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4 September 2013

转帖《联合早报》2013年9月13日社论:台湾民主的法治荆途

 中国国民党籍的台湾总统马英九于9月8日召开记者会,抨击同志立法院长王金平介入民进党籍立法委员柯建铭的司法案件,并定调为侵犯司法独立的严重 事件、台湾民主法治发展最耻辱的一天,呼吁王知所进退。远在马来西亚参加女儿婚礼的王金平于10日返台后,仅把矛头指向检察机关滥权,试图在政治上避免同 马公开对抗。在对王金平没有自动辞职表示失望后,马英九于11日以国民党主席身份启动党内纪律程序,开除王金平党籍。由于王属于不分区立委,丧失党籍意味 着同时丧失立委及院长的资格。民进党把事件形容为马王政治恶斗,台湾媒体也多以“政争”视之。
 在华人世界里,台湾的民主发展一向为人称道,自1980年代相继开放党禁、报禁后,台湾社会的活力因为政治及舆论的自由而有了极大的挥洒空间。 2000年在野的民进党意外执政,结束国民党数十年的威权统治,政权和平转移,更打破了中国历史数千年暴力造反,成王败寇的定律。虽然2004年民进党总 统陈水扁因“两颗子弹”险胜连任,引发台湾民众大规模的激烈抗议示威,政治社会一度陷入动荡,马英九在2008年带领国民党赢得选举,重新执政后,则完成 了政权和平再更替的全过程,也让民主选举政治成为常规。
 与此同时,台湾民主化之后所出现的社会与政治乱象,也不时被一些主张威权主义者引为反面教材。因为言论的自由,滥用自由权利但不负责任的言行时有 所闻;而台湾之“乱”,罪魁祸首恐怕更与法治精神不彰有关。到过台湾的外地人,总会被台湾社会浓郁的人情味所感动,这或许也反映了中国传统的“情理法”价 值排序——待人处事首先讲究情面,次而讲道理,最后才诉诸法律。国民党本身也一直没有建立尊重法治的文化。蒋经国担任行政院长时,严家淦总统并无实权;待 蒋经国接任总统,权柄又因人移位。
 法治不能只是条文制度的完备,如果从政者、官员乃至社会大众均只讲人情,而没有在意识及行为上贯彻尊重法治的精神,真正的法治文化就难以形成。陈 水扁因“两颗子弹”险胜连任后,当时由国民党掌控的立法院立法成立调查委员会,试图发掘枪击案真相。可是控制了行政权的陈水扁却鼓吹政府有“抵抗权”,下 令行政部门全面抵制调查。律师出身的总统如此公然违法玩法,举国竟莫可奈何。马英九以法学素养著称,2008年当选总统时,国民党还拥有立法院三分之二席 次,本可以通过修改宪法,避免总统毫无体制制衡的滥权行为再发生,但却错过良机,反映了台湾社会对法治的轻忽态度。
 本次因总统亲自对上立法院长所引发的宪政危机,各方的言行继续表现出法治意识不足的现象。马阵营把事件形容为要为法治起沉疴,可是他本人在处理如 此重大的宪政危机时,却出现了不顾程序正当性的争议。党内纪律处分及是否违反国家法律之间,总统与党主席身份之间、党员同志与国会议长身份之间,由于在处 理时没有充分展现客观守法的精神,遂让外界有了权力斗争的口实。王金平以立法院长之尊,就个案直接接触司法官员,非但他本人对此还不以为意,社会也竟有出 于“人情”的认可之论,媒体侧重围绕着更诱人的政治解读,少对事件的是非曲直深入分析探讨,也让全社会错过了建立重视法治观念的机会。
 一些文化决定论者以为,中国重视家庭伦理及道德内省的历史传统,有别于欧洲重视客观现象的外向型文化,以及因上帝律令而衍生的法治精神,注定了中 国社会只能形成“礼治”而非“法治”的价值系统。这似乎是包括台湾在内的华人社会的宿命。但是,也有学者指出,现代西方以理性取代上帝所发展出来的法治, 重视理性的中国文化并不会对其排斥。香港与新加坡的经验表明,守法的习惯是可以培养的。若后续处理得当,王金平事件未尝不能成为台湾建立法治文化精神的契 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了法治,台湾的民主经验方能真正对华人世界起到楷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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