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8 December 2012

中国决定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

北京,中国——12月28日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文)。除了要求不得泄露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其中关于实名上网、实名发布信息等规定成为热议话题。

决定主要围绕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安全,如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不过其中的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五、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六、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中国发文再次落实实名上网引起了网民的热议,其中不乏反对之声。本月18日起,《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每日发文要求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但有关决定草案的内容却不被外界所知。这一决定通过之前,新浪微博上已经有多名人士的账户被清理,其中甚至有缴纳会员费的网友。

决定中还规定,“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出台后,新华社发文称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进行了访问,袁曙宏称,“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国务院2000年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修订草案细化了决定的内容,比如在总结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五个城市试点经验基础上,细化网络身份管理制度。”

2000年10月8日出台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要求,“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记录备份应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不过今年5月云南巧家爆炸案中,当地警方调取了被指是嫌犯的赵登用两年前的QQ空间记录,并指责他有报复社会心理,随后这一案件被发现另有嫌疑人作案。不过腾讯公司保留用户发言记录将近2年的做法仍是引起了讨论。 FMN



from FMN 自曲新闻 http://cn.fmnnow.com/2012/12/29/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