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2 March 2013

“松江死猪事件”必须要有人负责

刘鹏
3月11日,记者从松江多个部门了解到,从5日发现死猪至今,松江水域内已经打捞死猪3323头。由于担心死猪腐烂影响水质,打捞工作仍在继续。但因为死猪数量太大,松江本地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目前松江环卫局已向上海市申请支援,建议对死猪进行集中处置。(3月12日新民网)

从5日最初消息显示有45头,到之后的1200头,再到截止3月11日的3323头,因为打捞工作还在继续,这一数字难免还会继续飙升。不断增长的数字让我们惊心的同时,显然还有一些重要疑问萦绕在心头:松江里到底被抛入了多少头死猪?这些死猪都是哪些地区、哪些养殖者、多长时间内抛入的?是一些养殖户、养猪场零散抛扔死猪,还是有人集中抛死猪入江?

这些问题显然都需要一个个搞清楚,并有必要对抛扔死猪入江者、相关失职渎职的管理者进行处罚和问责。不能死猪漂到谁的区域谁打捞,谁处置,打捞处置成本等也由谁负担。有必要责令上游抛扔死猪的养猪场等承担打捞与无害化处置死猪的成本,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而相关地区的农(畜、牧)等政府管理部门,有管理失职的追究管理失职责任,有渎职违法的,也要一律严惩。

一方面,严厉追责是谁的责任谁承担原则的需要,也只有让无良无德者、无视法律、无视人民利益者、管理意识不强、管理失职渎职者付出代价,才能让其记住教训,起到警示后来者的作用;另一方面,责任追究可以促使相关责任方完善管理与处置病死猪等污染物的方法和制度。

比如《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死猪等动物尸体必须经过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但多年来这一规定根本无法有效落实,分析其中原因,一些养殖者的良心与道德固然存在问题,无害化处理成本相对大、监管不力等也是原因。养殖场等病死了猪等畜牧产品,本身就是一种损失,如果再投入成本进行无害化处理,他们当然会不乐意。

那么如果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能够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严格对养殖者养殖总数、病死猪等数量进行监管和统计,并能够拿出一部分资金来,对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处置的病死猪等进行一定的补偿和补贴,相信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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