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時表示,中聯辦官員不宜太多露面,以免被港人以為香港內地化。他又承認中聯辦為他在選舉拉票,但強調自己不會盲從中聯辦。
謝偉俊律師咁熟法律,佢應該知道佢公開承認中聯辦幫佢助選有乜法律後果:
1. 佢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提交嘅選舉開支陳述,一定被人重新審視過。但由於佢誠實,就算有事,大把人會幫佢寫信求情。
2. 但更大問題係,呢次係有具體證據,證明中聯辦(統監府)從事《基本法》22條嘅行為,《基本法》22條係呼應《中英聯合聲明》第3條第2款嘅法律,22條係咁寫: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一切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北京設立辦事機構。
中聯辦有責任守法,亦唔可以干預香港自行管理事務,亦包括香港選舉。
《中英聯合聲明》第3條第2款係咁寫: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亦即係咁講,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香港人可以要求聯合國介入,甚至要求英國先收番香港,再行公投決定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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