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7 April 2012

國家機器與警察暴力

轉載自:新十字門隨筆

「…相反地,對這些「美好幻想」的除魅,反而更有機會看清楚國家機器的本質與其中警察暴力必然的鎮壓性質,那麼,要打破這些,靠的就不再是寄希望於建成很可能根本不存在「西式民主」典範之中,這麼一來,「超越」這一切,就成了唯一可欲的選擇了。」


國家機器與警察暴力:從一個被警棍打到腦出血的抗議學生「遭起訴」聊起 
http://new-cross-gate-life.blogspot.com/2012/03/blog-post_30.html




我承認,當前幾天在壹電視畫面中看到文林苑拆遷過程中市府出動了全副裝備的大批警察,粗暴地將聲援的學生和行動者一個個強行架走、抬走時,那種既熟悉又憤怒的感覺一股腦全又沖了上來。即便事實上已許多沒有類似的親身經歷,但這種與國家機器與警察暴力正面遭遇與衝突的經驗,猜想我恐怕是一輩子都很難釋懷的。當下只感到內心異常憤怒與激動急需宣洩,在電腦前對著一個過去的夥伴一起痛幹遭遇過的那些台灣警察;素質是如何之低劣;態度又如何之輕挑可憎,多數時候你簡難以分辨他們與地痞流氓之間的差異。

吐完苦水怒火漸消不久後,我馬上在了Russia Today上看到了這則報導:一名21歲英國大學生Alfie Meadows,2010年秋天參加了那場我也在現場的上萬人反對三倍學費調漲遊行,那天,Meadows被警察以警棍襲擊腦部;造成腦內出血緊急送醫手術才救回一命。他在出席進入法庭前由近百名支持聲援的群眾陪同下召開了記者會;只不過,Meadows是以『被告』的身份出席(我第一時間還以為我看錯了)!這個剛從鬼門關前撿回一條命的學生上法庭並非因為對襲擊他的警察提起告訴,相反地,倫敦市警局主動對包括Meadows在內的數十名學生提起告訴,指控他們「暴力脫序」!


記憶拉回過去,記得我多年前曾不只一次抱怨:『台灣警察素質之低、「法治」觀念之落後絕對是台灣「民主化」與「民主深化」過程的最大路障』。尤其在後來因自己與社運圈許多朋友遭警方指控違反集會遊行法而官司纏身,進而而投入集遊法修法推動時,我印象很深刻,那段期間,曾有種普遍的論述與信念,我們習慣以國外(尤其又以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進步」與「保障/尊重人權」為「典範」,攻擊台灣相關法制與警察執行時的「落後」與罔顧人權,至少我承認我曾經有那麼段時間,過於輕率地接受並甚至參與了以「歐美」為值得追求的典範論述的生產工作,彷彿國家機器與警察暴力也如「民主(深)化」進程亦步亦趨地有著所謂「落後->進步」抑或是「罔顧人權->保障人權」的線性發展軌跡。來到英倫,躬逢其盛地參加了幾次遊行與示威活動,親身體驗了西方「民主法治」後,我才不得不被迫慢慢修正當時的「假設」與「信念」。到今日,我只能說:當時的想法還真是「好傻、好天真」。

這個比喻也許未必絕對貼切,如果說台灣的警察像是群地痞流氓,那麼,英國的警察就更像是「專業」而訓練有素的鎮壓機器(我曾經以國家機器的「職業傭兵」形容過他們給我的感覺),他們每個看起來都是體體面面、英姿煥發,但當我在街頭上與電視畫面上親眼看見:全副武裝的警察如何極盡所能地對抗議學生挑釁以引誘其失控;如何以口袋包圍戰術將示威學生圍困監禁在寒冷的天氣當中長達數小時(我的一個同學形容那種感覺那就像是無須任何審訊與判決地被監禁在大街上);如何拼了命發狠使勁地以手中警棍與盾牌攻擊絕大多數手無寸鐵的學生;甚至派出兩米高以上的大批騎警「衝擊」示威群眾時,我得誠實地承認:在那之後,我對英國警察恐懼與害怕的程度,絕對遠遠勝過台灣那些我過去口中的「類地痞流氓」。

若只是街頭上的鎮壓,那恐怕就低估了英國這個國家「民主法治」發達的程度了。一年多前的幾波反學費調漲運動告一段落後,緊接著就是一件又一件英國政府與警方對抗議學生進行檢控與起訴的案件。在Meadows之前已經有至少20名以上學生遭判刑確定入監服刑;包括了一名被指控打碎了保守黨總部玻璃大門的藝術系學生遭判刑12個月;一名被指控揮舞手中棍棒「企圖傷害」警方的學生遭判刑10個月;另一名黑人學生被指控在保守黨總部前對警方丟擲兩根用來固定標語牌的木棍(並沒有傷害到任何人)被判了15個月徒刑。這些案件定案前都曾有過一波波來自學生與社運團體聲援、救援的行動,部份人權團體公開批評這些起訴與判決根本完全違反「比例原則」,已經成為警察與國家藉口打壓示威與抗議行動的工具。不過,這些微弱的聲音並沒有改變什麼,許多遭判刑學生如今都已入監服刑。我很認真地看了與Meadows有關的報導與相關資料,他之所以會引起相對大些的社會關注,事實上只是因為他是當中最極端荒謬的一起罷了。本來,Meadows被警棍打到差點喪命的案子已經進入了警方的所謂「獨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但,這項調查中途卻被無限期停止,因為警方乾脆先指控Meadows與其他幾名學生,穿著(當時戴著黑色頭罩;這是很多無政府主義學生上街的必備行頭)與行為都明顯「蓄意滋事」;只因為他們曾在被包圍時數度推擠警方的封鎖線。他與其他幾名學生接著被直接送進法庭起訴,原先的調查就這樣被中止了。出庭當天出面聲援他的教師工會代表對媒體說:「打爆他頭的警察至今不用負任何責任,但差點沒命的Meadows卻得出庭吃上官司甚至還可能坐牢,這實在是太荒唐了!」

不過,我猜想,英國的運動團體與運動者恐怕是沒機會像我們一樣,搬出所謂「更進步」的典範來主張與捍衛他們抗議示威的權利了。但,也正因此,某個層面上,他們大概可以比我們更清楚瞭解到這一切是怎麼回事,顯然不是喊喊民主(深)化的口號可以解決的,資本主義下國家機器的本質是什麼?而其中必然的警察暴力又是怎麼一回事?捍衛與保護的又是誰的權利(力)?2010年在倫敦街頭上痛擊學生的警察與國家機器、與布萊爾執政時期在高速公路上攔截反戰示威人士巴士的警察與國家機器、1984年流血鎮壓煤礦工人大罷工的警察與國家機器...其實,長久以來似乎從來也就沒更替過啊!

想通了這點,再看看文林苑當中的國家機器與警察暴力,胸口的「氣」似乎就不再那麼怒不可抑了,這當然不是出自一種「天下烏鴉一般黑」的犬儒心態,而只是體認到:我無須要落入欽羨這些所謂「先進民主」國家的「美好幻想」當中而自憐自艾,相反地,對這些「美好幻想」的除魅,反而更有機會看清楚國家機器的本質與其中警察暴力必然的鎮壓性質,那麼,要打破這些,靠的就不再是寄希望於建成很可能根本不存在「西式民主」典範之中,這麼一來,「超越」這一切,就成了唯一可欲的選擇了。
 
轉載自:新十字門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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