。馬家因此繼續在農地上經營家庭農場,直至九十年代,馬老先生病逝,馬老太身體轉差,才由種菜改為種果樹,由其中一個兒子協助打理。八十年代以後,錦田公路兩旁農地全部被私自改成露天貨倉和劏車場,馬氏的農地是至今唯一未被破壞的。
●不賠償果樹 不准取回私人財物
直到去年,地政總署突然發信要求收回土地,馬家回信反對卻不獲理會。到荔枝山莊事件發生後,地政總署變得強硬,七月四日在毫無預警下派出過百人包圍馬家,強制收回果園。地政總署人員向馬家表示,由於政府對該幅農地沒有發展計劃,因此不會像菜園村那樣賠償農作物和農業設施的損失,園內廿多樣品種、幾百棵果樹全部收歸官有。除了拒絕賠償,地政總署在行動當日,甚至拒絕馬家要求入園取回各項財物的要求,八鄉北區議員鄧貴有去信地政總署署長,亦不得要領。結果,馬家的財物和鐵皮屋均被分判商拆走。地政總署之後聘請兩名保安員,日夜看守,不准馬家成員進入。
●政府「齋收地」沒發展 馬家促開放果園惠社區
地政總署強行收回馬氏果園後,馬家最擔心的是園內廿多種果樹和觀賞植物沒人照顧。園內樹種包括荔枝、龍眼、芒果、桑子、油甘子、枇杷、番石榴、石榴、黃皮、楊桃、梨、桃、人蔘果等等(下圖)。沒有人剪草一個月,果園已經雜草叢生。
馬家成員之一、編舞家馬才和表示,政府收回果園後任由荒廢,做法無理兼僵化。他希望聯同區內的綠色組織和居民,一起向政府爭取開放果園,由社區人士管理,為八鄉錦田社區創造一個融合農墟和藝術的公共空間,推動香港鄉郊土地的保育及可持續發展。
地政總署人員向馬家表示,收回果園的目標只是收回被佔用的政府土地,沒有其他計劃,暫時不會斬去果園裏的樹。按分區計劃大綱圖,果園的農地目前被規劃作「政府、社區及機構」用途,和毗鄰的錦田診所一樣,元朗民政處表示,多年前曾聽過當局有意在該處興建體育設施,但一直沒有下文。
馬才和表示,政府處理果園的做法令他想起北角油街政府物料供應處倉庫。政府曾經開放倉庫予藝術家一年,在二○○○年逼遷藝術家後卻一直空置建築物十多年,直至最近才賣給發展商,嚴重浪費社區資源。
●車場佔官地不管 農民種田首當災
除了錦田公路的馬氏果園外,本報近月收到不同區域農民被政府收回土地的個案,包括粉嶺馬屎埔、八鄉牛徑和十八鄉馬田壆等等。受影響農戶表示,相信地政總署是受到審計署報告的壓力,要找人「交數」,遂向最弱勢的農民開刀。在全部收地個案,政府都沒有發展計劃,因此和馬氏果園一樣,不賠償農作物和農業設施。
地政總署表示,今年第二季全港完成了2924宗「涉及不合法佔用政府土地的個案」,較第一季大幅增加三分一。署方不肯透露有多少宗涉及新界農地,表示沒有作詳細分類。
在粉嶺馬屎埔耕種廿五年的黎先生(上圖中間藍衫),五月收到政府的收地令,地政表示收到投訴,指他佔用政府土地耕種。差不多同一時期,恆基地產收回一幅黎生一直租用的私人農地,並用鐵絲網圍封。時間的巧合令人懷疑發展商借地政總署逼遷馬屎埔農民,方便發展。黎生兩次向地政總署申請租用農地繼續耕種,地政總署均以對其他人不公平為理由拒絕,現正作第三次申請。
可能由於對新界土地歷史的不了解,近期有關佔用政府土地的討論,一方面用市區的標準,要求地政總署積極控制所有政府土地;另一方面則將在政府農地上耕種的農民與惡霸等同。當年英國人租借新界後,要求地主拿地契向殖民政府申報土地業權,沒有人申報的土地收歸官有。因此,當年未有人開墾的荒地、河流和山丘皆成了政府土地。後來人口增加,耕地不足,新來港農民自行在河邊和山邊的政府土地開荒耕種,不單不會被阻止,農業部門更會提供協助。政府在新界管理土地的方式一向與市區不同:市區寸金呎土,政府土地有清晰的界線,除道路外,一般都會被鐵絲網圍封,但新界有數之不盡的河流和山坡,政府根本無能力,亦沒有需要全部圍封,只能按情況或根據投訴執法。
由於長期以來寬鬆管理,形成了一種「杮子挑軟的吃」邏輯,即在地方較有勢力的產業,譬如露天貨倉和廢車場,由於沒有人敢投訴,地政總署就不會積極取締佔用政府土地情況。在八鄉北河邊和山邊,存在大量露天貨倉佔用政府土地情況,場主會在河邊政府地堆起石屎躉或架起鋼架,增加可放貨的面積(上圖),至今未聽聞有地政總署人員前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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