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公佈時,香港人在毫無信心中,燃起一點希望,就是《聲明》中,中共對香港政治體制的承諾,體現在這樣一句話:「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向立法機關負責」。這意味着行政通過立法,間接向有選舉權的市民負責。記得有一次在同當時中共高官魯平會面,他說《聲明》中所有對香港的承諾,都是中方提出來的。我就問他,上面那句話也是中方提出的嗎?他猶豫地說,「也不一定那麼具體」,實際上就間接承認這句話是英方提出來的了。
對雙普選拖延,幾次釋法、人大8.31決定等等,都顯示中共絕對無意給香港人真普選,也就是不能讓市民用手上選票,左右香港政權,就如同中共在大陸一黨專政緊握不放一樣。香港市民有政治權利,就等同削弱了中共對香港的支配權力。
傘運後,中共進一步要削減市民直選立法會議員的權力。行動的開始,是梁振英提出了只是極少數屬於言論層次的港獨問題,接着有跡象顯示去年初旺角的事態幕後有人挑動而梁振英又急急將之定性為「暴動」。再下來,就是選舉主任取消梁天琦、陳浩天等人參選立法會的資格。這是行政干預立法的做法,違反《基本法》所定行政向立法負責的規定。
港共政權先選擇與泛民大黨無關的梁頌恆、游蕙禎下手,人大也趕在法庭判決前釋法,等於將DQ二人的決定強加於《基本法》號稱獨立的司法體系。梁游二人的應對當然有問題,但再怎麼不濟他們也是選民票選出來的,有民意授權。港共的行政機關,透過與北京的牽連,向法庭施壓,褫奪民意代表的權位,這顛覆了《聯合聲明》與《基本法》所定的體制。
只因他二人是「小學雞」,又無證據而懷疑二人是「鬼」,於是就不予聲援且忙於割席。受生活、娛樂、家庭煎熬的市民,也就接受他們是「玩嘢」被DQ。接着就有一連串的政治審判,好幾位青年被判重刑,而他們涉及的「暴動罪」,在示威抗議的暴力上,與世界其他地方的警民衝突比起來,實在極輕微。
然後就是最近4名議員被DQ,以及民間司法覆核陸續有來。陳日君樞機前天撰文,說4名議員被DQ,「把12.7萬選民的選票作廢,那是不能想像的邪惡霸道!在別的國家一定會引起大規模的暴動」,問「為什麼市民沒有成群出來,作出更強烈的抗議?」
不是4名議員12.7萬選票,而是6名議員被DQ,一共185,727張選票作廢。為什麼市民沒有更強烈抗議,是因為從旺角事件、從梁天琦等被取消參選資格開始,許多市民包括部份民主派沒出聲,因為他們不是勇武派港獨派歸英派城邦派;之後DQ梁游,大家嘲笑;之後輪到自決派,市民已認定又是「玩嘢致禍」,不覺得跟自己的權利有關;以後還會輪到溫和民主派。就像馬丁.尼莫拉所說,最後就是坐着等死。
因為,中共的劇本早就寫好了,目的是抹掉英國在《中英聯合聲明》上硬要中共應承的:「立法機關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這個市民制約權力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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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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