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反貪活動者的鎮壓升級
十位維權人士遭刑事拘留,即將被起訴
2013年6月10日
人權觀察
www.hrw.org/zh-hans/news/2013/06/10
(紐約,2013年6月10日)-十幾位反貪腐維權人士,因參與或組織呼吁政府官員公示財產的示威活動,於3月下旬到5月下旬之間陸續在北京和江西省被捕。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中國律師之友(Committee to Support Chinese Lawyers)、前線人權捍衛者(Front Line Defenders)、人權觀察和獨立中文筆會今天聯合表示,中國政府應該釋放反貪維權人士,取消對他們的所有指控。
自5月7日起,這15人中已有10人遭到正式逮捕,這表示他們很可能將被起訴和定罪。這15人被指控的罪名包括“非法集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擾亂社會秩序”和“敲詐勒索”。煽動顛覆罪最高可處15年有期徒刑,其他罪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習近平要求嚴懲貪腐,被贊美為新政,但普通人民向公眾表達同樣訴求,卻被政府視為顛覆行為。打擊貪污、追求法治,必須依賴對言論和集會自由的尊重,而非打壓這些權利。”
3月31日,警方在北京逮捕4名維權人士:新聞工作者侯欣、証券經紀人袁冬、退休人員張寶成和巴士司機轉為發明家的馬新立。
以上4人是因為在北京西城區西單文化廣場拉開寫著“要求官員公開財產”、“貪官裸官不杜絕,中國夢隻能是白日夢”等口號的橫幅,而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會”逮捕。會計師王永紅繼而於4月14日在北京拉橫幅要求官員公示財產,他在次日晚間以“擾亂社會秩序”遭到拘捕。接下來幾天,北京當局陸續抓捕被懷疑參與或組織這項行動的維權人士,包括法律學者孫含會、作家趙常青、律師丁家喜、維權人士李蔚和齊月英。除齊月英被控“敲詐勒索”,其餘均以“非法集會”罪名拘留。
5月7日開始,除侯欣取保候審外,9位維權人士──張寶成、馬新立、袁冬、趙常青、丁家喜、齊月英、李蔚、王永紅和孫含會──陸續遭到正式逮捕。齊月英現被關在朝陽區看守所,其他人被關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據部分被告的律師透露,警方曾就“財產公示運動”對他們進行訊問。
4月22日,一群維權人士在江西省新余市示威,聲援被捕的北京維權人士和呼吁官員公示財產的全國行動。4月27日,江西警方拘捕其中部分人士。其中5位──劉萍、魏中平、李思華、李學梅和鄒桂琴──仍然在押。劉萍已依“非法集會”遭正式逮捕,李思華和魏中平則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遭到拘留。李學梅和鄒桂琴的具體罪名還不清楚。據信他們都被關在新余市看守所。
雖然中國憲法第35條保障公民的集會權利,但1989年《集會游行示威法》(簡稱《集會法》)和1992年制定的實施條例,包含了一系列限制規定,實際上造成公民難以行使這項權利。根據這些規定,所有示威活動必須得到警方批准﹔然而,實際上中國警方很少批准公開抗議,尤其是可能涉及批評政府者。在某些情況下,申請示威的民眾不僅得不到批准,還會因為申請示威而遭到騷擾或拘留。
自從2013年3月實際掌權后,國家主席習近平就將打擊貪腐作為施政重點之一。最近,他顯然將目標定在查禁奢華飲宴等炫耀財富的行為,導致包括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在內的幾名政府高官遭到撤職。
然而,中國維權人士和部分公民則發起行動要求政府加強反貪,敦促政府通過法律強制官員公開財產。2012年12月,一群知識分子發表一封呼吁中共中央委員公示財產的公開信,得到7千多人簽名支持。維權人士並且到全國各地拉橫幅、派傳單,號召民眾加入這個組織鬆散的“財產公示運動”。
中國各地維權人士已對在北京和江西被捕的人士展開聲援。一些律師組成律師團為他們提供法律意見和辯護,上海和北京的上訪者也集體拉橫幅呼吁釋放被捕人士。一群參與財產公示運動的知名維權人士向中國政府發出公開信,呼吁政府釋放維權人士,落實財產公示政府。
“我們要求中國政府釋放所有僅因和平行使言論和集會自由而被關押的維權人士,撤銷對他們的控告,”前線人權捍衛者副執行長安德魯﹒安德森(Andrew Anderson)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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