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2 March 2016

中国是否滥用“国家安全法”?

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观察组织3月17号星期四发表声明,质疑中国近来多起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的定罪。

声明说,中国2015年涉及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的起诉案件增加了一倍;而且,如此罪名的案件很难在法庭上辩护;因为相关罪名被拘人员通常被禁止与家人和律师见面,同时被迫使用政府指定的律师。

此外,中国官媒越来越频繁地播出因为政治原因被拘留者忏悔认罪的视频。那么,政府是否用“国家安全法”的帽子加大扣压异己?这样正在导致怎样的后果?

时政评论人士郭宝胜对美国之音时事大家谈表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刑法》里的罪名,而《国家安全法》是与《刑法》并列的一个法律。《国家安全法》不仅管辖《刑法》里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也包括了《刑法》里的其他罪名。

郭宝胜说,从目前当局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国家安全法》的滥用来看,大有再次恢复反革命罪罪名的可能性。也就是政权的文革化、军事化、否定法制化。

时评人何清涟对美国之音时事大家谈说,这套“国安法”针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其中最不靠谱的要数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说到底,这两者的“安全”就是中共权力的“安全”和不允许异议存在的“安全”。

这样正在导致怎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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