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第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周四閉幕後,新華社昨發布該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內容仍未提及中 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涉及的貪腐醜聞,但強調政法委應「帶頭依法辦事」,似乎意在言外。此外,《決定》提及「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 軍」,呼應昨稍早公布的徐才厚案偵辦進度。
周永康7月遭當局「立案審查」的消息傳出後,外界盛傳四中全會將為其下場定調,但至今沒有任何消息,昨公布的《決定》也多環繞著以黨領政、依法治國的口號式論調。
《決 定》全文達1.6萬多字,但其中涉港澳台部分約350字。在港澳方面強調要「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 本法》辦事。」言下之意,北京當局拒絕接受與《基本法》規定不符的特首選舉「公民提名」機制。香港時事評論員林和立認為,雖《決定》未提佔中,但充分反映 北京當局強硬的態度,若佔中在下月11日舉行的亞太經合會議(APEC)結束前仍未解決,中央就會硬起來,可能採取武力清場。
在對台政策方面,《決定》強調「運用法律手段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對此,我陸委會昨強調,大陸方面未正視兩岸現實及尊重台灣民眾選擇;雙方應透過協商與交流,累積善意,增進相互瞭解,才是務實穩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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