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3 June 2013

爆料者斯诺登落脚香港或面临引渡

香港——前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计算机技术人员爱德华·J·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于周三告诉一家香港报纸,他计划留在香港,抵制引渡。斯诺登之前承认,自己泄露了有关美国政府监控网络及电话通讯行为的高度机密文件。

“那些认为我选香港是一个错误决定的人误会了我的意图,”他告诉《南华早报》,“我来这儿不是为了躲避司法程序,而是为了揭露罪行。”

他还表示,美国的监控项目从2009年开始侵入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数百台电脑。《南华早报》援引斯诺登的话说,“我们侵入网络中枢——主要是大型网络路由器,这样就可以获得数十万电脑的通讯记录,无需侵入每一台电脑。”

斯诺登于周一午后不久离开了一家酒店,《南华早报》没有提到斯诺登目前的藏身之所。斯诺登曾向英国《卫报》(Guardian)提供了一系列文档,该报周三上午称,斯诺登已经转移到一个安全的藏身之所,但没有提供细节。

就在斯诺登决定留在香港时,一位了解香港政府有关工作的人士表示,当地政府律师与美国政府律师合作,已经确认了斯诺登的36项罪名,根据香港和美国的法律,斯诺登可能会因这些罪名遭受指控。

美国和香港根据1996年签署的双边引渡协议开展工作,美国想要引渡斯诺登,需要列举出斯诺登触犯两国法律的罪行——这些罪名必须达到可以处一年以上监禁的程度,而且必须达到协议的规定。前述人士表示,36项罪名中包括泄露官方机密罪,这在香港和美国都是违法行为。由于该案涉及敏感的法律及外交问题,这名消息人士要求匿名。斯诺登可以通过请求在香港进行政治避难来拖延引渡程序。但该消息人士表示,一旦申请避难,斯诺登几乎肯定会被拘押,因为他的身份不再是在港游客。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周二在纽约进行正式访问时表示,香港政府不会谈论斯诺登的案件。根据香港发布的一份官方记录,梁振英表示,“我们有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另外,我们无法对个案进行评论。”

关于斯诺登能在多长时间内避免被引渡到美国,香港法律界产生了观念上的分歧。一些人权律师表示,部分是通过申请避难,他可以拖上几年,尽管他们预计斯诺登最终会败诉,会被送回美国。

长期以来,人权律师及人权倡导人士一直批评香港没有采用1951年《难民公约》(Refugee Convention)。因此,与世界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相比,寻求避难的人在香港拥有较少权利,很难获得庇护。根据香港法律,担心遭受酷刑的人或者在国外主要因政治原因而不是罪行被追究的人确实有望获得庇护。香港的一些活动人士和法律学者认为,美国军方对待一等兵布拉德利·曼宁(Bradley Manning)的方式是一种酷刑,曼宁被控对维基解密(WikiLeaks)透露机密文件一事负责。

不过,曼宁被关押在军事监狱,受的也是军事法庭的审判,而斯诺登是一名平民,受制于针对平民的美国司法制度,这种制度没有受到类似的批评。

“他逃脱引渡的希望不大,”人权观察组织(Human Rights Watch)驻香港的研究员林伟(Nicholas Bequelin)说。“毕竟,香港政府确实在与美国就这些案件展开合作。唯一能够阻止引渡的就是北京插手干预。”法律及外交专家表示,北京干预的可能性非常小,中美之间没有正式的引渡程序。

一些前法官和检察官比较赞同这样一个看法,即香港的法院体系几乎总会同意美国的引渡请求。

这些公诉人指出,在香港,对引渡案进行听证的是法官而不是陪审团。陪审团成员或许更容易因为斯诺登向公众舆论求助而受到影响。

“如果山姆大叔(Uncle Sam,指美国)想抓到你,他就能抓到你,”前检察官、此后一直担任引渡案辩护律师的凯文·伊根(Kevin Egan)说。

伊根补充说,虽然斯诺登可以声称自己是美国政治迫害的对象,但“众所周知,香港的司法体系一向不同情”这种说法。

曾在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前负责香港警方刑侦情报机构的史蒂夫·维克斯(Steve Vickers)说,斯诺登几乎肯定受到了香港官方的监视。维克斯目前在经营自己的风险咨询公司。

维克斯说,从斯诺登在周日晚间自曝参与泄密之后,到他于周一离开酒店之前,警察有足够的时间来查明他去了哪里。斯诺登是从夏威夷来到香港的,此前他一直在国家安全局位于夏威夷的一个机构工作。

这里有一个大问题,即斯诺登带到这里来的情报文件将会被如何处理;此外,如果中国情报机关有机会复制这些内容,会不会从中得到好处。

《卫报》曾表示,斯诺登在港期间已经把数百份文件交给了《卫报》记者,这些文件将成为将来报道的基础。然而,不太清楚的是,斯诺登在离开夏威夷之前是否复制过其他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会损害美国的安全利益。

在美国,情报案件被告的律师有时会声称要在法庭上透露进一步讯息,以此胁迫政府撤销或减轻指控。但斯诺登坚称,自己在选择披露哪些文件的问题上很谨慎,他选择的文件都能体现他对美国侵犯隐私权的担忧。

斯诺登曾告诉《卫报》,他拥有进入世界各地的美国情报机关的电子路径。有些美国官员质疑这种说法,认为这对于在夏威夷国家安全局机构工作的人来说不太可能。

香港警方的一名女发言人说,只有本地警方才有权逮捕海外司法管辖区希望逮捕的对象。但是,对于外国执法人员是否能在逮捕过程中作为观察者陪同本地警察的问题,她拒绝置评。按照当地法规,这名女发言人不能具名。她说,是否要移交在嫌犯身上找到的电脑储存设备,这个问题因个案而异。虽然香港在中国治下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香港警方现在有考虑中国国家安全利益的法律义务。

香港科技大学(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中国问题专家崔大伟(David Zweig)说,在斯诺登的问题上,中国政府多半不愿意公开对香港指手画脚。崔大伟说,无论斯诺登持有什么情报,其价值都不太可能让中国愿意损害奥巴马总统与习近平主席在上周会晤中创造的友好关系。

尽管如此,即便无法从斯诺登那里获取任何情报,中国安全机构或许还是能从他身上获利。培养中国共产党干部精英的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的社会媒体专家李思陵(音译)说,虽然斯诺登披露美国监听网络和电话对话的行为尚未在中国引起广泛注意,但这些讯息可能会有利于中国政府里那些提倡建立强大安全机器的人。

“我认为政府会以此为借口,”他说。“他们会说,虽然美国号称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但却还是在监控网络、监听每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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