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9 September 2012

David Harvey(大衛‧哈維):公共資源的未來


開放時代 2012年第6 

我記不清加勒特哈丁(Garrett Hardin)的經典文章《公地的悲劇》自己看了多少遍,這篇文章被大家作為一個不能反駁的論據加以引用,以支持土地、資源的私有產權會產生較高效率的觀點,因此也成了主張私有制無可辯駁的理由。這種誤讀,部分原因是由於Hardin用牛作比喻:在關心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私有條件下,人們將牛養在了公共草場上。當然,如果這些牛屬公共所有,那麼這個比喻就是徒勞了。因此,問題的核心顯然是對牛的私人擁有權和個人利益最大化。然而這些都不是Hardin關注的基本點。Hardin關注的是人口增長,他擔心個人的生育決定最終會導致對全球公共資源的破壞(這也是馬爾薩斯的觀點)。這種決定的私人及家庭的屬性是個關鍵的問題。在Hardin看來,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專制的人口控制。

我在這裡提及Hardin 邏輯是為了強調,一直以來我們思考公共資源的方式本身過於經常地局限在一套過於狹隘的假設,這很大程度上是受十六世紀以來出現在英國的圈地運動的影響。結 果,對問題的思考常常分化為兩極:私有制或專制的國家幹預。從政治的角度來看,整個問題由於本能的反應變得模糊起來,要麼贊成圈地,要麼反對圈地,這種反 應通常裝飾以濃重的懷舊情緒,流露出對一種存在於很久很久以前的、想當然的共同行動道德經濟的懷念之情。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試圖在她的《管理公共資源》(Governing the Commons一書中去顛覆一些這樣的假設。在該書中,她將人類學、社會學、歷史學的證據加以系統化處理。她向我們展示,為了個人和集體的利益,人們可以並且也常常發明一些巧妙的、也非常切合實際的辦法來管理公共財產資源(common property resources)。奧斯特羅姆的個案研究粉碎了許多政策分析家們的論斷,他們認為解決共同財產資源問題的唯一辦法是依靠外在權威實行完全的私有財產權利或者集中管理。同時,如作者所言,這些個案也顯示了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豐富多彩的結合方式。 

然而,奧斯特羅姆的大多數個案涉及的使用公共資源的人數都在一百人左右。任何人數多於此的情況(她最大的個案涉及15000人)則要求一種嵌套等級(nested hierarchical)的決策結構,而非個人間直接的協商。顯然,在此有一個尚未被分析的等級問題(scale problem)在起作用。在某個等級上存在的公共財產資源管理的可行辦法——比如居住在一條小河流域的一百個農民共同享有水權的情況——就沒有也不能用來解決諸如全球暖化或者電站酸沉積的區域性擴散等問題。如果我們跳級(jump scales (正如地理學家喜歡說的那樣),所有公共財產問題的性質以及找尋解決途徑的前景都會發生巨大改變。在一個等級上看起來不錯的解決辦法,在另一個等級則不 然。甚至更糟的是,在一個等級上(比如地方)的好辦法並不必然自動向上或向下在另一個等級(比如全球範圍)有助於問題的解決。這就是為什麼Hardin 隱喻如此地具有迷惑性:他運用了一個小範圍的例子去說明全球性的問題。碰巧,這也是為什麼從以公共財產路線集體組織小規模團結經濟的實踐中所獲取的教訓, 如果不借助於嵌入式等級的決策形式,就無法轉化成全球性的解決之道。不幸的是,等級對於今天反抗左翼的許多派別來說是極其厭惡的。

更宏觀的體系裡面,尤其是全球範圍,某種圈地的行為往往是保護珍貴的公共資源的最好途徑。例如,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土著居民的文化,作為全球自然文化 公共資源的一部分,將在亞馬遜實施非常嚴厲的圈地法案。這就幾乎必然要求國家權威去對抗那種為了短期的金錢利益種植大豆或者放牧牛群破壞土地的低級民主。 但是,在這個例子中,可能還存在另一個問題,即,將土著居民從他們的林地中驅趕出來可能會被認為是一種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必要方式。換句話說,保護一種公共 資源可能會以犧牲另一種公共資源為代價。

公共資源的問題是矛盾的,因此也總是充滿爭議。隱藏在這些爭議背後的是相互衝突的各種社會利益。確實,正如雅克朗西埃(Jacques Rancière)所言,「政治是那種只能引起爭論的公共資源活動的領域」。 最後,分析家常常只需做一個簡單的決定:你站在誰的一邊,你尋求保護什麼以及誰的利益?如今的富人習慣將自己封鎖在門禁森嚴的社區中,在這裡,一種具有排 他性的公共資源獲得了界定。激進的組織也能夠設法獲得一些空地,有時是通過私人財產權利的運作(例如活動家為進步的目的購買社區活動中心),由此他們能夠 伸展出去以推動公共利益政治的發展。或者,他們可以在某個受保護的場地中建立一個社群(commune)或者代表委員會(soviet)。

並非所有的公共資源都對公眾開放。有一些資源,如我們呼吸的空氣是開放性的,而一些資源,如我們城市的街道,原則上是開放的,但卻是受管制的,有員警維護治安,甚至以商業促進區(business-improvement district)的形式由私人進行管理。另有一些資源,如50位農民控制的公用水資源,是從開始的排外性到隸屬於一個特殊群體。奧斯特羅姆所舉多數案例屬於最後一類。並且她把調查限定在所謂的自然資源比如土地、森林、水源、魚類等。(我之所以說是所謂的自然,是因為所有的資源評估都具有技術、經濟和文化的性質,因此對其界定也是具有社會性的。)奧斯特羅姆對其它形式的公共資源不感興趣,如遺傳物質、知識和文化資產,如今這些公共資源由於商品化以及圈地遭受了嚴重的衝擊。比如我們來看看文化公共資源如何被遺產工業(heritage industries)商品化(而且還常常被刪改)。更為普遍的是,有關遺傳物質和科學知識的智慧財產權和專利權已構成我們這個時代最熱門的話題之一。當出版公司向讀者收取費用,以授權閱讀在他們出版的科技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時,什麼應該成為公共知識並向公眾無償開放的問題顯而易見。

適用於多數自然資源稀有性和特定用途的邏輯,常常不適用於文化、知識這樣的公共資源,這是麥克爾哈特(Michael Hardt)和安東尼奧奈格里(Antonio Negri)在《聯邦》(Commonwealth)中強調的一個觀點。我們可以在同一時間收聽同一個電台廣播,或觀看同一個電視節目。關於文化公共資源,哈特和奈格裡寫道,它是動態的,涉及勞動產品與未來生產的方式。這種公共資源不僅僅是我們共同居住的地球,還包括我們共同創造的語言、我們形成的社會實踐以及界定人際關係的交往模式等等。這種公共資源是長期建立起來的,原則上對所有人開放。這樣,我們有可能甚至把大城市看作生產公共資源產品的工廠。城市的人性特質通過我們在城市各種空間裡的實踐顯露出來,即使這些空間通過不同形式被圈走:私人和公共/國家所有權,社會控制,侵佔,以及維護亨利列菲伏爾(Henri Lefebvre)所謂的居民對城市的權利的反向運動。個體和社群通過日常活動和鬥爭,創造出城市的社會世界,在這樣做的同時,又創造了某種公共的物品,作為我們可以安身其中的依靠。這種具有文化創造性的公共資源不會因使用而被摧毀,卻會因濫用而逐漸墮落,日趨庸俗。

在我看來,問題似乎並不在於公共資源本身,而是個人化的私有產權未能按應有的方式實現我們的公共利益。例如,我們為什麼在Hardin關於牛的隱喻裡不把焦點放在對牛的私人所有關係上,而是將焦點放在作為公共資源的牧場上?畢竟,自由主義理論為私有產權辯解的理由是:當權利通過公平自由的市場交換制度進行社會整合時,它們應該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服務。正如霍布斯(Hobbes)所言:一個聯邦(commonwealth)的製造,是通過在一個強大的國家政權框架裡將具有競爭性的利益私有化的方式實現的。這種觀點,洛克和亞當·斯密等自由主義理論家表達得很清楚,如今繼續被人宣揚,但是通常貶低對強大的國家政權的需求。世界銀行一邊嚴重偏向著赫南多·索托(Hernandode Soto)的理論,一邊繼續向我們保證,解決全球性貧困之道是讓所有的貧民窟居民都能獲得私有產權和小額貸款(尤其是那些剛好給世界大金融家們帶來高回報率的小額貸款)。據說,一旦窮人內在的企業家天性通過這樣的方式被解放出來,一切將會好轉,長期貧困的難題也就解決了。

於洛克而言,個人財產是一種自然的權利,個體將勞動與土地結合在一起創造出價值時,這種權利就產生了。洛克的勞動價值理論的精髓就在於此。當個體通過交換 別人創造出的等量價值而拿回他或她自己所創造的價值時,市場交換就使這種權利社會化了。實際上,通過價值創造和據稱是自由、公平的市場交換,個體可以繼續 持有、擴展和社會化他們的私有產權,這是最容易創造國家財富,最好服務公共利益的方式。

當然,這裡假設市場是能夠公平和自由的。在古典政治經濟學裡,國家是假定會進行幹預的,使市場保持公平和自由。至少,亞當·斯密建議政府首腦這樣做。但是洛克的理論中有一個可怕的推論,那就是沒有生產價值的個人不能要求擁有財產。譬如當年北美的土著居民被有生產力的(productive)的殖民者趕出家園,其理由就是因為他們不創造價值。

那麼,馬克思是怎樣處理這些問題的呢?在《資本論》的開頭幾章裡,馬克思接受了洛克的推論,不過他的討論穿插了大量的諷刺,比如,在他處理魯賓遜克盧梭神話(Robinson Crusoe myth 在政治經濟學思考中的奇怪角色時就是這樣:一個人,被拋進一種自然的狀態,表現得就像一個地地道道的英國人那樣。但是當馬克思開始思考勞動力如何變成個人 化的商品,在公平、自由的市場上買賣時,我們看到洛克的推論露出了真面目:這是在價值交換平等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個體系,它通過剝削生產過程中的活勞動, 為生產資料的資本主義所有者生產剩餘價值。

當馬克思提出集體勞動的問題時,洛克的論述遭到更為激烈的動搖。在掌握生產資料的個體手工業者能在相對自由的市場裡進行自由交換的世界裡,洛克的推論或許還能找到某個立足點。但是馬克思認為,18 紀晚期以來工業體系的發展,使洛克的理論設想變得多此一舉。在工廠,勞動是集體組織的。如果這種勞動形式派生出了任何財產權利,那麼可以確信的是這種權利 一定是集體的或者聯合的,而不是個人的。有關生產價值勞動的定義,是洛克私有財產理論的基礎,此時不再支持個人而是轉向集體勞動者。於是,共產主義就在這 樣的基礎上出現了:一個自由人的聯合體,他們用公共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動,並且自覺把他們許多個人勞動力當作一個社會勞動力來使用。馬克思不主張國家所有制,而是提倡某種生產公共物品的集體勞動者所有形式。

這種形式的所有權如何產生呢?這個問題通過利用洛克關於價值生產的觀點以其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式而得以解決。馬克思說,假設一個資本家以1000美元的資本開始進行生產。第一年,通過勞動者將勞動與土地相結合,資本家獲取了200美元的剩餘價值,並且將這200美元用於個人消費。那麼5年之後,這1000美元就應該歸集體勞動者所有了,因為他們才是真正將勞動與土地相結合的人。資本家也已經消費完了他(她)所有的原始資本。就像北美的土著居民,資本家們就應該交出對資源掌控的權利,因為他們自己就沒有生產出任何價值。

這種邏輯聽上去可能有些偏激,可它卻是上世紀60年代末期在瑞典推出的邁德納計畫(Meidner plan 背後的理論依據。員工掌管的特別基金會對企業徵收利潤稅,作為回報,工會方面將限制員工工資,並且基金會將投資並且最終收購這家企業,如此將企業納入了聯 合勞動者的共同管理。然而資方使出渾身解數對此進行了抵抗,導致計畫無疾而終。不過,我們倒是應該重新考慮這個想法。最重要的結論是,能創造價值的集體勞 動必須為集體的而非個人的財產權打下基礎。價值,亦即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資本主義的公共物品,它表現為貨幣這種衡量共同財富的普遍等價物。因此,這一公 共物品並不是曾經存在卻又一度失去某種東西,而是如同都市的公共物品一樣不斷被生產出來的。問題是,資本就好像在不斷地以商品化的、貨幣的形式包圍、侵佔 價值。舉例來說,一個在它的街坊中努力維持文化多元反對社區中產化(gentrification)的團體,會突然發現該社區樓價急升,原來是地產代理商把社區的特點描述成文化多元以此吸引中產人士。結果,馬克思寫道,資本在競爭以追求效用(利潤率)最大化(正如Hardin故事裡的牛的主人)這條鐵律的驅使下一路向前,產生:

巧的進步,都不僅是掠奪勞動者的技巧的進步,而且是掠奪土地的技巧的進步,在一定時期內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進步,同時也是破壞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進步。一 個國家,例如北美合眾國,越是以大工業作為自己發展的基礎,這個破壞過程就越迅速。因此,資本主義生產發展了社會生產過程的技術和結合,只是由於它同時破 壞了一切財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 

這一悲劇與Hardin描繪的悲劇相似,但其產生的邏輯大相徑庭。公共資源的問題在這裡隨著一系列可能的解決方法而被重新定義。由於個人化的資本積累缺乏約束,不斷威脅著要摧毀支持了所有生產形式的兩個基本的公共財產資源:勞動者和土地。並且,隨著資本積累出現複合率增長(滿意水準通常是最少3%),久而久之這種對土地和勞動力的雙重威脅在規模和程度上將逐步升級。

20世紀70 代始于智利後蔓延到英國的新自由主義對組織化勞動權利和力量的猛烈打擊,如今正因為嚴厲的全球緊縮財政計畫而加強。這項計劃,從加利福尼亞到希臘,勢必導 致大量人口在資產值、權利和政府津貼等方面的損失,同時把那些迄今為止已邊緣化的人群弱肉強食般地吸收進資本主義的動力系統中。這群高達20億的人口靠每天不足2美元生活,現在正遭遇小額信貸這種所有次級貸款形式中的次級(subprime of all the subprime forms of lending)的欺騙,目的是為了榨取他們的財富——正如美國住房市場上發生的那樣,先是通過次級的、掠奪性的貸款,緊接著是喪失抵押品贖回權——從而為富人們的麥克豪宅再鍍一層金。在環境公共資源方面,威脅也是絲毫不減,而諸如碳交易、新的環境技術等辦法只不過是讓我們同樣採用資本積累和投機性的市場交換以走出絕境,而當初正是這些手段首先使我們陷入困境。不幸的是,這是老生常談了:1945年以來,每個重大的解決全球貧困問題的決議都一直堅持只使用這兩種手段——資本積累和市場交換——而這兩種手段製造了相對有時甚至是絕對的貧困。這就難怪為什麼我們身邊依舊有窮人,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們的人數越來越多而不是逐漸減少。

有一些管理機構曾經試圖抑制對掠奪性積累的嗜好(雖然做得不夠),但今天卻逐漸遭到廢除,這為那種身後之事與我無關的肆無忌憚的資本積累和金融投機的邏輯打開了大門,這種邏輯如今已演變成了一場真正的洪澇,若想控制其造成的損害,只能將盈餘的生產和分配社會化,並且建立一種嶄新的、面向所有人的財富共有權。

這裡,要緊的不是制度安排上某種特定的組合——這裡圈地,那裡則在擴大集體和共同財產範圍;要緊的是,這種組合要設法改善共同勞動和共同土地資源(包括嵌入在人造環境的第二自然裡的資源)在資本手裡急劇惡化的狀況。通過這種努力,奧斯特羅姆所確定的豐富多彩的結合方式——不僅有公共的和私人的,還有集體的和聯合的,嵌入式等級的和橫向的,排他性的和開放性的——都將發揮作用,探索組織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滿足人類需求的方式。重點不在於滿足一個階級(它佔用了另一個階級所生產的公共財富)為積累而積累的要求;重點在於我們要改變這一切,要尋求富有創造性的途徑來發揮集體勞動的力量,最後實現公共利益。

注釋 

Garrett Hardi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cience 162 1968), pp. 1243-1248. 

Elinor Ostrom Governing the Commons The Evolution of Institutions for Collective Ac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Ibid. p. 182.

Jacques Rancière cited in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 Commonwealth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p. 350.

Michael Hardt and Antonio Negri Commonwealth p. 350.

Henri Lefebvre The Urban Revolution Minneapolis Minnesota University Press 2005 p. 150.

Karl Marx Capital Volume One New York Vintage 1977 pp. 169-171.

Ibid. p. 638. 

美國紐約城市大學研究生院教授



from 政經評論 http://allcommentators.blogspot.com/2012/09/david-harve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