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后定居澳洲的立法会前民主派议员许智峯,弃保潜逃后拒绝回港应讯,遭法庭裁定刑事藐视法庭罪名成立,今(29日)早被法庭判处入狱三年半,法官指他毫无悔意,行为迹近妨碍司法公正。许智峯称这是首宗因被告流亡海外而在缺席聆讯下被定罪及判刑的政治案件,裁决不会有损他的人身自由,只会「让全世界看到香港法庭如何甘于配合暴政,逼害争取民主及自由的市民。」
许智峯在2019年7月至翌年6月4日期间涉嫌触犯四宗刑事案件,获准保释,他其后以声称会在2020年12月返港的虚假行程表等资料,成功向法庭申请于11月底离港到丹麦外访,抵埗后在脸书宣布流亡。律政司因此控告他四项刑事藐视法庭罪,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6月在缺席审讯的情况下,指许是有计划犯案,裁定许藐视法庭罪成。
陈官今早判刑时指,许智峯提供虚假资料误导警方及法庭,离港以逃避司法程序,是精心安排的骗局,案件严重削弱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心,其行为不但是对刑事司法制度的嘲弄,亦接近干犯妨碍司法公正罪。他续称,考虑到本案的严重性,尤其是许使用假文件,其潜逃的后果和对刑事司法制度的影响,合适判期应是监禁3年6个月,并需支付惩罚性讼费。但陈官没有指明具体金额。
早在接获香港警方前天(27日)以电邮通知他案件将于今日判刑的许智峯,当日便在脸书向警方和法庭回应,指他身处自由国度,无论法官如何重判他,亦无损其人身自由或声誉,以至他的游说工作。「重典唯一的客观效果,就是加剧香港法治的堕落,让全世界看到香港法庭如何甘于配合暴政,逼害争取民主及自由的市民。」他更呼吁法官重判,以「尽显暴政的疯狂与无能」。
翻阅资料,许智峯涉及的四宗刑事案件,包括在2019年7月「光复屯门公园」游行后,删除市民手机资料,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不诚实意图取用电脑及刑事损坏罪;在2020年5月8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与保安发生冲突,被控藐视罪;在2020年5月28日和6月4日,在立法会议事厅泼臭水及投掷腐烂植物,被控藐视罪和意图使他人受伤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