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2 June 2013

斯诺登被控三宗罪,三罪并罚最高服刑上限可达30年

周五,美国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称,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简称NSA)前承包商爱德华·J·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向《卫报》(The Guardian)及《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Post)泄露机密信息,由此已被控违反《间谍法》(Espionage Act)及盗窃政府财产。斯诺登泄露NSA文件一事已在美国激起了有关政府监视合理限度的全国性辩论。

周五公布的三项指控每项都附有最长可达10年的刑期,三项加起来就是30年。但是,斯诺登很有可能被起诉,也很有可能面临额外的指控。盗窃指控之外,《间谍法》项下的两项指控是“未经授权透露国防信息”及“故意向未经授权的人士透露机密通信情报信息”。通信情报是技术术语,指的是监听及其他电子窃听行为。

6月14日,负责处理许多国家安全案件的弗吉尼亚东区联邦检方提出了上述指控。美国官员称,他们已经向斯诺登疑似藏匿地香港的官方发出请求,要求后者在美国准备好诉状及引渡请求前扣留斯诺登。引渡他的尝试可能会引起漫长的法律战,结果也不确定。根据美国及香港之间的引渡条约,政治犯不被引渡,而斯诺登可以说,自己面临的指控本质上属于政治范畴。

香港拥有一定的自治权,与国家安全及外交有关的事务却由北京的中国政府控制。周六,曾担任香港保安局局长的议员叶刘淑仪(Regina Ip)称,香港官方“别无选择,只能遵命”发出搜捕令,而且,“我们的警察将会出动,最终找到斯诺登”。

但是,她说,斯诺登可以通过自称“政治犯”来拖延任何引渡要求,也可以申请避难,“这种案件可能会耗上10年的时间。”

上周,数以百计的民众冒雨在香港美领馆外举行了抗议,要求官方不要配合美国提出的任何引渡要求。共产党控制的内地报纸《环球时报》在最近的评论中称,引渡斯诺登“是不可想象的”。

首先报道斯诺登面临指控的是《华盛顿邮报》。算上此次指控,奥巴马总统任内已经发生了7起政府官员因向媒体泄露秘密信息而获刑事指控的事件。在以往所有总统任内,类似指控只出现过三次。

周五,斯诺登度过了30岁生日。从夏威夷NSA监听站离职后,他于上月携带四台笔记本电脑逃到香港。他向英国报纸《卫报》泄露了几百份高级别机密文件,该报由此刊发了一系列有关美国及英国窃听行为的揭露文章。他还向《华盛顿邮报》泄露了文件,只不过数量较少。

斯诺登的泄密举动打开了一扇前所未有的窗户,让人们看到了NSA监视活动的细节,其中包括收集美国境内几乎所有电话的记录,以及通过谷歌(Google)、雅虎(Yahoo)、微软(Microsoft)、苹果(Apple)及Skype等主要美国网络公司收集外国人的邮件。

斯诺登称NSA的举动侵犯了美国人及外国人的隐私权,还说他为此感到震惊。他告诉《卫报》,他之所以泄露这些文件,是因为他认为,监视的限度不该由政府官员秘密决定,决定权应该属于美国公民。

美国情报官员称,斯诺登泄密严重损害了国家安全,原因是此举为恐怖分子及其他人提供了如何躲开情报网的信息。

斯诺登的支持者,包括一些与反秘密组织维基解密(WikiLeaks)有联系的人士在内,代表他与冰岛官方进行了接触,并询问冰岛是否愿意为斯诺登提供庇护。然而,冰岛内政部长说,斯诺登必须要在到达冰岛之后才能递交避难申请。

与维基解密有联系的冰岛商人奥拉佛·维尼尔·西古尔文松(Olafur Vignir Sigurvinsson)告诉记者,他的私人飞机已经做好准备,随时可以将斯诺登接到冰岛。但是,美国的指控及拘留请求可能会阻断斯诺登到达冰岛的任何努力。

《卫报》专栏作者格伦·格林沃尔德(Glenn Greenwald)收到了斯诺登泄露的大多数文件,他发推文炮轰奥巴马政府的《间谍法》指控。他写道,“把消息捅给报纸,让本国公民知道政府的秘密行动,怎么能算是‘间谍行为’?”

周五,在最近一次公布斯诺登所泄露的文件时,《卫报》报道称,英国情报部门对数以百计的光纤通信线路进行窃听,并与美国情报部门分享大量电子邮件及网络交流信息。该报称,英国情报部门政府通讯总部(GCHQ)有一个名为Tempora的项目,借此窃听英国国内外约1600条高流量光纤线路当中的200条,并且力图把这方面的能力提高到同时窃听400条,获取数量惊人的信息。

几十年来,GCHQ一直与NSA密切合作。这些文件显示,GCHQ可能将这些线路上的通讯内容储存3天,并将记录谁在何时与谁联系的所谓元数据储存30天。在这段时间里,GCHQ和NSA的分析员可以在储存的数据中搜寻值得注意的信息。

GCHQ的行动名为“掌控互联网”(Mastering the Internet),一经披露便引起了隐私捍卫者的质疑:碍于法律和法规的规定,NSA不能收集有关美国人的某些信息,那么,NSA是否能从GCHQ手中获得这些信息呢?

NSA女发言人朱迪斯·埃米尔(Judith Emmel)称,NSA并未利用外国伙伴来绕开美国限制。她说,“有关NSA依靠外国伙伴来规避美国法律的任何说法都纯属不实之词。”

从历史上来看,NSA一直都领先于GCHQ,也领先于所谓“五只眼”情报共享网络中的其他三家监听机构,即加拿大、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类似机构。

但是,在斯诺登泄露的一份文件中,NSA官员称,GCHQ现在“收集的元数据比NSA还多”,并且正在与NSA合作处理这条数据洪流。

《卫报》只刊登了最近文件的少量片段,尽管如此,其中一份却有可能使NSA局长基斯·亚历山大将军(Keith Alexander)尴尬不已。

《卫报》贴出的文件引用了亚历山大将军2008年6月访问NSA曼斯希尔站期间的言论。曼斯希尔站是NSA在英国北约克郡的主要监听站。

文件引用他的话说,“为什么我们不能一直收集所有的信号呢?对曼斯希尔站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很棒的夏季项目嘛。”

一名以匿名为条件解释该言论的美国官员称,“亚历山大将军此番言论只是一句被人断章取义的调侃,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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