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2 June 2013

一维吾尔男子“7·5事件”后狱中死亡 尸体移交家属

维吾尔在线讯 (通讯员 Awat) “7·5”事件后一天,一位名叫肖克来提·吐尔逊的维吾尔男子被警方逮捕,后转到伊犁霍城县公安局。两个月后,霍城县公安局将肖克来提·吐尔逊的尸体交给其家属,并称其在审讯过程中因心脏病突发而死亡。家属称肖克来提无心脏病,是羁押期间被刑讯逼供致死,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肖克来提·吐尔逊和女儿 | 维吾尔在线

肖克来提·吐尔逊,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霍城县人,在乌鲁木齐从事个体生意,被捕时31岁。2009年7月6日,肖克来提·吐尔逊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分局的警察从其处所中带走,并于同年7月16日转交给伊犁州公安局,同年7月24日又被转到霍城县公安局。霍城县公安局称,“肖克来提·吐尔逊无罪,几天后会被释放”。

但2009年9月19日,霍城县公安局将肖克来提·吐尔逊的尸体交给了其家属,并称其在审讯过程中因心脏病突发而死亡。

但在对死者尸体进行鉴定时发现:死者全身青肿,两臂、两腿均有铐痕,脑补有电击留下的严重伤痕,额头有一厘米伤痕,右臂青肿,证明肖克来提是经过严刑拷打,暴力伤害后导致的死亡。家属坚称肖克来提无心脏病史,是羁押期间被刑讯逼供致死,要求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按照“7·5”事件无辜死亡人员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据死者家属介绍,事隔一个月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了肖克来提无罪的书面证明和系心脏病死亡的判决书,但几天后有将判决书从死者家属手中强行夺走。

肖克来提的父亲吐尔逊·依仙表示,霍城县公安局还在肖克来提墓地安装摄像头,并监控死者家属一举一动,阻止死者家属上访和反映情况,警方是在故意销毁证据,隐瞒事实真相,掩盖犯罪事实。

肖克来提·吐尔逊的父母 | 维吾尔在线

据悉,肖克来提·吐尔逊的家属确实得到了13万元的赔偿,但霍城县政法委在相关回复文件中称,“霍城县公安局并未赔偿肖克来提·吐尔逊13万元,而是由霍城县委、县人民政府为为其解决各项救助资金13万元。其中:偿还肖克来提·吐尔逊生前银行贷款3万元、解决其父母大病医疗求助3万元、扶贫帮困资金2万元,农作物受灾补助2万元、江苏援疆慈善救济资金3万元”。

而在关于死者家属上访一事的答复中,霍城县政法委称,“现已明确上访者的儿子肖克来提·吐尔逊系‘7·5’事件分流人员(涉嫌犯罪),在审查过程中因心脏病突发,经霍城县江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外,霍城县政法委驳回死者家属的要求,并称“吐尔逊·依仙要遵纪守法,懂得感恩,不要再向党和政府提出无理要求”。

霍城县政法委的答复文件 | 维吾尔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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