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3 December 2014

澳门,“一国两制”的典范?"

澳门大学社会学教授 郝志东 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稿

在台湾“九合一”选举使“蓝天”变“绿地”的时候,在没有 明显成果的香港“占领运动”告一段落的时候,澳门迎来了特区政府成立15周年的庆典。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莅临澳门参加庆典并作讲话,嘉奖澳门政府,并对澳 门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为中央能够对澳门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管治,而感到骄傲与自豪。
尽管习近平没有就台湾和香港的政 治发展表态,但是中央对澳门回归15周年的重视、各家中央媒体对澳门的轰炸式赞扬报道,似乎是企图将澳门立为“一国两制”的标杆,要台湾和香港效仿。对澳 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表彰,正好与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和港澳办主任王光亚等中央领导人要对港人“再启蒙”、要他们反思 “一国两制”以及香港与国家的关系相得益彰,都似乎是在说港台要向澳门学习。
那么,澳门真的是像一些人所说的,是“一国 两制”“成功”实践的典范吗?“一国两制”在1980年代的确是作为统一港澳台于大陆的一个模式被提出来的。对香港和澳门来说,这的确是中央的一个聪明之 举。大陆实行社会主义,港澳实行资本主义,“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大家也都被统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这是一个最佳的妥协方案。但 是台湾从来没有认同过“一国两制”。即使是香港,由于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特首选举办法的限制以及白皮书强调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一国两制”受到港人的质 疑,怕变成“一国一制”,所以才有了“占领运动”的发端,以及今后可以想见的持续抗争。其实香港的抗争,可以看作是在维护“一国两制”,而澳门的“成 功”,则很难说是“一国两制”的成功,甚至更大程度上,是相反的,为什么这么说?

经济早已与大陆融为一体
从经济上讲,大陆和澳门其实已经融为一体。大陆是资本主义,澳门也是资本主义。唯一的区别是大陆国家资本主义的成分较大一些,而 澳门则是自由资本主义的成分较大一些。至于大陆不可以设立赌场而澳门可以,其实不是两地的主要区别。中央政府允许澳门设立赌场,主要是为澳门的生计考虑。 澳门和珠海、深圳、香港、广州相比,在工商服务等行业上,没有什么竞争力。另外,中央政府也可以利用外国资本在本国的影响力,为中国政府服务,就像当时美 资帮助中国政府获得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一样。
在经济与政治上,全国一盘棋,澳门是一个棋子。在澳门的赌博业几乎完全依靠大陆人的支撑的时候,情况就更是如此。所以说,从经济上讲,基本是“一国一制”,而不是“一国两制”。这也无可厚非。
政治上“一国两制”的成分还有多少?
在 政治上,从表面上看,大陆和澳门的确是“一国两制”,在制度上有很多区别。澳门特首由一个400人所组成的特首选举委员会选出。该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不同界 别:工商、金融界(120人),文化、教育、专业界(115人),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界(115人),以及立法会、市政机构、澳区全国人大、澳区全国政 协委员(50人) ,似乎有一些代表性。这和中国大陆国家和地区领导人的选举办法是不同的。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同界别的人们有权投票选举地区领导人。立法会议员的产生和大 陆人大代表的产生也不相同。澳门议员共33名,其中直接选举产生14名,间接选举产生12名,行政长官委任7名。而大陆人大的代表表面上全是选举,其实全 是委任。所以制度设计上,大陆和澳门地区的确是“一国两制”的。
但是实际上呢?实际的权力运行中,“一国一制”的成分可 能要超过“一国两制”。特首选举没有竞争,只有一位候选人,这和大陆选举地区行政首长如县长、市长、省长的等额选举情况是一样的。大陆参加选举行政首长的 人大代表基本不是由选举产生。澳门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委员也不是由老百姓选出,而是由各个界别的社团或其他领导人协商推荐,即使有选举,也是走走过场而 已,基本没有竞争。在实际的运行上,澳门的特首选举和大陆非常相似。多数澳门人无法参与特首的选举。
而立法会议员的选 举,除了直接选举的14人之外,间接选举的12名委员由七个功能组别社团的大佬协商产生,所谓选举也是走过场。在这七个界别内的其他澳门人是无缘参与选举 的。如果说在大陆是由党来确定谁当人大代表,那么在澳门,多数的议员也是由少数人决定产生的:12名间选议员由社团大佬决定,7人由行政长官决定。这和大 陆是非常相似的,都是由少数人决定。所以说在立法会议员的选举方面,大陆和澳门在很大程度上是同样的决策机制,只不过决定立法会议员的团体,大陆是各个省 委领导,澳门则是社团和行政长官。至于澳区全国人大、政协代表的产生则更和老百姓无关。“一国两制”似乎只能由澳门全体市民直接选举的、占立法会少数的 14位议员来代表了。
特别是在立法与行政的关系上,大陆和澳门更像。大陆是由党来主导行政与立法的,澳门则两者都由行政 长官来主导。也就是说,立法会自己基本没有提出法案的权力。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议员依照本法规定和法定程序提出议案。凡不涉及公共收支、政治体 制或政府运作的议案,可由立法会议员个别或联名提出。凡涉及政府政策的议案,在提出前必须得到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其实哪里有什么法案不是涉及政府政策 的呢?所以,立法会提案在实际上必须先征得特首同意,否则提了等于没有提。立法会基本没有提案权,只有审议权与监督权。如此一来,立法会就是没有牙齿的老 虎。这和大陆的人大与政协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吗?于是,“一国一制”由此形成。这也就是著名的“行政主导”,和一党专政其实没有多大区别。
回归15年来澳门社会结构和大陆趋同
澳 门的社会结构不同于内地,也和港台有别。澳门以社团著名,在60多万人的城市里有6000多个社团。最大的社团是澳门中华总商会、工联总会、街坊会、妇 联,以及为数众多的同乡会。当然也有一些学术性的团体,比如澳门学者同盟。澳门也有众多的媒体,比如发行量较大的澳门日报等等。这些都是独立组织,没有党 的领导。所以大陆很不相同。
在澳葡时期,像商会、工会、街坊会、妇联这样的传统社团独立于政府,在实际上管理着华人社 会。作为爱国社团,他们和殖民政府时有冲突。1966年著名的“12.3”事件,即是由于街坊会要扩建自己的学校在程序上和澳葡政府发生冲突所直接引起 的。澳门中华总商会则扮演着殖民政府与华人社会之间的中间人角色。澳门回归意味着华人当家做主,华人政府便是自己的政府,自己也成了政府的一分子,在行政 会和立法会中都有自己的代表,所以对政府的全力支持,便成了“爱国爱澳”的题中应有之意。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就和内地的工会与妇联一样,变成了官办民间 组织,在行为方式上和大陆的社团非常相似。
当然他们也并非对特首施政没有任何意见,但他们很少在公开场合出面批评特区政府的施政。各个传统社团均已成为特区政府的利益共同体。
而 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舆论监督也在不断退化。澳门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问题其实不少,但是追究政府在这些问题上的责任、对政府持批评态度的只有一两家小媒 体而已,而且都是周报。澳门的传媒基本没有深度报道,所以读者很难知道澳门的水到底有多深。大陆是官方的新闻管制和审查,澳门则多数是利益驱动下的自律。 这种情况已经使澳门在“民主监督”的社会层面严重倒退。
不过,澳门也有一些和传统社团持不同意见的新兴社团,如新澳门学 社(政团),澳门良心(政团),澳门博彩最前线(工会)等社会运动组织,以及三到四位敢言的民主派议员(直选),也有比较敢言的教授,包括今年夏天被解聘 的两位教授。但这些抗争社团与个人的力量单薄,并且面临强大的压力,两位教授被解聘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他们在澳门占少数,但他们是“一国两制”的代表。 没有他们,澳门的“一国两制”就会更加逊色。
显然,很多澳门人对“一国一制”是有看法的。今年的5月25日就有两万人上街、几千人包围立法会,抗议似乎是为官员们量身订做的所谓“离补法”,即“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导致特区政府撤回了法案。
上面这些都是“一国两制”仅存的硕果。
总之,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社会层面,建立在较高程度“一国一制”上的澳门的“稳定”与繁荣,或许只是假象。
在 台湾和香港“问题”频频发生的时候,澳门的稳定似乎让中央感到至少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们聊以自慰。不过这也许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如果澳门的经济滑坡(中央 的反腐已经导致澳门的经济主体博彩业收入持续半年大幅度下降)、通货膨胀加剧、贫富悬殊扩大、年轻人向上流动的机会变得更加渺茫、各种社会矛盾无法缓解, 一旦有一个契机,发生大的社会动荡的可能不是没有。多少年来中央的历届领导都告诫澳门政府官员要“居安思危”,要注意培养“爱国爱澳”的接班人,或许就是 这个道理。
但是,问题的最终解决,“和谐”社会的最终达成,还是要靠社会公平的实现、政治体制的改革,包括特首及立法会 的普选。哪怕是这次人大为香港所订的框架,如果放在澳门,那将是很大的进步。希望香港的立法会选举,也能更上一层楼。香港好,澳门才能好。香港澳门好,大 陆才能更好。民主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民主是万万不能的。这似乎已经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从马克思到毛泽东都竭力主张过真民主、真普选。
俗话说,“维权就是维稳”,“无正义便无和平”。这些在整个大中华地区也都是真理。“一国两制”一定要成功,或许最后的确应该是达到“一国一制”,但是这个“一国一制”是“一国良制”,即大家都是“民主制”。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文责编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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