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律師團律師高涌誠表示,提告對象包括航警局局長王隆等八名官警,認為其觸犯刑法三○二條私刑拘禁剝奪行動自由罪與三○四條強制罪,且身為公務員卻假借職務犯行,應加重其刑。
遭求償60萬 諾富特暫無回應
高涌誠說,旅館房間內屬於訂房者隱私,諾富特飯店竟只因為疑似國安單位要求而屈服於國家意志力,明顯違反民事契約,因此將對飯店、外籍經理韓耕瑞(Eric Rimbeuf)與另二位破門人員求償六十萬元,並請求登報道歉。高涌誠痛批,從野草莓學運起可以看到馬政府對於依法行政倒退到甚麼程度,這次提告就是要訴求這些執法者的責任,「警察應該是人民的保母,而不是侵害人權的劊子手!」
針對賴中強等人提告並求償,諾富特飯店表示,迄未收到任何相關訊息,所以無法做出回應。
航警局︰未破門 只在房外蒐證
航警局長王隆則強調,警方當天並未破門闖入,員警只有在房外蒐證,最後賴中強等人還是在航警局人牆下由大廳離開,一切都有蒐證帶為證,相信法官可以明察秋毫。from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1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