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3 February 2012

应对镉污染不能只打突击战

 ——本文于2012年2月2日发表于《第一财经日报》

广西龙江河发现重金属镉污染已经进入第18天,载有超量重金属镉的污染团已随龙江河顺流而下,由污染肇发地河池市进入到柳州水源保护地境内。令人揪心的是,在龙江河水质镉超标被发现超过两周之后,对镉污染源的确认却迟迟得不到落实。河池市环保局连日来对当地企业进行数次排查,围绕“排污企业”的调查却始终语焉不详。一方面,污染的始作俑者始终不能大白于天下,公众的知情权无法得到一个交代;另一方面,对污染源指正的困难,直接影响到了对污染物排放规模、性质的判断,使得下游地区的防范处置工作成为一场治标不治本的战役。

近年来我国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重金属污染企业已连续几年成为环保重点整治对象。2009年,针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展开,2010年,环保部要求各地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彻底排查,摸清重金属污染源。按照这样的工作方法,河池市环保局理应掌握当地企业的污染排放数据,对于企业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转移和储存情况,应基本做到胸中有数。然而调查污染源工作中的困难重重、一波三折,让我们不禁对于当地环保局掌握的数据心存疑惑:企业的排污数据是否真实反映了当地的排污水平?这些数据是否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仅凭地方环保督查部门的集中式、拉网式排查,如何能够保证治污工作的令行禁止?

河池市调查排污“祸首”的经过表明,治理重金属污染单靠环保部门疲于奔命式地被动应对远远不够。重金属污染防治,既需要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对可能的污染源彻底排查,做到了然于胸,也需要全民参与到对污染企业的监督中来。这就要求环保部门在日常做好污染排查工作的同时,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引入公众监督。

企业排污信息向公众公开,目前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大势所趋。在欧美等国被广泛推广采用的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PRTR制度)下,企业向环保部门报告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位置、污染物危害等数据,也是普通公众随时可以查询的公开信息。在美国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系统下,公众通过在互联网输入自己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即可了解自家附近的排污企业名称、排放量,判断自己生活环境中可能接受的污染物水平。同时,企业在公开污染排放信息的同时,无形中促进了自身的污染物减排,例如,美国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系统在境信息公开的20年之间,成功地减少了61%的污染物排放

在有“有色金属之乡”的广西,长久以来,与镉、铅、砷等重金属污染相伴的有色金属工业正在逐步将地方的环境生态逼到所能承受的极限。以本次事故发生地河池市为例,2001年至今,河池已发生至少三起特大砷污染事故,其中2008年10月砷污染水源造成了附近450名村民尿砷超标。然而查阅广西省河池市环保局的资料,在各地环保局纷纷主动在网上公布当地历年的环境质量信息的今天,河池市历年来包括“废污水排放总量”“工业废水”等各项最基本的环境质量信息均未向公众公开;在这样一个拥有三个全国重金属污染重点防范县区的地区,河池市环保部门所公开的污染企业监测数据大部分竟仅仅只有二氧化硫这种常规空气污染物一项。至于当地的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治企业名称、污染数据,更无处可寻。地方环保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落后与封闭令人扼腕。

越是污染严重的地方,越需要引入环境信息公开,将企业排污数据公布于天下,将创造公众参与治污防污的合力。公开企业污染信息,民众可以对自己家门口的排污企业实行有效监督,将会有效的杜绝地方保护、暗箱操作、执法不严等环境治理的痼疾。同时,环境信息的公开透明,将大大解决在污染灾害发生时上下游之间、企业之间、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全、沟通不畅的情况,减轻环境风险。

2011年初,《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作为十二五计划的第一个专项计划出台,是为我国针对重金属污染的一次重拳出击。然而令人失望的是,规划中提到所确定的全国14个重点省区,138个重点区域,四千多家重点企业,至今其名单仍未向公众公布,企业名单也不得而知。由此可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审视此次广西龙江镉污染事故,不难发现:与其在污染发生之后搞突击战,不如在平时就痛下功夫,系统改造,从将环境信息透明化、公开化做起,将重金属防治工作变成一场阳光工程,扎扎实实打一场重金属防治工作的“持久战”、“攻坚战”。

——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 武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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