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第三十七条首次要求,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意见稿第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域名服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从文意理解,这里的"域名"不仅包括CN/中国等国别顶级域名,还应当包括COM/NET等类别顶级域名。
如果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的网站,它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其效果是将中国从全球互联网中分割出去。通过给网站建立一个国内的注册系统,该规定会建立一种审查制度,只有那些专门在中国政府注册了网站才能够在境内访问。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他认为按照目前的写法,该法律会屏蔽没有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网站。
"我认为,该草案主要试图针对互联网安全问题、还有大量的淫秽色情网站及其他违反中国法律的网站,"他说。"这些网站大多数都在境外注册。对付它们不容易。"
其他专家则表示,该法律可能将仅适用于放在中国服务器上的网站。
"我觉得这些规定是对着境内服务器上的内容来的,"牛津大学的中国政治学讲师罗吉尔·克里米尔斯(Rogier Creemers)说。"也有可能他们在未来扩大其适用范围。"他指出,如果该规定适用于所有网站的话,政府会在一夜之间让人无法访问互联网上的一大堆网站。
即使该法律只适用于中国主办的网站,它仍是北京将权力集中起来的代表。强制网站在中国机构进行登记很可能会给域名注册服务业创造新的繁荣。目前,阿里巴巴的万网是中国主域名服务的提供商。
新规定也将让中国政府能更密切地管理网站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也将有助于北京组建一套重要网站的注册系统,如果中国想脱离统一互联网的全球注册系统的话,克里米尔斯说。
工信部表示,违反该规定的人将面临1万到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表示将征求社会对新规定的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国家主席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国政府为加强对互联网的控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新规定是其中最新的一个。今年,监管机构制定规定,阻止外国公司未经政府同意在中国发布在线内容。监管部门还关闭了说话尖刻的大亨任志强的社交媒体帐号。
近年来,习近平亲自担任一个特别领导小组的组长,以加强政府对国内互联网的监管,并更广泛地影响国外的互联网管理事务。
习近平还主持成立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这是一家加强审查的监管机构,该机构试图通过召开年度会议,来宣扬中国认为的信念,即每个国家都有权对其境内的互联网施加规则。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徐洛文说,新规定"与那些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发展相符,中国政府正在试图对互联网、以及国内的域名系统实行更多的监督和控制。"
from 奇闻录 http://qiwenlu.blogspot.com/2016/03/blog-post_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