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領導幹部法治意識比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徇私枉法等問題,影響了黨和國家的形象和威信」——習近平,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全面依法治國研討班講話,2015年2月2日。
「中國認為『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習近平,於巴基斯坦議會引述《論語》,2015年4月21日。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昨天,特區政府公布廣深港高鐵西九總站「一地兩檢」方案,在香港境內設內地口岸區,由內地執法人員在內行使內地法律,希望香港市民相信內地講法治。
港人對內地法治信心已被破壞
可惜,「回帶」一看,香港人對內地法治的信心已被嚴重破壞,正如習主席所講有些領導幹部有法不依、徇私枉法,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舊事包括:銅鑼灣書店案的越境執法疑雲,無回鄉證者被「擄走」,「強力部門」對目標對象可行使「專政」,超越法律行事;2013年,禁書商姚文田被誘騙到深圳拘捕,判刑10年;2013年,港商潘維曦被人在香港綁架回內地,判囚16年半;1995年,港商蘇志一被內地拘捕,肇慶公安多次「押人」回港取證,蘇被囚終身;2004年,內地公安懷疑到摩星嶺跨境執法被警方拘捕,最後不了了之釋放。
在推銷「一地兩檢」時,官員多次以英法和美加情况對比。但筆者認為中國的情况難以與歐美國家比較。
第一,法治排名。根據統計世界法治排名的「世界法治項目」(World Justice Project),在全球113個國家和地區之中,英國法治排名第10、法國第21、美國第18、加拿大第12、中國內地第80、香港第16。「一地兩檢」的必要條件,是司法地區的文明程度相若,像英法相差11位,美加相差6位。但內地跟香港則相差64位,難以與美加等國的例子相比。因此,美國如何擴大與外國的「一地兩檢」,也不會與古巴「一地兩檢」,英國不會與俄羅斯「一地兩檢」,南韓不會與北韓「一地兩檢」。
第二,遵守國際難民公約。美國目前已與加拿大等6個國家15個機場實行「一地兩檢」安排,正考慮增加日本、冰島、巴西等11個機場入列,但客流龐大的中國機場不在其中。美國對「一地兩檢」國的其中一個要求,是要她遵守聯合國兩條有關難民的公約和議定書(1951年和1967年),尊重尋求庇護者,保護他/她免受迫害。2015年,有取得難民資格的中國異見人士滯留泰國,被強行遣返中國,聯合國難民署對此「深切擔憂」。
第三,美加的「一地兩檢」,美國在外只有拒絕入境權,沒有拘捕權。駐外的美國執法人員如想拘捕疑犯,只會暗中通報美國機場的執法人員在飛機抵埗時行動,不會跨境執法。
2014年10月,一名從溫哥華前往美國西雅圖的美國女公民,被美國駐溫哥華的邊檢人員發現其為本國盜竊和搶劫的通緝疑犯,美方邊檢人員沒有當場阻截反而讓她登機並暗中通知西雅圖警方,在該名疑犯落機之時,迅速將其逮捕。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的數字顯示,美國用同類方法與駐外邊檢人員裏應外合,每天大約在美國的機場等候拘捕22人。可是,在西九的「一地兩檢」,內地執法人員有拘捕權,分分鐘可押送港人回內地處理。
第四,突發情况。內地的司法管轄權不包括路軌和隧道,那麼如果有人犯了事跳軌是否香港執法人員接管?有人掉了財物進路軌,但遭人冒認起爭拗,這又歸誰管轄?列車在香港境內行駛中,如果有港人因政治問題被公安找麻煩,這時他拉動煞車手掣,甚至打破玻璃跳車,香港警察會否將其交回內地?在月台違法上網轉載法輪功等信息會否被內地拘捕?
「誠信」到用時方恨少。將人治包裝成法治,特區官員真的不易為。
作者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
原文載於《明報》觀點版(2017年7月26日)
原文連結
from 港文集 http://hktext.blogspot.com/2017/07/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