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0 December 2012

林天悟:救人先定影相先?

信報財經新聞 10-12-2012

傳媒大亨梅鐸旗下的美國《紐約郵報》,上周二以頭版刊出一名韓裔男子在紐約地鐵站被推下月台,列車駛至卻無處可逃的照片,那種生死一線的緊張感躍現 紙上,配上反白大字:「這男子被人推到路軌,要死了,死定了」,震撼力十足。墮軌漢最終被列車活活輾斃,警方事後拘捕懷疑患有精神病的疑兇。

《紐約郵報》的照片在美國引來極大迴響,群眾認為攝影師既然有時間拍照,何不先救人?照片令人聯想到見死不救,加上那條冷血標題,各界直斥報社缺德。其後《紐約時報》網上版轉載有關版面,供讀者發表評論,同樣被罵「抽水」,網民認為有失傳統大報風範。

據 美國傳媒報道,由男子墮軌到列車駛至約有22秒空檔,如果有人協助,應有足夠時間救人。拍下照片的自由攝影師R. Umar Abbasi聲稱,他與死者相距超過100呎,站得太遠無法救人(too far away to help),已盡力以閃燈向列車司機警示,但站得較近的人亦沒有伸出援手,沒能改寫悲劇結局。

「旁觀死亡」相片應否曝光

這 宗事件引起新聞界反思,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面對生死情況,記者應該救人先抑或影相先?二是傳媒得到同類相片,應該刊登嗎?事後說風涼話,誰都會說救人為 先,拍攝次之。但現實中很難一概而論,還好是本港記者未曾被指見死不救,反而曾見過記者協助救人。有突發記者說,假如在港鐵月台發生同類事件,相信記者十 居其九都會選擇先救人,「那是本能吧,否則透過鏡頭看着對方被撞死,會受到良心責備」。

如果救不了,這種「旁觀他人死亡」的相片應該曝光嗎?有本港報紙高層認為記者拍下這種照片,大可以不登,但真實情況恐怕未必如此。

須知道,《紐約郵報》的相片是由自由攝影師所拍,即使該報不買,相信也不乏買主。面對「你唔要,大把人要」的抉擇,報社在不想輸給對手的心態下,當然搶先付錢。換轉是香港,暢銷大報面對這種誘惑,相信極大機會作出同樣決定,然後把相片刊登在重要版面。

相片的爭論點很大部分源於「記者掛住影相唔救人」的想像,但假如相片是由市民拍攝,爭議聲音會否不同?有傳媒高層表示,若這張是「讀者提供圖片」,報社的包袱應可全面卸下,「相片沒有血腥成分,反映事實,恐懼埋於深層次之中,可以刊登,但毋須配上冷酷標題」。

攝影師也是普通市民

問題又來了,攝影師也是普通市民,為什麼大眾認為他應有「救人」的使命呢?若說照片透現出不必要的不安,本港報章不時出現的跳樓飛墮地面的連環圖,一樣令人極度不安,這些圖片同樣不應刊登。

面 對種種爭議,我們不妨還原基本步,反思為何那22秒沒有人上前向死者伸出救命之手?如今人死不能復生,我們應檢討是真的救不了,還是城市變得太冷漠?試想 像,假如有一班人合力把墮軌漢救回月台,攝影師的相片就變成彰顯人性光輝的一幕,就像紐約警察為露宿者送鞋的照片一樣,同樣具頭版價值,但效果截然不同。

又或者想像一下,在智能手機無處不在的年代,如果攝影師放下相機衝前救人,那一幕被旁人拍下,他將會成為城市之光,相信會有更多人希望看這種報道。

為劉霞淌淚

周六是中國異見人士劉曉波判刑四周年,他於2010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後,其妻劉霞一直被中共軟禁在家,美聯社記者趁看守人員外出午膳,成功登門拜訪劉霞,拍下她被軟禁26個月後的最新片段,上周四傍晚全球獨家發布。

有線電視第一時間播出片段,只見剃光頭的劉霞看到記者來訪時滿臉驚訝,隨即激動落淚。她的體形是如此纖弱,神態是如此無辜,在長期的孤獨與受屈下,遇到突如其來的陌生訪客才會如此失措,令人不禁想到,她多久沒有跟這個世界接通?多久沒有與人交談?

12月的北京很冷,空洞的房子裏,困着等待丈夫歸來的女子,面對外界的一線關注,劉霞嚎啕大哭,但始終不能盡情抒發,因為她和記者都知道,打瞌睡的老虎很快會醒來,要爭取時間對話。

劉 霞形容自己生活在一個荒唐的地方,估計卡夫卡也寫不出這樣不着調(離譜)、荒誕的事,她看不到什麼好的將來。作為國家公民,劉曉波以言入罪判囚十一 年,已是天大冤案,其妻子劉霞竟因丈夫獲得諾貝爾獎而被軟禁,更是荒天下之大謬,若有國民教育課,如何跟孩子來個合理解釋?

鏡頭一轉,電視播出地球另一端的瑞典情況,中國作家莫言等候領取諾貝爾文學獎,記者都在追問劉曉波的事,他拒絕再回應,心底裏大概很不是味兒吧?只怪莫言也寫不出劉曉波夫婦的遭遇,原因未必是想不到,而是絕不能寫,身處荒唐國家的子民,潛規則就是不能道破荒唐世情。

我站在電視機前,眼眶一熱,暗暗地拭淚,為劉霞夫婦,也為祖國的專制政權感到無力的悲慟。說什麼強國盛世,竟容不下一位論政的書生,還要動用一大隊人馬去軟禁一名弱質女子,崛起得如斯膽弱,可悲也。

劉 霞受訪的片段曝光後,當局立即加強看守,媒體再難以走近,外界猜測劉霞可能會受到更大迫害。也許有人會說,記者的看望會「連累」劉霞受罰,但翻看新聞報 道,原來早在美聯社成功突圍之前,《明報》記者也曾嘗試採訪劉霞,雙方雖曾短暫交談,但記者無法突破門禁,兼被看守的便衣人員強行抬走,劉霞在樓上不斷高 呼:「放他走吧!」只可惜《明報》記者竟沒有做好相片備份,記憶卡被剪掉後,前一晚採訪的相片亦報銷,同行實應吸取教訓。

當然,任何記者都 不希望發生李旺陽式的「被自殺」事件,但請認清事實本質──「殺人」的是中共政權,而非傳媒行動得出來的必然結果。在正常的公民社會,無論是李旺陽抑或劉 曉波夫婦,還有更多維權者,都是受到不公正、不公義的壓迫,如果不去關注、不去報道,強權就能在群眾沉默中肆虐無度,更多公民在滅聲中死去。

寒風澟澟,但願劉氏夫婦一切安好,中國民主早來。

傳媒工作者


from 政經評論 http://allcommentators.blogspot.com/2012/12/blog-post_9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