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4 July 2020

惡法賦予政府權力無限擴張 民主人士著作要覆檢

港版國安法實施才4天,全港已瀰漫白色恐怖。康文署轄下的公共圖書館,對多名民主派人士的書籍進行覆檢,當中包括學者陳雲的《香港城邦論》、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的《我不是英雄》,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陳淑莊的《邊走邊吃邊抗爭》等。

據圖書館網頁顯示,以上書籍的館藏現況都是「覆檢中」,並顯示「目前沒有項目在館內架上可供外借」。

圖書館職員向傳媒透露,收到上級通知將以上3人的部分著作下架,書籍狀態改為「覆檢中」。需覆檢的書單包括陳雲的《香港城邦論》、《香港城邦論2》、《城邦主權論》、《香港遺民論》和《身土不二》;黃之鋒的《我不是英雄》和《我不是細路:十八前後》及陳淑莊的《邊走邊吃邊抗爭》等。

黃之鋒周六(4日)在網上發文回應指,《我不是細路 : 十八前後》書中內容並不涉及任何主權憲法問題,亦沒有任何與國際戰線有關的內容。他認為,事件反映《港區國安法》是以言入罪的工具,並質疑白色恐怖不斷彌漫。另外,陳淑莊則發文指,原本沒預料自己的書籍涉及其中。

另外,教育局周五(3日)向全港學校發通告提醒師生識法和守法。教育局表示,《港區國安法》的立法目的在於維護國家安全,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一般香港市民,包括學校人員和學生不應及不會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不會受影響。

教育局指會盡快就如何在學校管理、學習活動等方面提高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提供更詳細指引;又會繼續透過不同科目和全方位活動推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教育,提升國民身分認同,「幫助學生以理性和正面的態度認識國家安全及有關法例,讓學生自覺地遵守《港區國安法》及其他香港現有法例。」

而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批評港區國安法多條條文定義含糊,沒有明確訂明分裂國家的行為,稱不明白為何唱歌、舉旗或叫口號可視作分裂國家。

陳文敏在港大法律學院一個論壇上表示,港區國安法多條條文有可能牴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例如列明除非法官信納被告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否則不得保釋,他質疑近乎是有罪推定,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此外,「國家機密」、「 國家安全」及「勾結外國勢力」亦沒有清晰定義。

陳文敏稱,不會質疑保護國家安全的需要,認為政府贏得人民信任和尊重,正是國家安全的最佳保障,威嚇和鎮壓只會適得其反。




from RFA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library-07042020090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