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 1 月表示,屬意為電話儲值卡(俗稱「太空卡」)實名登記,並隨即展開諮詢。香港記者協會今日(16 日)就此諮詢發表意見書,其中提出,一旦容許執法機關在沒有法庭手令的情況下取得電話卡用戶的資料,擔心令記者難以保護消息來源,更令知情人士不敢向傳媒提供資料,削弱傳媒的監察功能。記協同時指出,電話卡實名登記勢必阻礙傳媒工作,反對設立此制度。
政府展開諮詢時建議,市民日後每人最多可登記 3 張「太空卡」。當局亦建議,在「迫切或緊急事件的特殊情況」下,執法部門如能獲取一名不低於警司職級的人員授權,就算沒法庭手令也可要求電訊商提供資料。
一台直播器材已需 8 張卡
記協表示,諮詢文件沒有釐清「迫切」或「緊急」的定義,憂慮會導致執法部門權力過大,使傳媒無法保護消息來源,甚至令公眾誤以為記者會為執法部門搜集情報和證據,令知情人士不敢向傳媒提供資料,削弱傳媒的監察功能,建議法例不應容許執法機關,在沒有法庭手令的情況下取得相關資料。
記協又指,政府立法的原意是打擊匿名罪案,傳媒購買電話卡用作新聞活動用途,與匿名罪案無關,然而電話卡實名登記勢必阻礙傳媒工作,反對設立此制度。文中舉例指,一間傳媒機構有數百名員工,單單一個直播器材已需要同時使用 8 張電話卡,而且大多需在多於一個地點時進行直播,所需電話卡數量遠超文件建議的上限,批評諮詢文件無考慮傳媒行業的需要,建議政府應取消傳媒機構擁有電話卡的登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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