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7 November 2013

从历史的角度看钓鱼岛默契之破坏

黎蜗藤

钓鱼岛争议是中日现阶段的主要矛盾,而矛盾的焦点之一是中国要求日本承认“钓鱼岛主权存在争议”,而日本坚决否认。中国因此指责日本破坏了中日老一辈领导 人之间的默契,因为“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是当年默契的内容。此外,中国又认为日本“钓鱼岛国有化”是破坏这个默契的开始。因此,日本是中日矛盾激化的唯 一责任方。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钓鱼岛主权不存在争议”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我在多次论证过,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正如苏岩礁、黄岩岛、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都存在主权一样。无视这个现实而硬要说钓鱼岛不存在主权争议,就像中国说黄岩岛不存在主权争议一样只是鸵鸟政策。
但本文的重点不在于此,而是希望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回答几个问题。第一,为什么日本认为钓鱼岛不存在主权争议?第二,到底在历史上,中日达成过什么默契?第三,在后来几十年中,这种默契是如何被打破的?
(一)中日有没有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的默契?
关于中国和日本在70年代有关钓鱼岛的谈判问题,我在《日本到底有没有说过搁置争议》一文中已经讨论过了。通过对史料的分析,我得出了三点的结论:
第一,在中日谈判中,中国是主动回避钓鱼岛问题的一方。
第二,“搁置争议”是中国单方面提出的政策。日本确实既没有这种说法,也未明确承认这种说法。
第三,日本和中国确实有默契。但是双方对默契的内容认识并不一致。中方认为默契的内容是“对钓鱼岛主权问题搁置争议”,但是日方认为默契的内容是“不涉及钓鱼岛的问题”。这两点存在微小但明确的差别。既然是默契,也就是说没有明文,也就是说很难确证到底默契的是什么。
关于第三点的逻辑,我认为日本人的逻辑是“要搁置争议,首先就要涉及问题并承认存在争议,既然问题还没有涉及,那就不存在承认‘存在争议’这个命题了。”有的读者表示难以理解这个逻辑。
其实要理解这个逻辑并不难。钱钟书在《围城》中举了一个例子。有个叫褚慎明的哲学家在回答方鸿渐的提问时说:“哲学家碰见问题,第一步研究问题:这成不成 问题,不成问题的是假问题pesudoquestion,不用解决,也不可解决。假使成问题呢,第二步研究解决,相传的解决正确不正确,要不要修正。你的 意思恐怕不是问我研究什么问题,而是问我研究什么问题的解决。”
日本的逻辑基本上与此一致。我们可以看到,日本当年领导人在会谈时用词一直是很审慎的,完全避开了“钓鱼岛主权问题”这个提法。
比如田中和周恩来会谈,中方材料是这样的。田中问:“借这个机会我想问一下贵方对尖阁列岛的态度。”在周恩来提出不想谈之后,田中又说:“好,不需要再谈 了,以后再说。”而日方材料的表述是这样的。田中说:“您对尖阁列岛怎么看?不少人向我提到这个问题。”可见两个记载都没有出现“钓鱼岛主权问题”或者 “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的表述。
而在田园直会见邓小平的时候,田园直的描述为:“我向邓小平副总理提出的并非再发生上次之类(指中国渔船进入钓鱼岛海域,笔者)的事件就麻烦,而是以尖阁 列岛之归属问题为前提,主张日本之立场后,才提出今后在发生类似事件就麻烦,并强烈要求不要再发生那种事。”邓小平的回答为“依现况即可,不会在发生那种 侵犯领海的事”。
从这两次会谈来看,日方领导人都没有在字面上提出钓鱼岛主权存在争议,田中的表述是要询问中国对钓鱼岛的态度,而园田直提出的是中国渔船进入钓鱼岛海域所引发的外交问题。
因此,在中日一系列的和谈中,日本领导人都没有在口头上明确承认过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一事,也没有说过“搁置主权争议”,更不要说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写下来。这也是为什么日本官方现在对“钓鱼岛主权存在争议”能够疾口否认之故。
当然,没有明确承认主权争议一事并不等于没有主权争议。日本在口头上自然可以依据文档说自己没有达成这个默契。但如果我们不纠结于在外交上用于斤斤计较的精细表述,而着眼于中日默契的实质的时候,我们还是有把握地说,日本当时知道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也愿意把它放在一边不理会。这和中国达成了默契。至于这算不算大家达成了搁置争议的共识,那就是花开两朵的事了。
(二)默契的内容是什么?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当时所达成的默契,并不是只有“搁置争议”一事,而是还有其他内容。除了钓鱼岛存在争议的问题外,我认为还包括至少以下两点:
第一,中国大陆渔船和公务船只不驶入钓鱼岛海域,中国政府阻止中国公民登岛。
这个态度可以用会谈期间的实例说明。在1978年,中国大陆渔船靠近钓鱼岛,引发了第一次中日之间的钓鱼岛外交事件。在日方抗议之下,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廖 承志在访日商谈时说:“中国不打算再争论这个问题,中国的渔船不再进入这个地区。”,同时国务院副总理耿飚表示:“此事并非故意,系偶然发生之事件。”而 邓小平和园田直会谈讨论到这个事件时说:“依现况即可,不会再发生那种侵犯领海的事。”
事实上,由于领导人的表态非常清晰,我们甚至不能认为这是“默契”,而是一种公开的“承诺”。因此,大陆渔船和公务船不驶入钓鱼岛海域这个当时中国的承诺,非常清楚地属于当时中日协议的一部分。
中国政府是否承诺过阻止公民登岛没有明确记录。但是如果中国承诺了渔船不接近钓鱼岛,那么不让大陆公民登岛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事实上,在2003年之前, 保钓运动的组织和参加者都是台湾和香港人。在1996年之前,中国都不允许大陆有保钓团体。直到2003年,大陆才有第一次的保钓行动。因此,中国政府阻 止中国公民登岛很可能也是中日默契的一部分。
第二,日本不派公务员登岛,对钓鱼岛不开发。
同样也没有任何文字可以证明在1978年签订和平条约之前日本对中国作过如此承诺。在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修建直升飞机停机坪,引发了中国的抗议。当 时中国外交部亚洲局局长沈平提出抗议,他说:“关于钓鱼岛问题中日两国同意留待将来解决,日本的行为明显违反中日之间‘同意事项’,希望日本以大局为重, 不要损害两国关系”。对此,日本外务省否认有此“同意事项”。不过日本随后中止了对钓鱼岛进行进一步的由政府主导的开发。因此,也可以认为,在1979年 中日之间也很可能建立了日本政府不开发的默契。事实上,日本政府一直到现在还是遵守这个默契。尽管中国一直认为日本为了钓鱼岛下的石油才争夺钓鱼岛,但事 实上日本在1972年之后从来没有在钓鱼岛海域进行石油探测。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在当时并没有做出日本公民不登岛的默契。在1978年到2002年间,日本人登岛次数颇多,还多次在岛上建立灯塔。这表明,在日本政府 理解中,日本人登岛是中日默契范围以外的事。但是,由于后来每次日本人登岛都会引起中国的抗议,日本政府为了避免外交纷争,于是开始对日本人登岛持反对态 度。在1997年,日本石垣市议员和一名记者登岛,日本海上保安厅曾经对他们劝告,理由是他们没有得到岛主(栗原家族)的允许,但是由于保安厅也没有岛主 的授权禁止他人登岛,最后也无法阻止议员和记者的登岛行动。这表明,在当时的产权结构和法律框架下,日本政府无法阻止公民登岛。日本政府最终在2002年 租借钓鱼岛,并在2004年以租客的身份规定,没有日本政府允许,日本人不得登岛。有了这样的法律和产权保障,日本在其后多年间没有发生一起公民登岛事件 (除了登岛逮捕来自中国的登岛者)。由此可见,日本后来在事实上对中国做出“默契”之外的让步。
综上所述,客观说来,当时中日之间达成的默契大概有三点:
第一,搁置钓鱼岛问题。中国理解为搁置主权争议,日本理解为搁置钓鱼岛外交纷争。各自表述。
第二,中国承诺公务船和渔船不进入钓鱼岛海域,并阻止中国大陆公民登上钓鱼岛。
第三,日本不在钓鱼岛上开发,也不派公务员驻守钓鱼岛。
中国方面对中日之间达成的默契通常只强调了“搁置争议”这一项,而对其他的默契避而不谈。这和日本不承认钓鱼岛主权存在争议一样,都是片面地解读了历史,无助于对历史事实的客观认识。
(三)默契是如何被打破的?
在1979年之后,这些默契一直都被双方老一辈的政治家所遵守,中(大陆)日在钓鱼岛海域也相安无事。在70年代和80年代,香港和台湾都有声势浩大的保 钓运动。在此期间,日本有多次显示主权的行动,比如:日本人多次登岛并建立灯塔,栗原家族从古贺家族购买钓鱼岛,日本政府把部分岛屿续租给美军,驱逐台湾 渔船等,但是大陆都什么动静。这表明,日本人的这些行动都在默契范围许可之内,而这些默契直到90年代初都被很好地遵守。
中日钓鱼岛问题再次出现争议在1992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的海岸基线包括钓鱼岛。日本提出抗议。这是70年代后中日之间第一次在钓鱼岛问题上出现激烈交锋。
如果这属于打嘴仗的话,那么1996年就是一个新的开端。日本在该年也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在颁布的专属经济区图中把钓鱼岛视为日本领土的一部 分。此事激发起第三次保钓运动,香港保钓人士陈毓祥在企图登岛时不幸溺水而死,激化了大规模的保钓浪潮。这成为了中国大陆在钓鱼岛问题上改变态度的契机。 在一向没有保钓运动的大陆也出现第一个官方许可的保钓组织。官方《人民日报》在10月18日刊登以“钟严”为笔名写成的《论钓鱼岛主权归属》的文章,第一 次系统叙述了中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法理依据。同时从1996年开始中国调查船较为频密地出现在日本海域(日方所认定的),而其中有少数驶入了钓鱼岛毗连 区。这三件事成为了钓鱼岛问题开始全面影响中日关系的标志。
由于日本人登岛的问题一直对中日关系造成困扰,日本政府于是在2002年租借钓鱼岛以禁止日本人登岛。这在日本看来其实是一个对中国的让步,但却被中国视 为一种冒犯。于是在2003年,中国政府第一次允许中国大陆所组织的前往钓鱼岛的保钓运动。在2004年第一次中国大陆公民成功登岛。如果说中日双方什么 时候第一次在行动上打破默契,那么默契就是在此时开始打破的。
接下来的事就众所周知了。2008年,中国公务船第一次开入钓鱼岛海域,明确打破了中日之间的默契。2010年,中国渔船不但开入钓鱼岛海域,更与日本公 务船碰撞,引发詹其雄事件。2012年,日本提出购岛,中国则再有人登上钓鱼岛。最后日本通过购岛案,中国则对钓鱼岛进行“常规性”的巡航。
现在中日都声称对方是破坏默契的始作俑者。从以上分析看来,要说谁是谁非,其实还相当不容易。当然,事到如今,再指责谁是谁非意义已经不太大了。两个政府应该向前望,共同找出和平解决钓鱼岛危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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