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一個叫做「禁毒常務委員會」,這個組織已經很多年,但毒品問題卻是不斷推陳出新,不見得可以得到禁絕。
但既然特區政府這麼迷信權力,以為可以控制人的思想及動機,建議特區政府倒不如考慮加開一個「禁語常務委員會」試試。第一個任務應該是列出一份禁語清單,好讓香港市民有所依據。將來就算要拉要鎖,也是自己攞嚟,心甘命抵。
要禁這個,要禁那個,是迷信權力的政府經常用的方法,也是經常會犯的觀念錯誤。而且往往其身不正。就舉一個政府經常說要「禁」的事務作例子。
據說1949年中共立國之後,「禁娼」成為了毛澤東領導下的新中國的其中一個重要任務。當年毛澤東指示第一任公安部長羅瑞卿說,「新中國絕不允許娼妓遍地、黑道橫行, 我們要把房子打掃乾淨。」陳毅、羅瑞卿等開國元勳於是也赤膊上陣,親自指導「禁娼」攻堅戰。
據說,當年的上海、北京和中國許多城市,僅僅用了七年時間,就全面徹底地消滅了公娼、暗娼等各種變相賣淫活動。
周恩來有一次在國際會議中,被問到中國有沒有娼妓,還十分自信地答「有,全部都在台灣」。如果周總理還在,面對今天中國大地鶯歌燕舞,面對同樣問題,不知又會怎樣拆!
當年,在名義上是宣稱用了七年時間就徹底消滅了公娼、暗娼,但卻沒有說已經消滅了「私娼」。實際上,私娼一直都存在,而且是得到政府的組織、安排和培養,主要服務對象正是這些高層領導人。當然會用上「見習生」、「護士」、「祕書」這些名目。其中又似是以「解放軍教舞團」的名義最廣為人知。這個所謂歌舞團,星期都起碼有一次,把一批一批年輕少女送進中南海,以唱歌及伴舞為名,給最高領導人選擇享用。
希望這一次,站在國家安全的立場,政府不要做得如此虛偽,例如要強制某啲帶有殖民地色彩的領導人名字改名,點可以叫「振英」或者「英年」,簡直離晒譜,直頭係叛國!淨係睇名都知道極可能會勾結外國勢力。最起碼都係矮化自己嘅偉大祖國。
如果今天可以指出某一句說話唔講得,或者可能遲啲會說諗吓都有罪,那就一定要切切實實,責成這個建議中的「禁語常務委員會」把所有要禁的「禁語」清楚列出。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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