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3 October 2012

粵語不是方言,是通用語

在限制粵語和保護粵語的爭論中,有一種聲音認為方言應該和粵語一樣受到保護。保護方言沒有錯,但是將粵語與其他方言等量齊觀,就有問題了。


方言沒有標準音,標準音是指那種脫離某一具體地域,而普遍被認同的發音標準。湘語、吳語、閩語、客語、贛語都沒有標準音,每一座城市,甚至每一個鄉鎮都不相同。粵語卻有標準音,全球公認的標準音。無論粵、港、澳,還是美加,粵語發音完全一樣,只是個別詞句有差別。

一般以為廣州話就是粵語標準音,實際上廣州存在大量操客家話的本地人,而且白話口音也五花八門,基本上每個區都不同。粵語標準音是受過較高教育的人士之間交流的口音,與日常生活口語有些微差別,好比北京土話與普通話之間的差別。粵語和普通話一樣具備通用語的特徵與功能。

粵語的通用語特徵並非上個世紀粵語白話文運動的功勞,而是因為粵語最大程度保持了古代官話特徵,世世代代被讀書人用作讀書朗誦和訓詁研究的發音標準,所以保持了發音的精確性。反而白話文運動將口語中的非漢語詞彙帶進了粵語,損害了粵語的純潔性。普通話受方言口語傷害的程度更嚴重,篡改了傳統漢語語法。

北方方言由於音節簡化,很多字詞發音混淆。比如用普通話說“你倆明天早晨一起來”,會有兩種歧義,粵語就不會,因為粵語“一齊來”和“一起來”發音差別明顯,既不會說混,也不會寫混。普通話發音分不清“做”和“作”,粵語分得清清楚楚,做只能用作動詞。印象當中,曾有某年高考語文題的標準答案正好顛倒了做和作的用途,連出題老師都分不清,可見混亂到了什麼程度,大部分南方人也都能清楚地區分做和作。粵語“就”只有“到位、湊近”的意思,普通話卻將“即”的用途混淆在“就”身上,濫用了“就”,以致傷害了“就”的組詞能力,就位、就任、就近等詞語在普通話出現的頻率明顯比粵語低。“法治”和“法制”不分,讓法學教授只好用於英語區分。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受日本啟發,民國初年著手設計通用語。北京政府委託趙元任曾經設計出一套老國音,保留了入聲、區分尖團等漢語特徵,但是在北方方言區推廣困難,因為母語方言中缺乏相應的音位音素。又因為缺乏方言支援,找不到以及很難培訓語音教師。後來南京政府為了加速通用語推廣速度,宣佈廢除老國音,改以北京方言為範本制定新國音,這就是後來的普通話。

如果制定老國音的同時,以廣州話為基本方言,訓練廣州人為國音教師,老國音的命運可能完全不同。即便如此,現在在普通話的基礎之上,仍然可以指定第二套通用語,用於普通話不便使用之處,比如學術研究,文學創作。這第二套通用語不用另行設計,粵語即可。粵語是事實上的漢語通用語之一,只差官方承認而已。

就簡易,入繁難。粵語對於母語音素較少的北方人來說,學習起來會比普通話難,但是由於粵語有書面語支持,又有大量影視作品,以及有大量的粵語人口,學習粵語比任何方言都容易。只要用國際音標注音,掌握粵語發音也不是難事,比英語容易多了。

我平時講普通話遠多於粵語,但是寫稿的時候,卻用粵語思考,這樣讓文字更精煉。將粵語定為漢語第二通用語沒有客觀困難,只有主觀困難。粵語屬於全體華人,不應該讓廣東人專享其利。

(余以為 網易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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