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30 April 2012

香港500名市民游行反「网络23条」

中国-香港 多个团体约500名市民上街游行到政府总部反对《版权修订条例草案》,要求豁免二次创作的刑责,市民形容草案是「网络23条」, 严重损害港人的言论创作自由。 有游行人士沿途高叫「恶搞无罪!创作有理! 」,又举纸制猪肉刀喻意草案如利刀,到达政府总部後撕开「网络23条」纸刀丢入收箱。最後由团体代表交请愿信後离去。

有市民忧虑草案通过後,在网上制作改图和改编音乐都会受刑责,令民间戏仿和讽刺创作的空间消失。游行人士陈小姐直言草案是网上禁声抑制:「(草案)美其名是版权法,实际上定义很含糊,可能转载一些政府不满的图或歌已经犯法!」她指,政府对於草案部份条文,如「损害版权持有人利益」,「非商业的衍生创作」等定义可圈可点,质疑政府偏坦商业利益者,扼杀创作空间。 另外,音乐人Kelvin 表示对草案「不能接受」,必须要豁免二次创作的刑责,否则条例有如「白色恐布」。

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表示,政府不应该急於立法,应先暂时收回草未作公众谘询,否则日後收紧了的条例很难放松。 政府多次强调,修例原意是订定科技中立的传播权利 并非针对「二次创作」等艺术创作,但由於介定的豁免刑责安排,令文化艺术界大为担心。

网民用电影海报改图讽刺政坛,忧虑立法後被指「损害版权持有人利益」惹上刑责。(图自:社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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