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美国之音
总部在纽约的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等十七个非政府组织星期五(7月31日)发表联名公开信,敦促各国外交部长应拒斥(不接受)中国在香港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以行动护卫香港人权。
这封公开信已寄给40国政府,包括欧洲联盟所有27个成员国和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印尼、日本、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韩国、斯里兰卡、泰国和英国。公开信提出各国政府为维护香港人权及惩罚那些危害人权的人所应采取的各种政策选项。对各国政府的建议包括对制定和执行港版《国安法》负责官员实施定向制裁,以及公开拒绝配合该法有关治外法权的条款。
据人权观察网站,该组织的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短短一个月内,中国和香港当局已经表明这部新法的功能在于镇压,而非维护国家安全,这令人遗憾。” 她说:“有些国家已采取初步抵制措施,但协同一致的反应才能展现对港人的声援。”
支持民主的12位香港立法会参选人星期四(7月30日)被取消参选资格(DQ),理由是他们从事了与境外势力勾结、有颠覆政府的意图、反对基本法和谋取立法会多数以瘫痪其运转。此前,争取“真普选”的占中发起人之一戴耀廷教授7月28日遭香港大学解雇,此举被认为是港版《国安法》对香港学术自由产生的极大负面肃杀影响。
联署信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未与香港人民协商的情况下,径自颁布了香港版《国安法》,并提出了广泛的禁制令,涵盖定义不明确的‘行为’和‘活动’ ,其中包括一些原本应受到香港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国际法所保障的和平行使的基本权利”。
联署信指出,港版《国安法》“规定了对分裂、颠覆、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严厉惩罚,包括终身监禁,却没有明确阐明哪些具体活动会遭受此类指控”。
联署信认为,港版《国安法》与香港人民的经验和权利形成鲜明对比。“自1997年7月1 日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香港居民一直都能享有言论自由、参与政治、加入公民团体、进行和平抗议的权利,不必担心被捕。这些权利是由独立和专业的司法机构、自由的媒体以及对法治的尊重来确保的。2019年抗议活动爆发,正是因为《逃犯条例》修正案威胁了香港的法治而引起广泛关注以及港人对普选的扩大诉求。中国政府却以《国安法》来回应这些诉求,无疑反映了中国政府对保障国际人权法的蔑视”。
除人权观察之外,在这封公开信签名的还包括:独立学者安卓雅・沃登(Andrea Worden)、对华援助协会(The China Aid Association)、中国人权捍卫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公民力量(Citizen Power Initiatives for China)、全球基督徒团结阵线(CSW)、对话中国(Dialogue China)、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乔治城亚洲法中心(Georgetown Center for Asian Law)、香港民主委员会(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香港观察(Hong Kong Watch)、中国人权(Human Rights in China)、人道中国(Humanitarian China)、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nternational Campaign for Tibet)、国际西藏网络秘书处(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 Secretariat)、维吾尔人权项目(Uyghur Human Rights Project)和共产主义受害者纪念基金会(Victims of Communism Memorial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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