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31 October 2014

「依法治國」能否把中國導向憲政?

2014年 10月 29日

中國新華社10月28日全文發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習近平主席關於這份文件所作說明的全文。
外界觀察人士研讀研究這份近17000字的《決定》,梳理脈絡、提煉精髓、分析意義之時,中國其他官方媒體和網媒都推出或轉載了這份文件的「內容摘要」,比如 18句話讀懂《決定》、25句話讀懂《決定》,也有一張圖讓你讀懂《決定》、三分鐘速讀理解《決定》,等等。
同時,各主要官媒也依慣例採訪並引述了一些中國法律界學者對《決定》本身以及「依法治國」概念的詮釋。
《人民日報》在網絡版上提供了「解讀:習近平為啥說要理直氣壯地講黨的領導地位?」,直切長期以來圍繞中國的法制、法治、政治體制和中國特色的辯論的焦點,即中國共產黨和憲法、法律的關係。文章強調了「理直氣壯地」堅持黨的領導地位的重要性。
中青網報道說,周二(10月28日)傍晚《決定》和習主席關於《決定》的說明全文發表後,根據中青輿情監測室抽樣10月28日18時至21時的2000條輿情統計,「『點讚』同時『期待落實』之聲是第一時間的輿論主流,佔到總量的63.5%」。
另外,報道稱《決定》裏提到的「憲法日」和「宣誓制」獲讚最多。
憲法
這兩項都是習近平在「說明」中提到的。「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是習近平重點闡釋的「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之一,確切地說是十個問題中的第三個。
《決定》把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以普及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並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以助「彰顯憲法權威,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
關於憲法部分的解說不但是中國民眾關注的焦點,也是外界中國事務觀察人士以及權益人士關注的焦點。
博 客作者章文評論說,「36年來的事實擺在那裏,無比清晰地告訴世人:只要前提是「堅持黨的領導」,就不可能建立違憲審查機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 「依法治國」當然會有的,可能還會進一步強調和強化,但那是黨在依法治他的反對者,是「專制」,與「法治」一點關係都沒有。
也有網友認為,即使「憲政」在中國仍是個令不少人心悸的字眼,因主張依憲辦事的權益人士還有不少在囚,但「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其實施和監督制度要健全,這句話從習近平嘴裏說出來,總比沒有說要好。
糾結
中國法律業者或許比西方觀察人士對「黨和法的關係之糾結」感觸更直接。
律師袁裕來注意到,《決定》中一方面強調依法治國的全過程都必須堅持貫徹黨的領導,另一方面又規定要「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按字面理解,在當下的中國現實中,各級黨政幹部可能因此面臨兩難處境:干預則可能被追責,不干預則難以貫徹黨的領導。這個模糊和灰色區域,或許仍是學術探討目標和不同政見陣營的戰場之一。
對《決定》的出台乾脆不以為然的也有,包括北京知名自由派學者崔衛平。她在微博上調侃說:終於摸到那塊石頭了。不斷地丟棄,是為了不斷地將它找回來,也不斷驚喜地告訴大家「找到啦」。接著再丟棄、再找、、、、、、
此言引來大量「讚」。
多維網上有更直接的批評:當黨的路線正確時,法律是公正的,但當黨的路線錯誤時,法律就為邪惡的。誰來保證黨的路線不出現反右,文革,和六四呢?
還有多維網友認為:堅持共產黨不在憲法下面運行,法治就是個屁話。
有網友認為《決定》中所說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包括了共產黨在內的所有組織和黨總書記在內的所有個人。
也有反駁者認為,「共產黨不是組織,是執政黨,這就是預留的後門。」
旅 居澳大利亞的博客作者楊恆均日前發表博文說,法治的關鍵是憲政,「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治黨」與「依法治官」,而絕不僅僅是所謂「治民」。新一屆領導 班子上任後在反腐倡廉與制定改革開放的宏偉計劃上取得了初步成績,但如果沒有法治的保障,這一切都可能只是曇花一現。就像過去幾十年反復發生的那樣。
黨和法
學者Shannon Tiezzi 10月23日在《外交官》(也有譯《外交學者》,The Diplomat)雜誌上發表文章,分析依法治國能否引導中國走向憲政。
作者認為,根據中國官媒、黨媒的有關表述,「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在經濟,包括限制官員干預市場、遏制腐敗,與「人治」針鋒相對;而在這個總體思路框架下,可以看到中國可能在尋求實施西方社會所理解的那種法治,即法律制約掌權者對權力的運用。
但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接受中央電視台採訪時表示,權力應該在法律之下,而這正是中國目前的問題。一面是諸如《南方周末》新年致辭中關於憲政和「中國夢」 的部分遭新聞刪查,倡導憲政的權益活動人士許志永被判刑入獄之類事實,另一面是習近平親口表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而依法治國必須在黨的領導下進行。
這實在令人費解。
Tiezzi判斷,習近平的想法是,黨作為整體應該在法之上,控制法為黨的利益服務,但黨員則在法律和憲法之下,在省市以下推行法治;迄今為止最能說明問題的一個跡象,就是地方司法與行政分離。
從剛發表的《決定》全文來看,最高法院設巡迴法庭,也將是對地方黨政權力的又一項制約。
網民 「老崔說事」重覆了許多人一直認為的觀點:中國不缺法律,缺乏的是嚴格執行法律的人。
還有網民表示,洋洋萬餘字的文件,讀來讀去,想來想去,最後想明白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那就是「處理問題法律說了算;法律怎麼說黨說了算」。
新浪微博用戶霧雨嘩啦啦啦啦指出,「我發現完善兩個字用的最多,這兩個字只能彰顯不足並不能確定可以改正!」
(撰稿:郱書 / 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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