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四川泸州群体性事件官方通报后,网络上关于该事件的一条微博再次引发转发热潮和热议。
10月18日晚22时12分新浪微博认证名为“坏坏的人”,实为南方都市报深度报道部记者刘伟的一条微博发布。微博称:“其实一切今天也尘埃落定:家属在协议书上签字,尸检完毕,晚上火化。家属拒绝透露协议内容与赔偿金额,只是不断笑称:一切都满意,现在就不麻烦你们媒体了,——不过可以留个电话,如果有需要,再找你们。”
该微博引来转发热潮。《财经网》引用此微博并转发“【夜叹】泸州事件死者家属对记者笑称:一切都满意,现在就不麻烦你们媒体了。”
这两条微博引来中国网民的议论。
@好吃刘布斯:相信不是蓄意杀人,但为啥要用国家的钱去陪?斗欧不属于警察工作犯愁吧。
@问月生:这里的“不断笑称”所带有的“引导性”,是蛮不负责任的,或者言辞太少并不清楚当事人真实的想法——这“笑”是很满意,觉得人死得值得?人心对人心,有时又太不信任了、太少宽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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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海伙子04:真的是一个国家的绝望缩影,一个没尊严的国家缩影。这就是给人强暴后给赔钱了事开心愉快!不感绝望吗//@倩烨归来:今年不止一次遇到受害人及家属利用媒体向当局施压谈判了。都说个体弱小不应过于苛责,但这样的当事人,总是让我们很绝望。//@Z_燕小云: 社会烂掉了 //@陆亚明:笑?笑?笑?这特么还是人吗?
@问月生:这是很正常的,对此倒没必要“绝望”。维权人,在找媒体时,大多都希望借助媒体作用而迫使政府妥协,解决其问题。维权人之所以维权是因为其权利被侵,在政府不可能被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在事情不可能被恢复到事发前的情况下,大多当事人最好的期待就是:至少在赔偿上有所体现的解决。
@弱弱双水解:之前辟谣说是因病猝死,既然这样交警有赔偿责任吗?责任怎么划分的?尸检报告出来了吗?凭什么允许火化?如果真是打死的,赔偿只是民事责任,刑法摆在那难道是摆设?
@李大超:哎。。。人命与钱,他们的目的达到/@苏湘迅: 讽刺?我觉得笑不出来,除非不是人,和表叔一样的心态! //@东方尔雅:是记者写错了还是死者家属真的“笑”称,家里死了人,还能笑的,没毛病吗? //@里戈:笑?为什么? //@财经网: 【夜叹】泸州事件死者家属对记者笑称:一切都满意,现在就不麻烦你们媒体了。
@陈清谈:【家属笑称】//@何三畏: 这个帖子耐人寻味。
@dl海的诉说:一切都满意此事已摆平//@小党: 这估计是花的维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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