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6 July 2020

為了所謂止暴制亂,中國真要把香港變成新疆了

在正常的社會,法律規範人的行為,沒說不能做的,人做了不會有被捕被罰的後果。而政府作為由人民讓渡權利產生的機構,存在是為人民提供服務。憲法是規範政府行為的文件,憲法沒說可以做的,政府做了就是濫權、違憲。

可是中國是一個另類社會,黨主宰一切。黨的核心要定於一尊,沒有人可以說不。法律是用來整治被統治者的工具。當權的人決定一般人看什麼、做什麼、說什麼、想什麼。不聴指揮要不被圍攻、要不被抓。

香港人素來是想看什麼就看什麼,要說什麼就說什麼。結果現在中國頒了個口袋罪,輕則十年監禁、重則終身被囚。如獲至寶的香港當局很快就開始用這個黨安令,說某某口號違法,說特定個人的著作要覆檢,要[暫時]從公共圖書館下架,說在私人貼抗議文宣犯法,自視為正義、法律化身的所謂執法者肆意妄為,引用此法恐嚇民眾。

當政府開設的圖書館開始審查,私人機構如出版商、書店、學校圖書館要怎辦?把有關書籍下架樣呢,就是配合當局作惡,違背機構本身的目的。不這樣做呢,被當局盯上了,後果可能嚴重得無法承擔。

當一些攸關公眾利益但會破壞當局威信的消息出現,要不要公開?舉例說,香港歷年都有政府推出的工程嚴重超支,這在行政主導的框架之下,議會和民眾本來就很難阻止這些工程無限超支,有了這個法,會不會連檢視工程超支情況都不行?

當有避牽涉到中國或香港政府(官員)的負面新聞時,媒體可以報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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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人提心吊膽、擔心隔牆有耳的社會,最終會變得原子化。一個事事政府說了算的地方,終會化為一潭死水。原子化、一潭死水的地方沒可以保持金融中心的地位。


因為不能容忍任何地方有人可以不受控制,親手把一個繁榮的城市掐死,後人讀到這段歷史,不會看到一個英明的統治者,只會看到一個把好東西破壞的瘋子。

最後,作為無意義的抗議,既然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不能說,五大訴求不可以提,那就直接寫"香港獨立,唯一出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