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传出外地户籍居民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上海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的消息。按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二套房,可享受合并计算人均住房面积不超60平方米、免征房产税优惠。这是全新的全面突破房地产调控的新政策。就是说,限购令在上海已完全被废除
刚开始还是写二三线城市偷偷摸摸调整限购令,现在轮到上海这种高房价的典型代表城市按耐不住跳出来公然抵制中央了。政府的权威荡然无存。胡温二人尚未走人,茶却凉透!!
【上海以“文字游戏”放宽二套房限购】房管局称外地居民持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购二套房,从限购政策开始实施就已执行。但去年上海出台的限购政策没有文字解释何谓户籍居民家庭,更没明确认定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外地户籍居民可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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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扩大二套房购买资格范围 多地楼市变相“松绑”
近日有传言称,上海楼市调控政策出现微调,外地户籍居民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以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即可以购买第二套房。对此,上海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一操作办法从限购政策开始实施时就已经执行,上海楼市限购政策没有调整变化并将继续严格实行。此次官方的明确表态,无疑是扩大了二套房的购买资格范围。
官方认为政策未变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楼市限购政策制定之初就已明确,所谓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概念,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持有本市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居民家庭。因此,自去年初实施限购后,持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的居民家庭,和本市户籍居民一样,已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买一套;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时不得再买。因此,不存在放松或改变的问题。
记者查看了2011年2月1日上海出台的《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包括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其中就包括限购政策。上海版限购政策明确规定,对于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供一年以上在沪缴纳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不能提供在沪纳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户籍居民,均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也就是说,上海户籍家庭可拥有两套住房,而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的,超过规定房产数量的,都属于限购范围之内。在这次出台的限购相关政策中,并没有文字解释何谓户籍居民家庭,更没有明确认定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的外地户籍居民可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即也可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两套住房。
房产中介首次听说
据记者了解,在上海官方人士此次明确表态之前,房地产从业人员以及购房者均普遍认为,所谓”上海户籍居民”就是指拥有上海户口的居民,没有人会想到居住证满3年的非上海户籍人士也可算作户籍居民。记者从上海中原地产、汉宇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多家房产中介均了解到,由于不知情,从未有居住证满3年的购房者再买第二套房的实际操作案例。
“我们也是最近才听说,以前从没有想到这么操作。政策上面从没说过居住证满三年的就算上海户籍人士,所以我们从没操作过,客户也不知道,没有人问过我们。”一位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记者从一位区交易中心内部人士处获悉,此前该区交易中心从未收到过可对居住证满三年的非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房放行的通知,因此从来没有此类人士购买二套房的操作案例。
上海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的住房限售政策没有改变,上海市政府也已经明确,本市将继续贯彻国家关于房地产调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政策不改变,力度也不放松。但事实上,此次上海的官方表态无疑放宽了第二套房购买资格的范围,使更多家庭拥有了购买第二套房的资格,对市场成交来说是一大利好。
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告诉记者,此前仅浦东新区对居住证满三年的外地购房者放开了购买第二套房的口子,现在上海市房管局公开表态,无疑将使全市普遍效仿。
近期,天津部分楼盘开始针对外地购房者主打”限外放松”牌,宣称可以帮助购房者补齐社保缴费证明。据了解,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天津,三亚、佛山、长春等多个城市均存在变相放松限外令迹象。
业内人士认为,多地放松首套房贷以及变相放宽外地人购房条件有深层原因。2011年以来楼市与土地市场低迷,给地方政府偿债带来很大压力,不少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存在”松绑”冲动。受制于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存在弱化执行限购政策的利益驱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可能会面临更多困难。
楼盘促销主打”限外放松”
“只要您名下没有天津的住宅类房产,那么一年社保的限制我们可以帮您解决。”近期,合生珠江地产旗下位于天津宝坻区的京津新城项目,在面向北京地区客户营销时,便开始主打”限外放松”牌。据京津新城的售楼人员介绍,由于多数项目销售的是期房,而房产证办下来还得有1-2年的时间,外地客户购房后有充足的时间补齐当地1年社保缴存证明。”当地社保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对这种做法也持默许的态度。”
“现在地方不可能违背国家的楼市调控基调和精神,但一些地区政策执行存在变通之处。”三亚海棠湾一位开发商透露,当地政府对非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购1套商品住房的政策,但由于建设、民政、公安等系统尚未联网,今年开始,外地居民购房已基本不受限制。
上述开发商介绍,只要能拿出不同的身份证,三亚市住建部门就能给外地客户购买的房产备案。
无独有偶,天津、西安、佛山、珠海等城市对非本地居民购房,要求提供至少1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而这些城市的有关机构均存在代为补缴个税及社保证明的”业务”。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这些”限外”相对宽松的城市,部分开发商已将补缴的税款或社保费用纳入总房款,外地人购房时可直接予以减免。
据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提供的最新调研结果,自2011年10月以来,佛山、杭州、天津、成都、厦门、武汉、合肥、南京、常州、吉林、中山、长春、芜湖等10余城市出台不同角度的楼市微调政策,政策微调的内容涉及限购变化、土地出让、普通住宅标准、税费优惠以及购房补贴等。
其中,马鞍山对自住性住房需求与高层次人才购房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杭州对在经济开发区注册、纳税和经营的企业员工首套购房发放补贴;长春与从化对购房落户适当放宽条件。另外,北京、上海、天津、武汉等城市放宽普通住宅标准,芜湖打算出台购房减税政策,成都拟放松对购房者的资格审查等。
在楼市调控政策不动摇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试图给楼市”松绑”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有关部门的警觉。其中,芜湖、佛山、成都等城市的政策因过分放松触及”红线”而被叫停。但一位资深地产界人士透露,目前,二三线城市暗自微调或变相放松政策的现象已不是个案。
“在珠三角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城市及三亚等旅游城市,外地人购房一直占据相当大的比例, 限外对当地房地产市场打击很大。房价一旦有所松动,这些城市便有了放松限购的理由和动力。”21世纪不动产首席分析师常智认为。
在限价方面,广东中山成为首个”松绑”的城市。从1月22日开始,中山市将住房限价由去年的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在这个标准之下成交的商品房均可正常进行网上备案。此次提高限价,中山市有关政府部门既没下发文件,也没有在媒体上公布,只是在春节假期的第一天实际开始执行新标准。
首套房贷宽松暖风渐起
“现在,四大国有银行审批房贷的速度比去年底确实快不少。”一家全国性房地产公司的营销主管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不仅是房贷,银行对于开发贷放款的审批速度也比2011年三、四季度快了很多。
专家认为,去年12月以来,央行连续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出来的流动性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更为重要的是,当商业银行拥有较为充足的信贷头寸后,”优先保证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将变得”得心应手”。
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发现,近期,商业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相比2011年底已有明显降低。工、农、建、交等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已回归基准利率。在部分城市,外资银行还对资质好的贷款人提供利率优惠。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介绍,目前在北京市场上,各家银行首套房贷款均可以执行基准利率,少部分银行针对优质客户已再次出现95折甚至9折的优惠。
2011年三季度开始,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不少商业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或1.05倍。但从今年开始,多数银行将首套房利率调整至基准利率。据了解,房贷申请审批时限已经有所缩短。
信贷暖风渐起,同样让地方政府”活络”起来。就在央行提出”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满足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后不久,2月9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福建省将落实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在”保刚需”的大旗下,常州、南京、吉林、合肥等城市均放宽公积金的使用政策,并不同程度上调可贷款额度。其中,南京将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而在吉林市,居民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住房,则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如果首套房贷款已还清,且人均居住面积未超标,则购买第二套住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土地财政弱化限购执行
“二三线城市的地方政府不像北京、上海那么有钱,严厉的楼市调控已给不少地方带来财政压力和债务风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认为,目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局面很难改观。
楼市的冰冻,一方面造成土地出让金锐减,另一方面也导致房地产市场交易税费的降低。业内普遍认为,地方政府”暗战”楼市调控,一些地区甚至试探调控”底线”,主要是财政压力所致。
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约1.59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本级收入32580.74亿元的48.8%;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约2.7万亿元,相当于同期地方财政本级收入40613.04亿元的66.5%。在地方有些县市,土地出让金占预算外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50%,有些甚至占80%以上。
但在国家进行房地产宏观调控后,土地收入明显萎缩。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13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8634.4亿元,同比减少13%。其中住宅类用地同比减少24%。2012年,地方土地财政收入预计将进一步下滑。很多地方政府已大幅调低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
除土地出让收入外,开发税费损失也让地方”头疼”。据了解,个别城市房地产业产生的财政收入占其总收入的七成以上;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带来的税费约占三分之二。
专家指出,由于商品房税收下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以及地方融资平台清理等因素导致地方财力减弱。与此同时,地方财政开支,尤其是民生开支却在上升,收支缺口越来越大。
更为重要的是,地方债清偿的压力也在增大。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估计,2012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与其他相关债务三类共计达1.84万亿元。楼市与土地市场低迷,而其他收入尚未填上,这将对地方政府偿债带来很大压力。
专家认为,受制于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存在弱化执行限购等调控政策的利益驱动;今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很可能会面临地方土地财政利益的更大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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