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遜尼和什葉的基本差異
許多談論當今中東政治的論述,往往以「教派衝突」、「教義分歧」來解釋衝突因素與背景。某種層面而言,此類論述無異於將台灣社會的衝突與問題以「藍 綠/省籍」一以概之,往往流於片面和過度簡化。同樣的,什葉與遜尼派的分裂與衝突不能用簡單的標籤與單一歷史事件去定義。任何以什葉或遜尼為名的運動(通 常不會以遜尼為名,而是以其革新者或目的為旗幟,如al-Muwahhidun或Wahhabism),不管是改革、暴動、叛亂與革命等,通常不僅僅為 「教派」本身所驅使,而是有其時空背景且與各種因素相關。本文將談論什葉派形成背景,以什葉派從先知過世後迄阿巴斯革命的發展為論述主軸(A.D. 632~750)1。筆者想要強調的是:「什葉派」並非一個靜態且同質的族群,而是有著不同時空背景與訴求的族群所構成的集合體。
遜尼派與什葉主要派系的定義遜尼派
在深入歷史背景前,有必要先認識遜尼派與什葉主要派系的定義。遜尼源自於ahl al-sunna wa-l-jama‘a, 意思是遵循先知穆罕默德傳 統與社群者(people of sunna and the community)。sunna這個字的意思是「聖行」或「傳統」,而sunna的定語形式(attributive form)即為sunni,其本意為:追隨先知sunna者。然而,這並不意味著「非遜尼」便丟棄先知的sunna;所有伊斯蘭教派都認為自己是遵循著先 知的教誨(而且,常常認為只有自己教派是在遵循sunna)。所以,真正將遜尼派與其他教派區分者乃是jama‘a (community,社群或群體) 這個關鍵字 ─ 遜尼是與社群共存的穆斯林。
這到底是什麼意思?所有伊斯蘭的教派當然都有一個社群並與其社群共存, 但對於遜尼派而言,社群是實踐先知的教誨、宗教義務與伊斯蘭法的必要存在;儘管社群統治者可能不是虔誠的穆斯林或不具有足夠的宗教知識,但只要宗教學者存在,先知的傳統便可以延續下去,而一切最重要的乃是社群的安定。因此,十世紀以前的遜尼派通常抱持一種反對叛亂的態度,政治上而言,他們偏向保守派 (political quietist。值得注意的是,現在未必如此,也不一定說遜尼就不會參與政治或社會運動,即使某些行為被視為叛亂、脫離社群的行為)。
這樣說來,這個定義仍是十分模糊。事實上,遜尼派或ahl al-sunna wa-l-jama‘a就是一頂大帽子,裡面可以包含各式各樣的分支,而同樣被歸類於遜尼的團體,常常因為利益衝突,或者是神學與法學上的歧異而相互敵視2。至少在十、十一世紀以前,所謂的遜尼仍是一個曖昧的概念,只要不是什葉派,就可以被劃歸此類別。
什葉派
相對於廣泛而鬆散的遜尼,什葉則有個清楚的標誌,也就是這個名詞的來源: shi’a,意為支持者或黨派(party)。Shi‘a則是Shi’at ‘Ali的簡稱,也就是阿里的黨派或支持者。阿里(‘Ali b. Abi Talib, ~661)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堂弟兼女婿,也是他最早的支持者之一(有些史料認為是第一個接受穆罕默德為先知與他帶來的啟示的男性);而他的支持者,也就是 什葉派,認為社群的領導權應該由阿里與他和先知的女兒,法蒂瑪,所生下的後代所擁有,只有阿里與其子孫可以成為伊馬目(imam)3。
當然,誰可以成為伊馬目的概念需要一定時間來發展;在一開始,所謂的什葉派也可能支持非阿里但與穆罕默德有血緣關係的後代(比方說 Banu ‘Abbas,Banu Talib)。大約在八世紀下半葉,什葉派所支持的領導人才縮小到阿里的後代(見 表一)。現今什葉派的幾個主要的派系:柴德派(Zaydi)、十二伊馬目派(Twelvers)與伊斯馬義派(Isma‘ili),也對於伊馬目的定義與資格有所不同。
柴德派認 為在阿里之後的伊馬目可以是任何哈珊(al-Hasan b. ‘Ali)與胡笙(al-Husayn b. ‘Ali)的後代─也就是阿里與法蒂瑪的子嗣─只要他(一定是他,而絕不會是她!!)願意起義對抗暴政,並且有相當水平的宗教知識,就可以成為伊馬目。柴 德派的名稱源自於柴德‧本‧阿里‧本‧胡笙‧本‧阿里(Zayd b. ‘Ali b. al-Husayn b. ‘Ali),也就是阿里的曾孫,其子胡笙的孫子,柴德在烏麥雅末期740年在庫法起義,最後戰敗被殺死,但是他的義舉成為了柴德派的信仰指標,也成了此派 系的名稱由來。
十二伊馬目派與伊斯馬義派則 認為第一個伊馬目是阿里,第二與三則是其子哈珊與胡笙,此後的伊馬目則是從胡笙的世系由父傳子傳下去。但十二伊馬目派與伊斯馬義派的不同之處乃在於:第六 任伊馬目,薩迪格(Ja‘far al-Sadiq, d. 765,見表一)去世之後下一任伊馬目的人選。伊斯馬義派認為,第七任伊馬目是由薩迪格的長子,伊斯馬義,來繼承。後來許多以伊斯馬義派相關的運動,如法 蒂瑪哈里發(Fatimid caliphat)跟與之分裂的尼札里(Nizaris)等等,皆追溯自伊斯馬義,並以伊斯馬義的後代為伊馬目。
至於十二伊馬目派則認為第七任伊馬目由薩迪格的次子所繼承,也就是,號為卡辛(Musa al-Kazim)的穆薩;而接下去的伊馬目都是卡辛的後代,直到第十二個伊馬目;被稱為馬赫迪(al-Mahdi, 868~?)的第十二任伊馬目因為抗壓性不足,受不了世間的混亂與政治險惡於是把自己藏了起來(ghayba),在末日之時,他會帶著正義回到人世間4。自此,到世界末日前都不會有伊馬目,而引領社群的任務則是落到宗教學者身上。
這些派系的形成時間,背景與秉持的信念不盡相同,其發展也絕非如同上述派系自我定義的那樣明確。任何定義都帶有著後見之明,十二伊馬目派需要等到第 十二個伊馬目隱遁才能算是有個雛型,而柴德在起義時,也未必意識到柴德派對於伊馬目的定義與資格是什麼。本來支持柴德起義的人,也可能轉而支持其他以什葉 之名引領的革命,如阿里的兄弟賈俄法(Ja‘far b. Abi Talib)之後代阿布都拉(‘Abdallah b. Mu‘awiya)所帶領的革命與阿巴斯革命(‘Abbasid revolution,其領導人為先知的伯伯阿巴斯之後代)。
結論簡單來說,儘管在一開始,這些所謂的什葉派派系的界線模糊,且他們所支持的也未必是阿里與其後代,但唯一的共同點是:他們都相信,穆罕默德死後,最有資格領導穆斯林社群的應該是他的族人, 也就是Banu Hashim。穆罕默德的同伴們基於私心而沒有選擇阿里(在Banu Hashim中最有資格者)作為繼承人,而是另一位先知穆罕默德的同伴(Companion)兼岳父大人:阿布‧巴克爾(Abu Bakr)。在下一篇文章中,筆者將概述先知穆罕默德的生平與伊斯蘭社群的形成背景,並深入探討社群的分裂與什葉派派系的出現。
總結上述所言,遜尼與什葉派的差異在早期乃在於社群領導人之資格。什葉派認為領導人應是阿里與其後代,至於遜尼派則否。然而,必須強調的是,兩個教派在七、八世紀都是廣大且鬆散的概念;在教派的大標誌之下,包含著各種利益相衝突的團體。這些被貼上遜尼或什葉標籤的團體可能不具有顯著的同質性,並且,其所抱持的理念也尚未教條化。更明確的教派輪廓至少要等到九世紀末才會出現。
- 阿巴斯革命‘Abbasid revolution,也就是當什葉派的幾個主要派系將「伊馬目」的定義縮小到以阿里與其後裔為核心時。請見下文註腳4
- 例如:Ahl al-ra’y(people of reason)與ahl al-hadith(people of hadith)是早期法學者的兩大派別,前者認為律法可建立在理性推理與詮釋,後者則認為必須建立在經典
- 伊馬目這個字有許多意義,可以是政權的領導者,也就是等同哈里發;也可以指在清真寺引領信眾禱告兼管理清真寺大 小事務類似於廟祝的角色。對於什葉派而言,因為哈里發的角色被沒資格的人所佔據,所以真正的什葉社群的領導者被稱作伊馬目;什葉派的伊馬目可以是真正統治 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但也可能只是一個政權下什葉社群的領袖
- 伊斯蘭和基督教與猶太教同樣相信末日審判:善者與信者將進入永恆天堂;反之,則入地獄
2:先知的繼承人與社群的分裂
先知穆罕穆德:遷徒與征服穆罕穆德於570年出生在阿拉伯半島西岸的沙漠城市,麥加 (Mecca)。麥加雖然位在沙漠,但靠著駱駝商隊與以麥加為中心的偶像崇拜所帶來的收入發展出城市經濟與政治的雛型。掌控著麥加經濟與政治的是古來須(Quraysh)部落。古來須由若干個大大小小的部族所組成,其中最重要的乃是Banu Makhzum2 、Banu Umayya與Banu Hashim─也就是先知所屬的部族。而麥加最有權勢的部族則是Banu Umayya與Banu Makhzum。
穆罕默德約在四十幾歲的時候得到神的啟示,便開始展開佈道。最早的支持者,除了上述的堂弟阿里,還有一些家人(包括他的太太Khadija,伯伯 Hamza等)、其他部族的人如阿布‧巴克爾(來自古來須的小部族Banu Taym)、烏瑪爾(‘Umar b. al-Khattab,來自古來須的小部族Banu ‘Adi)與烏斯曼(‘Uthman b. ‘Affan,來自強大Banu Umayya),此外,還有一些下階層的奴隸也追隨穆罕默德。然而,穆罕穆德帶來的新宗教並沒有被廣為接受,當麥加貴族(以Banu Umayya與Banu Makhzum為首)意識到穆罕穆德的想法可能會危及他們的地位時,他們開始迫害較為弱勢穆斯林,並妨礙穆罕默德的活動。種種阻礙與挫折(包括他的妻子 Khadija與監護人Abu Talib的死亡)之下,讓穆罕穆德在與一群來自麥地那(Medina,麥加北部的一座綠洲城市)的代表碰面後,決定帶著自己的追隨者移居到麥地那。在622年,穆罕默德與最後一批穆斯林離開麥加到達麥地那,這個事件稱為hijra,也就是遷徙的意思。
麥地那由幾個信仰猶太教的部落與異教的部落所組成,後者包括有Khazraj與Aws部落。兩個部落長期衝突,因此決定邀請穆罕穆德到麥地那城為仲 裁者。穆罕默德在麥地那人得到支持,成立了穆斯林社群(umma),他的支持者包括與他從麥加一同遷徙的同伴,稱為遷士(muhajirun, 也就是emigrants),以及當地改信伊斯蘭的麥地那人,稱為輔士 (ansar, 也就是helpers)。隨著麥地那社群的穩定,穆罕默德也與他的麥加族人開始發生衝突,幾次關鍵的戰役後3, 穆罕默德的聲勢逐漸壯大,除了麥地那周遭的游牧部落以外,阿拉伯半島上其他的部落開始與穆罕默德的麥地那社群合作,具體方式包括信仰伊斯蘭,結盟與婚姻等 等。在630年,穆罕默德與他的穆斯林軍隊征服麥加,麥加人投降,並改信伊斯蘭。在征服麥加到穆罕默德死亡的兩年時間,阿拉伯半島上的部落大都皈依伊斯蘭 (雖然很多只是口頭上)4,並承認穆罕默德為先知。
先知的繼承人之爭632年,穆罕默德過世。過世之前,他並沒有指名繼承人。大部分的什葉派史料認為:穆罕默德在一處名為Ghadir Khumm的地方指名阿里為繼承人,但其他邪惡的同伴,尤其是遷士,無視先知的意願,因此開啟一陣混亂。麥地那的輔士們希望由一個麥地那人來當繼承人(khalifa,哈里發),而麥加的遷士則認為領導權應保留在穆罕默德所屬的古來須部落。
經過不怎麼和平的協商與一波吵鬧之後,阿布‧巴克爾被選為哈里發。阿布‧巴克爾除了是早期的追隨者之外,也是古來須部落首領之一,並且是先知的岳父。那先知的堂弟阿里與他的支持者去哪了?我們目前所有的史料,最早只能追溯到八世紀下半葉5,也就是說,我們所知道關於先知與他死後所發生的衝突,都是經過一個世紀多以後所發展的論述,裡面不免有一些後來所投射的觀點與歷史詮釋。
由遜尼派(或說沒有明顯什葉派傾向者)所寫的歷史裡,阿里當時候在處理穆罕默德的遺體(根據伊斯蘭儀式,死者的遺體要清洗後下葬,清洗者通常是親 屬),在知道選舉結果之後,他欣然接受並且宣誓對阿布‧巴克爾的效忠。相反地,在什葉派的史料裡,阿里非常不開心並且抗議此結果,他與他的支持者(主要是 Banu Hashim部族的人)與支持阿布‧巴克爾者起了衝突6,最後為了大局著想,他默許阿布‧巴克爾為哈里發。因為史料所呈現出的矛盾畫面,某種程度上,很難說先知死後到底有沒有什葉派的出現,但是可以確定的是,穆罕默德所建立的社群很快的因為爭奪權力和利益等種種因素發生分裂,並不是像我們比較熟悉的說法是因為對教義詮釋的分歧。
穆罕默德過世之後,許多名義上向麥地那社群稱臣的、在阿拉伯半島上的部落開始叛變,要不是拒絕繳稅(sadaqa),或拒絕承認麥地那的哈里發,就是部落裡自己選出個先知開始新的啟示7 。為了重新統一阿拉伯半島上的部落,阿布‧巴克爾在位的兩年期間(r. 632-634)完成了討伐「叛教」部落(ridda)之大業。阿布‧巴克爾逝世前,指定烏瑪爾為繼承人,後者在位期間(r. 634-644)開始了一連串的擴張,半島上的部落組成軍隊分別向北,對於內部危機重重的薩珊帝國(Sasanid)與拜占庭帝國(Byzantine) 進攻。在烏瑪爾死前,穆斯林所建立的社群(umma)摧毀了薩珊帝國,佔有其領土(包括今日的兩河流域與伊朗),以及拜占庭所統治的埃及、敘利亞與安納托 利亞。
消失的阿里與什葉派在這十二年的其間,並沒有什麼跟什葉派相關的消息;事實上,阿里在這短期間完全從政治舞台消失。在這段期間,第一任與第二任哈里發所任用的將領與派 駐到各地的總督等統治菁英,多是穆罕默德的古來須早期追隨者,還有在穆罕默德征服麥加之後皈依伊斯蘭的Banu Umayya與Banu Makhzum兩大部族的成員。值得注意的是,穆罕默德所屬的部族Banu Hashim與其為首的阿里,還有在麥地那幫助穆罕默德成立其社群的輔士,幾乎被排除在統治階層的核心之外。
權力分配不均的問題很快的在第三任哈里發烏斯曼(r. 644-656)統治期間浮現。伊斯蘭政權的版圖持續在擴張,在652年左右,征服了整個北非地區,面對日益擴大的帝國,烏斯曼需要建立一個中央集權的政 體,而他所行的策略則是任用他的族人─Banu Umayya,這使得一些被阿布‧巴克爾與烏瑪爾任用的非Banu Umayya之古來須精英不滿,也使許多先知的早期追隨者被邊緣化。烏斯曼的統治也引發一些在擴張期間日益強大的部落權貴(如Kinda與Tamim)之 不滿─他們想維持自身在軍事要塞的勢力8,而不是聽令於中央指派的人事。種種的問題與利益糾紛最終導致烏斯曼於656年被一群來自庫法與埃及的「暴民」所殺害。烏斯曼的死亡是伊斯蘭史上一個歷史傷痛,也開啟伊斯蘭社群的第一次內戰(fitna)。
阿里重出江湖與「南北差距」烏斯曼一死,阿里馬上被選為哈里發(656-661在位),但是他並不被所有人所承認;一些古來須先知早期追隨者如塔爾哈(Talha)與朱拜爾 (al-Zubayr)等人認為阿里要為烏斯曼的死負責,他們帶著先知的遺孀(阿布‧巴克爾的女兒)前往巴斯拉,對抗阿里;也有一些輔士拒絕承認阿里。然 而,阿里最大的敵人是烏斯曼的遠親,敘利亞的總督穆阿維亞(Mu‘awiya)。
身為Banu Umayya的族長,穆阿維亞理應要為枉死的烏斯曼討公道,也就是懲罰殺害他的兇手。而阿里的主要支持者,則是他的Banu Hashim族人,在過去被邊緣化的輔士還有一群庫法的部落長老─許多都與烏斯曼的死脫不了關係。在阿里短短的五年統治期間,他擊敗朱拜爾與塔爾哈的叛亂 (Battle of Camel),但因為內憂與外患等問題,他無法使穆阿維亞屈服,最後在657年的西分戰役(Siffin)之後,伊斯蘭所統治的版圖一分為二:由穆阿維亞 所統治的敘利亞與埃及,以及阿里所佔據的阿拉伯半島,葉門與伊拉克與伊朗。直到661年阿里遭到暗殺,其子哈珊(Hasan)退位,於是穆阿維亞又重新統 治統一的伊斯蘭社群。
在阿里統治的這段期間,支持阿里的人可以稱為什葉派嗎?除非我們用一個廣義到沒有實質作用的定義來論述,否則,這段期間什葉派還不能算是出現。但是,不可否認,認為阿里與先知的親屬更具有統治的正統性的想法可能在這個時候便存在。對古來須與其所屬的北阿拉伯部落9 ,統治的延續與繼承並非一定要有血緣關係。部落的長老可能是父傳子,兄傳弟,叔伯傳給姪子等,但也可以交由一個不相干的人,只要這個人選是部落的一員而任 命他作為族長是族人的共識。因此,阿里在先知死後並沒有立刻成為哈里發並不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至少對於七世紀的北阿拉伯部落而言,阿里有繼承資格,但他 與先知的血緣關係並不代表他是唯一人選。
但是,對於有政權組織概念的南阿拉伯部族而言10, 統治的延續當然是要由血脈相承;因此,先知的親屬沒有成為繼承人是一件詭異的事情。此之於王權(kingship)的概念,與Banu Hashim部族遭邊緣化以及各種因為伊斯蘭擴張帶來的社會經濟問題,很有可能轉化為對於Banu Hashim的同情與對阿里的支持。但是,就此階段而言,還不能將這些阿里的支持者/同情者視為一個教派(sect),因為這些支持/同情阿里的團體,某 種程度上是有著共同利益─欲進入政治核心階層─而未必是單純相信阿里是最具有資格的繼承人而行動。什葉派要發展成一個特質明確的教派,還必須經過一些歷史創傷與革命才行。下文將闡述什葉派(廣義而言)在阿巴斯革命(755年)以前的發展。
- 繼承人即哈里發khalifa, 英文寫法為caliphate。
- Banu為兒子的複數,Banu Makhzum也就是sons of Makhzum。
- Badr, Uhud與Khandaq等。
- 穆罕默德死前並沒有實質征服阿拉伯半島並建立起一個「阿拉伯帝國」;事實上,他所建立的umma雖然有一些政 權組織的雛型,如收稅,法律及軍隊組織等,但是絕非中央集權;對於遠處且強大的部落,也僅有名義上的領導權,因此,比起帝國,穆罕默德所建立在阿拉伯半島 上的umma更像是大型鬆散的部落聯盟。
- 請參考 Sirat Ibn Ishaq (~768)。
- 請參考 Tarikh al-Yaqubi and Tarikh al-Tabari。
- 請參考 for instance, Musaylima of Banu Hanifa
- 軍事要塞(garrison, amsar),像是庫法,巴斯拉,蓋拉萬等。
- Northerners, ‘Adnan or Qaysis。
- Southerners, Qahtan, or Yemenis, 又稱為Kingdom of Himyar。
3:第二次內戰到阿巴斯革命
胡笙之死與烏麥雅時期的「什葉」革命前文說到,先知的堂弟兼女婿阿里被暗殺之後,原敘利亞總督、勢力最大的穆阿維亞重新統一伊斯蘭的領土,至此開始了烏麥雅 時期(烏麥雅是部族的名字)。穆阿維亞從661到680年的統治大致算是平靜,但是他去世前,指定了他兒子亞季德(Yazid)為繼承人。父傳子本身並不 是大問題,但是許多在穆阿維亞統治時期被排擠出政治核心的古來須族人,還有在庫法與巴斯拉等軍事要塞對於利益分配不滿的部落族人,認為若不改變穆阿維亞的 統治模式以及其構成的菁英階層,終將喪失其利益。於是,穆阿維亞一死,麥加與麥地那立刻轉而支持一名先知追隨者的兒子,伊本‧朱拜爾(朱拜爾就是前述與阿里鬧翻並在駱駝戰役被殺的那位)。至於庫法人,則寫信邀請阿里的二兒子,胡笙(al-Husayn),前往庫法來對抗暴虐的烏麥雅統治。
但是庫法人的密謀很快便東窗事發,庫法總督伊本‧季亞德(‘Ubaydallah b. Ziyad)鎮壓了胡笙在庫法的支持者,並在胡笙到達庫法以前,在一處名為卡爾巴拉(Karbala’)的地方,派軍隊屠殺胡笙與其家眷七十多人。卡爾巴拉事件對於遜尼與什葉派而言,都是一個歷史傷痕。但更重要的是,卡爾巴拉事件加深了對於阿里與Banu Hashim部族的同情,也給了本來不堪烏麥雅統治的阿拉伯人與非阿拉伯人控訴烏麥雅哈里發的藉口─如果他們是虔誠的穆斯林,就不可能如此對待先知的孫子(胡笙與哈珊是阿里與先知的女兒法蒂瑪所生的兒子)。
亞季德在短暫的三年統治(680–683)後去世,而烏麥雅政權也分裂成好幾塊。在以麥加、麥地那為首的阿拉伯半島西岸,部分伊拉克與埃及以伊本‧朱拜爾為哈里發,葉門則被一群出走派(Kharajites)所佔據1 , 敘利亞則分裂成不同派系,有一些支持Banu Umayya部族其中一員馬爾萬(Marwan b. Hakam)為哈里發,另一派則打算對伊本‧朱拜爾宣誓效忠;庫法則是先被一個名為穆赫塔(al-Mukhtar)的人所佔領。穆赫塔以「為胡笙報仇」為 號召,並以另一個阿里的兒子為首─穆罕默德‧伊本‧哈納菲亞 (Muhammad b. al-Hanafiyya,顧名思義,他不是法蒂瑪所生,而是阿里與一名哈尼法部落的女人所生)。
穆赫塔的行動有幾個值得關注的地方:第一,胡笙之死被昇華成一種歷史傷痛與記憶,並具有號召力;第二,穆赫塔宣布穆罕默德‧伊本‧哈納菲亞為馬赫迪(al-Mahdi, the divinely-guided Imam),也就是被神聖力量所引領的伊馬目2,將帶給世間正義與光明─而這個概念不斷地被所有貼上什葉派標籤的動亂與革命所運用;第三,穆赫塔的支持者有許多是非阿拉伯穆斯林(mawali)─通常社會地位比較低。
穆赫塔並沒有獲得庫法的全盤支持,許多在庫法根深柢固的部落權貴大老轉而支持伊本‧朱拜爾;而穆赫塔的行動雖然有穆罕默德‧伊本‧哈納菲亞的背書,但是非阿拉伯穆斯林的參與也表示以阿里後代為號召的革命並不全然是意識形態所驅使,而是有其社會與經濟因素─非阿拉伯穆斯林因為種種不平等的待遇,期盼藉由支持馬赫迪而得到正義(希望獲得更多資源以及少繳稅)。
穆赫塔在687被伊本‧朱拜爾的巴斯拉總督擊敗而被殺,但他所引領的行動對於什葉派的發展有許多重要性,如馬赫迪的
概念便是其中之一。前面提到,十二伊馬目派認為最後一位伊馬目,也就是馬赫迪(al-Mahdi),跑去隱遁,在末日之時則會帶著正義回來。此概念最早可
以追溯自穆赫塔以穆罕默德‧伊本‧哈納菲亞之名所帶領的行動,在往後,許多與什葉派相關的運動都運用馬赫迪的概念─馬赫迪來了,所以大家可以出門反抗暴
政,反正末日都要到了,你不出來反抗也得game
over。在穆赫塔的行動失敗與穆罕默德‧伊本‧哈納菲亞過世後,他們的支持者被稱為Kaysaniyya,分裂成好幾派,其中一群認為穆罕默德‧伊本‧
哈納菲亞將他的伊馬目資格傳給兒子,阿布‧哈辛姆(Abu
Hashim)。阿布‧哈辛姆的重要性在於,他給予後來起義成功的阿巴斯革命號召力與正統性(雖然顯然不怎麼足夠),之後將更進一步闡述其重要性。
起義乎?不起義乎?社會經濟因素與派系之爭伊斯蘭版圖的分裂在692年結束,由敘利亞的哈里發,阿不都‧馬力克(‘Abd al-Malik),馬爾萬的兒子,擊敗其他敵人重新統一疆土。烏麥雅家族持續統治穆斯林社群,但是他們的統治並不平靜。烏麥雅政權持續向外擴張,在 720年之前,他們佔領伊比利半島(Iberia, al-Andalus),但是在東境的擴張卻頻頻受阻。許多被派去東征的士兵是來自庫法的部落,烏麥雅總督為了分散庫法人的注意(讓他們留在庫法遲早會造 反),將他們送到前線,但這也使得許多部落長老權貴不滿,於是他們開始反抗(Ibn al-Ash‘ath)。更重要的是,當擴張版圖越大,戰線拉長,物資與補給的困難就更大,因此,向外征戰的軍人的物資與薪水通常來自戰利品與佔領城市的 納貢。但是當戰事不利時與資源分配不均時,軍隊就容易反抗哈里發而發生動亂。
這種種的問題開始衍生成派系鬥爭,以南北的部落為單位(Qaysi and Yemeni),兩者相互競爭並常常與哈里發的繼承人掛勾。當一位傾向某派系的哈里發上任,他便撤掉敵對派系的總督與任命支持自己派系的官員,而資源的分配也就大風吹的改變。這種種問題,讓烏麥雅的統治充滿騷動與不安,也給了許多所謂的什葉派革命現身的機會,這些革命者認為:「烏麥雅哈里發無法解決這些社會問題,因為他們不是虔誠的穆斯林,他們的統治不具有合法性,如果是一個先知的親屬,也就是Banu Hashim部族其中一員出來,那結果鐵定不同了。」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庫法人們邀請胡笙的孫子,柴德,來當他們的伊馬目(有沒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柴德在740年起義,被烏麥雅的伊拉克總督擊 敗被殺;其子亞赫亞(Yahya b. Zayd)在柴德起義失敗後向東方的省份逃難,但在743年時,他與僅存的七十幾位支持者被烏麥雅軍隊於呼羅珊(今伊朗東邊的省份,與阿富汗接壤)的一處村莊殺害。
柴德與其子的死成為後來什葉柴德派的精神指標,但許多柴德的支持者與同情者轉而支持阿里的兄弟賈俄法 (Ja‘far b. Abi Talib)及之後阿布都拉(‘Abdallah b. Mu‘awiya)的起義。阿布都拉在744年與庫法起義,他也使用伊馬目的稱號,但起初並不成功,因此他與支持者轉而向東行,在波斯地區建立其勢力 (Jibal, Ahwaz, Fars and Kerman)。而他的支持者也包括了許多出走派(基本上是敵視阿里的派別)、一些阿巴斯(Banu ‘Abbas)的後代,還有許多非阿拉伯穆斯林。前面說到,許多非阿拉伯穆斯林(mawali)都是社會上受到不平等待遇者,而他們往往因為稅金的重擔而參與反抗活動3。阿布都拉最終於746-7被烏麥雅在呼羅珊的總督給擊敗,而他的支持者也作鳥獸散。
從柴德到阿布都拉的起義可以看到,之前提到的什葉各派對於伊馬目的定義並不適用與七八世紀的什葉派。儘管有一些重要元素出現(馬赫迪的概念),伊馬 目人選未必是阿里與法蒂瑪的直系後裔,也未必是阿里的世系。而以伊馬目(不管是不是阿里的直系後裔)為號召的行動,往往有著一些社會經濟因素:社會不公、烏麥雅的暴政、資源分配不均等等。
在同時,與柴德同時期的另一個阿里的曾孫,也就是伊斯馬義與十二伊馬目派所認定的第六位伊馬目,薩迪格(al-Sadiq,見表一),則沒有參與任 何活動,也沒有公開支持柴德等人之行動。薩迪格沒有任何行動對於後來的伊斯馬義與十二伊馬目派而言,是個有點尷尬的事情──為什麼我們要承認一個默許暴政 的伊馬目?
最終兩派的跟隨者以什葉派很重要的taqiyya概念來解釋:「在時機尚未成熟時,伊馬目不需要公開對抗暴政;他們應該做的是將神的引導與先知的 sunna傳遞給社群。」當然,這樣的解釋也是後見之明。不可否認,在八世紀上半葉時,或許有一群薩迪格的追隨者,他們認為薩迪格才是真正的伊馬目,且他 們不贊成公開起義。但是,就一個獨立教派而言,他們並不是一群特質鮮明的群體,並且很容易就分裂。薩迪格死後伊斯馬義派的出現就是最好的例子。不論如何, 很明顯的是,阿里的後代本身(薩迪格與柴德)也分成不同的支系,對於政治訴求有不同想法與不同程度上的參與。而這一整群被貼上「什葉派」標籤的群體,幾乎說不上是和諧與同性質的一個教派。
(例如,我們常會看到像下圖這樣子的教派分布整理。事實上這樣的整理往往都不夠精確,因為一整群被貼上「什葉派」標籤的群體,幾乎說不上是和諧與同性質的一個教派。)
阿巴斯革命:從Banu Hashim到Shi‘at ‘Ali雖然柴德與阿布都拉的起義失敗,但是他們所喚起的革命熱情與召集的群眾)不管是否真心認為這些伊馬目有領導資格,或是單純想要透過革命表達不爽)並 沒有消失。前面說到,穆罕默德‧伊本‧哈納菲亞死後有一些他的支持者認為伊馬目的資格傳到其子阿布‧哈辛姆(Abu Hashim)身上,阿布‧哈辛姆據說被邪惡的烏麥雅哈里發蘇萊曼(Sulayman, r. 715-716)下毒殺害,死前他將伊馬目的資格傳給一個阿巴斯的後代,穆罕默德‧本‧阿里(Muhammad b. ‘Ali)。
穆罕默德‧本‧阿里與其子伊卜拉辛(Ibrahim)透過阿布‧哈辛姆支持者的網路,與一些庫法支持者聯繫,便展開一連串的地下革命運動。他們的身分並未公開,只是用模糊的口號:al-rida min al Muhammad,也就是,先知穆罕默德家屬的被選者(the chosen one of Muhammad’s family),來吸引支持者。最後,他們在呼羅珊地區得到廣大的支持。
呼羅珊地區存在著種種衝突,南北阿拉伯人的派系鬥爭,資源分配不均,非阿拉伯穆斯林的不滿,還有移民至當地定居的阿拉伯人對於土地稅的不滿等等,再 加上不久之前,柴德之子,亞赫亞,遭烏麥雅總督殘暴殺害的歷史記憶,給了滋養阿巴斯革命的土壤。(阿巴斯=先知穆罕默德的叔叔。後來阿巴斯哈里發都是這個 先知叔叔的後裔)
749年,阿巴斯革命在呼羅珊的召集人阿布‧穆斯林(Abu Muslim)帶領之下公開反抗,他與其支持者打敗烏麥雅在呼羅珊的總督,吸收了更多人力,並帶著約十萬人的軍隊西進,佔領庫法後,宣布伊卜拉辛(已死在 烏麥雅的監獄)的兄弟,撒法赫(al-Saffah),為伊馬目與哈里發。750年,在Zab河擊敗烏麥雅大軍,結束了統治近一百年的烏麥雅哈里發朝,並 開啟了阿巴斯哈里發的統治。某種程度上而言,阿巴斯革命是一場以什葉派為號召的革命。
史書(於九或十世紀時完成)所記載,阿巴斯革命對於阿里的支持者來說—也就是狹義的什葉派—是一場背叛。因為模糊的口號(al-rida min al Muhammad, the chosen one of Muhammad’s family),他們認為活動背後的伊馬目是阿里的後裔,因此,當伊馬目的人選出爐時,他們便轉而支持另一個阿里兒子哈珊的子孫,穆罕默德‧本‧阿布杜拉 (Muhammad b. ‘Abdallah, al-Nafs al-Zakiyya),他在762-3年於麥地那起義,最後被阿巴斯的軍隊擊敗遭殺害。然而,史料的論述也不乏後見之明─並且表達出後來才成熟的狹義的 什葉派(也就是,真正的shi‘at ‘Ali)之觀點。換言之,如果八世紀前的各種什葉革命可以由非阿里直系後代的Banu Hashim之一員來領導(如阿布都拉的起義),那麼阿巴斯的後代有可能受到廣義的什葉派的支持。這點可以在描寫異端的文獻 (heresiography)裡得到證實:幾個被視為異端的派系認為阿巴斯哈里發是神的化身或馬赫迪,或者是穆罕默德的轉世等等。
換言之,到阿巴斯革命之初,所有與先知穆罕默德有親屬關係的Banu Hashim都因為這個神聖世系(divine lineage)的加持,可以獲得某種程度的支持且具有某種程度上的號召力;而這個神聖世系的範圍在阿巴斯革命之後逐漸縮小(更 切確的說,是在上述的穆罕默德‧本‧阿布杜拉之起義後),限定在阿里與法蒂瑪的兒子,哈珊與胡笙的後代。而各個主要派系的明確教義與特質,仍還要等上一段 時間才會定型。柴德派至少要等他們在裏海南岸於九世紀末所建立的小國家,才更具有規模,而且有經典的傳世(雖然他們因為對於起義的堅持而與其他教派有所區 別);至於伊斯馬義派,他們則隨著法蒂瑪哈里發朝的建立(909-1171)而正式發展出一支派系;而十二伊馬目派,當然要等到有十二個伊馬目,才算開 始。
結語本系列三篇文章藉由追溯什葉派的來源與迄八世紀的發展歷史,強調以教派主義(sectarianism)為主的論述存在一定的問題。一般人常會覺 得,伊斯蘭的遜尼和什葉分歧是因為對教義的解釋不同而來的,然而,教派與其追隨者並非一個靜止而定型的族群,若我們把現今中東地區的問題一味歸諸於教派衝 突,此觀點將忽略教派成型的不同時代背景,以及相互作用的各種政治社會經濟因素。對於權力以及政經資源的爭奪,以及對於繼承人和繼承方式的分歧,這些因素都影響著伊斯蘭的發展。
從什葉派的起源到阿巴斯初期的發展來看,什葉派本身便不是一個和諧且一致的群體。事實上,一直到今天什葉派也不是單一族群的概念。如同任何教派、政黨或組織,什葉派作為一個大集合的標籤,除了內部的多樣性之外,也隨著外部時空背景的變化而不斷重組、整合並變革。教派以及其衍生的概念可能與不同的訴求結合,成為一種號召力量與正統性的來源;當然,這樣的概念也可能成為行使暴力的藉口。
- 出走派是一群本來支持阿里,但後來對他同意在西分戰役和敘利亞軍進行仲裁之決定不滿而分裂的一個教派,日後出走派在波斯南部,歐曼,及北非等地區持續叛亂(當然,從烏麥雅和阿巴斯政權的觀點)。而阿里最後也是被出走派的殺手所刺殺。
- 伊馬目這個字有許多意義,可以是政權的領導者,也就是等同哈里發;也可以指在清真寺引領信眾禱告兼管理清真寺大 小事務類似於廟祝的角色。對於什葉派而言,因為哈里發的角色被沒資格的人所佔據,所以真正的什葉社群的領導者被稱作伊馬目;什葉派的伊馬目可以是真正統治 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但也可能只是一個政權下什葉社群的領袖。
- 非穆斯林必須繳納人頭稅(jizya)。伊斯蘭政權擴張之後,統治菁英主要是阿拉伯穆斯林,而被統治的則是非穆 斯林,非穆斯林繳納的人頭稅是政府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而許多下層的非穆斯林為了避免人頭稅或發自內心覺得阿拉很偉大而皈依伊斯蘭,但是成為穆斯林之後, 他們仍被課以不同名目的稅金或仍被迫繳納人頭稅,因此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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