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6 June 2020

维舟 | 权力的怪圈

无权者在中国社会的生存处境有多难?近日接连爆发的“高考冒名顶替”事件为此增添了一个新的注脚,也再次刷新了公众的想像力。

山东冠县的陈春秀在十六年后才发现,自己2004年高考没等来录取通知书,并不是因为没考上,而是被另一人冒名顶替入读山东理工大学了。由此揭开的黑幕,据说已查实仅山东一省竟然就有多达242人冒名顶替他人读大学,并在此后以假身份工作、生活。更有甚者,山东济宁人苟晶在1997、1998年两次高考,成绩优异,但竟然两次都遭人偷梁换柱。

这无疑冒犯了人们对社会公平的最基本伦理期待,尤其在社会流动机会不多的中国,高考长久以来都被视为穷人家的孩子出头改变命运的“独木桥”,公认理应当是最公平的一项制度,因而当它以如此卑劣的方式遭破坏时,公众的愤恨是可想而知的。

也有人疑惑:苟晶当时的高考成绩是全区第四名,这样的高分竟也有人敢假冒?这一疑问基于一个前提:假冒应“难以被拆穿”,但在这样的事件中,假冒者的基本考虑恐怕不是这个,而是“拆穿了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因此,关键之处并不在双方在基本信息上的相似处或被顶替者成绩是否突出,而在于他们选定的受害人被认定是无法反抗的,或者即便反抗也能“摆平”。明了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这不仅意味着你的人生被偷走,而且对方是看准了你是软柿子才下手的,这无疑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侮辱。

前些年爆出的类似著名案件,如河南的王娜娜、湖南的罗彩霞,以及这次山东的两例,其共同特点之一就是受害人均为女性,也是穷人家的孩子。陈春秀的父亲在日前受访时说,当年是因为对方“打听我是个老农民,怂人”;苟晶一家也务农,姐妹三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他曾经发出过感慨,如果他是一个有本事的爸爸,一个有能量的人,就可以保护我不会被顶替。”让自己女儿顶替的是她老师邱印林,无疑对这些知根知底。事实上,这些人也差点成功了:几乎每个受害者,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都“认命”了。

从顶替者事后的反应也能看出这一点:2015年王娜娜事件曝光后,顶替者不仅没有道歉,还一再出言刺激、羞辱她:“你这样折腾有啥用?”“你就算当年上了那个学校,你也不一定当得上老师!”“折腾到联合国我们也不怕!”在苟晶的事上,那位邱老师在六年后给她写了道歉信承认此事,此事遂不了了之;而这次再度在媒体上引爆后,年已七八十岁的邱老师不远千里,带着几条大汉南下湖州,堵在苟晶的厂区门口,一副要找她拼命的样子。

细想下这些案子就会发现,它在诸多特点上与强奸的性质一致:它违背受害者的意愿;多为熟人作案,往往挑选弱势、无权、难以反抗的人下手,以至受害者即便知道真相也大抵只能“认命”,而施害者则软硬兼施试图摆平;即便曝光后,周围很多人也都会劝受害者息事宁人。概言之,这两者有着同样的土壤,即一种权力本位、漠视个人权利的父权制文化。

为什么这样的案子在山东如此之多?这恐怕也不是偶然的。沿海诸省中,山东是一个独特的例外:虽然在对外开放的前沿,但却唯有它的社会底色最为保守传统,这也就是近年来群嘲的“鲁性”——一种官本位、大男子主义和伦理色彩并重的文化。本来在中国传统的“德治”中,德性是对上位者的内在要求,寄望于有权者以道德为自我约束,但近代尚争使力,德治瓦解,结果是“五讲四美三热爱”之类的道德准则变成了对无权者的行为规范,有权者却可以不受制约,这可说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德治”。

在这种情况下,那种“自发的驯顺”实际上免除了有权者的麻烦。苟晶老家的亲戚就有人埋怨她把事情闹太大,“这样我们还要不要在这里混了”。至于她的同学,很多都有头有脸,虽然早就知道此事,但这么多年也没人帮她,其中一位还对她说:“她顶替了你又怎么样?现在过得还不如你,收入也不如你高。”——这既像是安慰,又像是帮凶,但却模糊了本质问题:现在“过得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这和当初的罪行是两回事。

在事件发酵后,苟晶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济宁市也高度重视,已成立专案组调查,但与此同时,也有人在电话里委婉表示,希望她删帖,认为她“在全国网友面前破坏了济宁的正面形象”。这是一种我们所熟知的“家丑不可外扬”的逻辑,但真正破坏济宁正面形象的究竟是谁?

不妨换个思路想:要怎么做,对公众来说才算大快人心?那大概不外乎三点:惩办在假冒学籍、身份信息中协助处理的各级官员;假冒者的资格被废除;恢复受害者的学籍,对其多年来的遭遇予以补偿。然而,这都很难,如果这仅仅只是两个人、两个家庭之间的也罢了,但这样的舞弊案,事实上没有关系网协助是不可能的(仅举一例:要假造身份信息就得打通关系),牵连到数百人,意味着“水很深”,这势必引起官场大地震。

要说这只是“腐败”,可能就太低估这事的难度了。晚清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事后证明是官官相护,掩盖了无数问题,但廷议时,四川总督丁宝桢极力反对平反,甚至听说刑部要参革杨昌浚等原审官员时,闯入刑部面斥刑部尚书桑春荣:“这个铁案如果要翻,将来就没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但丁宝桢其人,在晚清却以“清廉刚正”著称,还曾诛杀离京外出的慈禧亲信、太监安德海,可说不畏权势,甚至此案最大罪人杨昌浚也是能臣。这表明,权力的逻辑与道德未必相关,一个哪怕道德无亏的人,仍有可能选择站在施害者一边,因为他两害相权取其轻,发现正义的实现将造成无法承受的代价。

更进一步说,在这样的事件中,如果真要挽救地方的形象,真正可取的应当是透明公开的程序,并完善原有机制。但这就意味着给当地赋权,能自主地采取行动;而在现实中更有可能的却是:越是重大的事件,在得到上一级明确指示之前,下面不敢轻举妄动,因而他们常常首先采取的做法,是让当事人闭嘴,以求风波尽快过去。

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下,还会造成一个无法摆脱的怪圈:更有效、更能响应社会要求的机制需要一定的行动自主性,给下面赋权;但赋权之后,下面却又可能用权力来寻租。事实上,考场舞弊本身就意味着这种权力寻租的存在,这甚至不需要多大的权势,只需要手头有一点权力,知道你的软肋,就能拿捏你,并把这种权力“兑现”。其结果,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吁求,在现实中一再成为权力进一步向上收紧的契机。

当然,这样的案子至少现在是见光了,这就牵涉到另一个问题:为什么是在此时?答案或许有很多:随着信息的全国联网和公开,要掩盖是比以前难了(陈春秀就是在网上意外查到自己当年其实是被录取了);个人权利的高涨;以及网络舆论环境下迅速发酵的公众压力。

在这一意义上,它其实是一件好事,意味着正义虽然迟到,但至少是有望出现了,而这本身有赖于社会结构的一系列变动。如果说当年这些被顶替的人是因为被人看准了是孤立、无权、可欺的软柿子,那么要避免悲剧重演,最好的办法就是信息公开,让每个人都知道如何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发声,更重要的是,不要让他们的声音再次淹没在嘈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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