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3 June 2020

港传建黑狱扣留国安犯 审讯前无限期羁押


来源:
德国之声

港版国安法料月底前表决通过,但具体条文细节至今仍未公布。亲北京人士近日放出风声,指香港将设立特殊扣留设施调查国安法疑犯、违法最高可囚10年、少数案件会引渡到内地审理、驻港国安公署凌驾《基本法》22条等。

针对“港版国安法”实施后的安排,《南华早报》周二(23日)引述接近中央政府的几名消息人士指,香港正考虑建立特殊扣留设施(Special Holding Centres)调查涉及国安罪行的疑犯,而非关押在警局,审讯前可无限期关押,不受香港法例规定的48小时保释限制。

报导引述知情者称,“根据新的法律要求,在当局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在将案件移交给指定的法院之前,将对这些对象拘留一段时间”,更引用新加坡《内部安全法》指法例允许在不进行审判的情况下无限期预防性拘留。

“白屋”酷刑逼供政治犯

据报特殊扣留设施类似港英时期的“白屋”(White House),即域多利扣留中心(Victoria Road Detention Centre),专门羁押政治犯,由香港皇家警察政治部(Special Branch)管理,与英国的军情五处(MI5)合作。

“白屋”被视为殖民时代的黑历史之一,由上世纪50年代开始运作,酷刑逼供政治犯,曾先后拘留亲台右派人士及亲中左派人士,只要时任港督批准则拘押时间无限制。

《南华早报》未有提及扣留设施的地点、规模和数量,也未知是由香港警方还是中央驻港国安公署负责。

《苹果日报》引述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担心国安执法机构在特殊扣留设施以酷刑逼供,是不人道手法,又指港英政治部当年在“白屋”迫害中共人士,现在“白屋”重临,“即是北京希望以专制独裁、违反人权和不人道的手法处理这问题”。

违法囚10年显中央“苦心”

另外,有份审议港版国安法的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周一(22日)接受《有线新闻》访问时透露,港版国安法草案中的罚则是监禁3至10年,量刑起点和最高点均属偏低,反观中国内地国安法最高可判终身监禁,他形容这是中央对香港的“苦心”,不想用严刑。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上周六(20日)公布的“港版国家安全法”蓝本,将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特首担任主席,中央派人出任国安事务顾问,中央也会在港设“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负责收集分析国安情报甚至“依法办理”危害国安案件,并要“监督、指导”港府维护国安。

谭耀宗解释,公署是中央授权直接设立的机构,如同外交部驻港公署及解放军驻港部队,不受《基本法》第22条所限。第22条列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中央保留管辖权法律界质疑

对于草案要求驻港国安公署对极少数案件有管辖权,谭耀宗说“中央保留一些管辖权”,指日后如香港遇上无法处理的突发或严重情况,特首可按机制请求中央处理,不排除少数案件会引渡到内地检控及审理。

此说法引起法律界质疑。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指中央保留有关特定权力,使“港版国安法”列明的保障变得无意思。他反问:“管辖权是包括侦查、拘捕、封屋、拉人、审案、判决,都是由他们全部做?”他并指当它决定是特定情况时,被捕者已离开香港司法制度,并进入中国司法制度,不知会有何权利保障。

另外,陈文敏认为草案表明特首应指定法官处理国安案件,是等同原告自己选择法官,将严重影响公众对司法独立的信心。

李国能:恐损司法独立

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周二(23日)也在《明报》、《南华早报》发表声明,指由特首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法将损害司法独立。他解释,按照《基本法》,特首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委任法官;挑选法官是基于其司法、专业能力,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不受任何干预。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负责决定由哪一位法官审理案件,不受行政机关干预。

李国能指,行政长官不具备经验和专业能力去指定法官,而且行政长官身兼日后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不宜挑选法官。

他又批评中央行使管辖权,移交案件到内地审理,被告将无法享有香港的司法程序保障,即使管辖权只在少数情况下行使,仍会破坏《基本法》授权香港法院的独立司法权。

此外,他认为港版国安法草案条文至今仍未公布,实属不幸(unfortun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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