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3 November 2013

自由時報:中資假投資真移民 冰山現一角

新店老公寓 一屋四中資

〔記 者林詩萍、高嘉和、翁聿煌/台北報導〕在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二段巷內的一間老舊公寓門口,竟掛了四個中資企業招牌,經營業務更是包山包海;投審會調查後發 現,其中某家中資公司登記資本額在六百萬元以上,但其資金在「驗資」後就違法移走,除違反公司法「不實登記」規定,還恐涉「假投資真移民」,全案已移送新 北市檢調及移民署。

投審會強調,由於中資在台已出現首例違法事證,未來將嚴格審查以「個人名義」申請的中國投資人。

記者實地查訪,找到這間登記了四家中資公司的老公寓,公司內只有一名蔡姓台幹及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蔡姓台幹證實確曾有四家中資設籍該址,但其中一家已遷往中部,對其他營運項目則未多作表示。

代辦宣傳:無需投入資金

事實上,從馬政府二○○九年中開放中資來台投資後,就有不少台商做起中資來台投資專業代辦生意;有的是以「企管顧問公司」名義、有的是藏身於「移民公司」內運作,其招攬中資手法不外是「享受台灣醫療資源」、「簽證期限長」、「親人隨行」、「門檻低」、「費用省」等。

其中某家打著「投資台灣中小企業服務處」名號的投資代辦,竟在廣宣中直接寫明「在台灣無需任何資金投入」,就可在簽證有效期一到三年間隨意多次出入,且配偶、子女可隨行,每間公司還可有兩個三年不限居留期限的簽證名額,還能借錢買台灣不動產。

至於新店區北新路巷內的「一屋四中資」,投審會主動調查後發現,當中某家中資企業恐就是透過代辦公司登記出來的「空殼公司」,恐涉及「假投資真移民」,目前全案已移送新北市檢調及移民署。

一空殼公司 借款假投資

投審會官員透露,這家中資企業申請登記資本額在新台幣六百萬元(二十萬美元)以上,符合兩名中國人士來台規定,且可親人隨行,甚至可聘請兩名專業中國幹部來台;但經查,這家中資企業在申請驗資完成後,資金就退還給借款銀行,公司並無實際營運。

官員強調,這行為已違反公司法第九條「不實登記」規定,已將該中資企業負責人移送法辦,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案仍在檢調偵辦過程,可能將是中資來台第一樁吃上牢飯的案例。

投審會官員也澄清,中資審核約二到三週,絕非代辦業者所稱十日就能完成;且我國法令規定二十萬美元才能有兩名中國負責人來台,並非廣告中的「無須任何資金進入」,若該代辦涉及廣告不實,恐將面臨違法或詐欺等訴訟。


from 自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13/today-t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