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 June 2014

何清涟:《2013年中国人权白皮书》解读

一、 言论自由与民主权利何在?

《2013年中国人权白皮书》宣称中国人权获得的巨大进步,让我确信,中国国务院新闻办是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最合格的衣钵传人。

*《中国人权白皮书》的写作特点:自欺欺人*

自1991年《中国人权白皮书》问世以来,这是中国第11份中国人权白皮书。提出写作中国人权白皮书的是时任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 任的朱穆之。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北京遭受国际孤立,朱穆之到底是精通外宣业务的老牌专家,认为“人权不是西方的专利,我们社会主义中国更有资格讲人 权,要理直气壮地举人权的旗帜”,说穿了,就是举同一面旗帜,喊同一个口号,贩卖中国特色的“人权理念”(如中国人的人权就是生存权,就是吃饱饭之类), 收鱼目混珠、混淆视听之效。

后来发现,仅有《中国人权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贩卖中国特色的人权理念还不够,还必须证明世界各国都有人权问题,于是国新办于1998年出版了 《白皮书》的姐妹篇,即《美国的人权纪录》,既作为对美国每年出版的《国别人权报告》 (Country Reports on Human Rights Practices) 中批评中国的回应,又用矮化与污名化他国的办法,证明“人权卫士”美国的虚伪,其人权状态与中国不相上下。美国对中国人权状态的批评只不过以人权为名干涉 中国内政罢了。

《白皮书》的自欺欺人体现在两点:一是只谈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但绝对不谈人权问题产生的根源,中国人的言论自由权利是谁剥夺、中国的环境生态快速恶 化因何造成,不仅把政府描绘成人民的解放者,还宣称政府是将人民从环境污染中解救出来的拯救者;二是闭着眼睛撒谎,比如《白皮书》将徒有其名的基层选举当 作人民享有普选权的民主制,明显是对民主制度概念的偷梁换柱。

*关于中国人的“言论自由权利”*

《白皮书》称,“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实现言论自由的手段日益丰富,获取信息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言论自由空间不断扩大,言论自由权利不断发展。”

《白皮书》在谈论中国人享有言论自由时的厚颜无耻让人无语。写作者大概忘记了,中国始终存在宣传部这个以践踏新闻自由为工作要旨的党务部门,党的组织部门 也仍然掌控着媒体负责人的任命,使得媒体负责人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为官员而非媒体业者;为保个人仕途通畅,自觉对媒体报道进行严格的自我审查,最终成功地让 “自律”成为中国媒体行业的重要行规。

确实,互联网的普及使世界各国“公众实现言论自由的手段日益丰富”,但中国政府不仅是新闻自由之敌,更是互联网自由之敌,中国政府修建的网络长城举世闻 名。自2007年以来,记者无疆界向全球发布“互联网之敌”名单,名单上的国家时有减少并有变化,只有中国一次不拉地屡屡上榜。2013年无国界记者组织 发布《互联网之敌》报告,中国为五大互联网之敌(越南、叙利亚、伊朗、巴林)榜首。中国一直是世界上囚禁记者与以言犯禁者最多的国度。据记者无疆界在 2013年《互联网之敌》报告指出,中国仍有30名记者和69名网民因发表新闻或信息被拘禁,数量居全球之首。就在最近,北京前记者高瑜还因为在海外发表 言论被抓捕并被迫在央视认罪,更荒谬的是,她的儿子也因连坐而一度被抓。这种情况下,《白皮书》还居然侈谈中国人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厚道无耻堪称举世无 双。

*关于中国人的民主权利*

《白皮书》专列民主权利一节,洋洋洒洒举证说:“2013年,中国落实选举法规定的人人平等原则,正式全面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这 一说法不但回避了民主制度的要义是人民普选(不但可以选举各级议员,还可以选举从镇县州直到总统各级行政首长),更有意回避了中国人大代表如何产生,即由 谁垄断提名权的问题。在中国经历过人大代表选举的人都知道,从区人大代表开始,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提名,选举者(不少是通过单位“出任务”让参加的),在 指定的名字上划个圈而已,对投票对象往往一无所知。这种选举纯粹是有名无实,与民意并无半点关系,它不过是中共政府对本集团成员的一种政治报偿,只有粉饰 中共“民主”的功能。

江西新余刘萍曾独立参选基层人大代表,不仅被拒,还从此被列入异议人士名单而遇到压力,2013年更是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遭到刑拘。刘萍事件充分证明了中国人“正式全面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虚伪性与欺骗性。

《白皮书》又说,“至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发布实施,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全面实行,秘密写票处普遍设置,竞职演讲、治村演说广泛推行。全国98%的村制订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群众参与村务决策管理的水平大幅提升”。

从基层民主的进度来说,这是世界上爬行得最慢的一只蜗牛。1982年中国修订颁布的《宪法》提到“村民自治”,并明确“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 以来;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框架。至今已历30余年、曾被海外 中国研究圈赋予无穷想象的基层民主到底发育得怎样?一些国内的研究者在实地调研后得出结论,全国绝大多数乡村选举处于上级政府的操控之下。肖唐镖等人这样 描述,“(村委会)选举中县乡政府除了不亲自投票,不作候选人外,几乎无所不在。具体地说,政府承担了规则制定与解释,信息传输与发布,组织与实施(选 举)等功能,扮演着几近于‘全能’的角色: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还是‘监督者’”。

前几年发生的广东省陆丰市乌坎事件举世瞩目。乌坎村村民在为讨回被村委会卖掉的土地进行长达十几次上访未果后,于2011年9月21日爆发了与当地政府的 直接冲突。在随后几个月里,41年未曾换届的村委会被村民赶下台,村长和村支书逃跑,村民们自己选举成立了村民临时代表大会理事会,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村 民自治。面对地方政府强大的压力,乌坎村村民坚持抗争、虽付出了血的代价也始终未退步。最终政府作出让步,允许村民一人一票,在2012年春天,选举出了 自己的村民委员会。

几年过去,人们发现:“该事件并不代表中国普遍的基层民主时代已经到来,显然更不可能由下而上推动中国更高层面的民主进程”。推动乌坎村民自治的几个人,有人逃亡海外,如庄烈宏;还有人被抓,如洪锐潮。

有乌坎村长达41年未曾换届的“万年村委会”在,有乌坎村民为自治而流血的事件在,外界能相信《白皮书》的说法么?我对此深表怀疑。在对中国村民自治的各 种解说中,我更愿意相信国内少数学者的实地调查报告,而不愿意相信海外那些研究者预设立场、带有各种“学术规范”的“学术研究”,事实上,这门兴盛十年之 后就消亡的“学术研究”与关于中国人大代表制度将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研究一样,都是自欺欺人、赚取学术衔头的“中国研究”。

二、中国人正在失去家园

《人权白皮书》写得最乌龙的两节莫过于环境权利与少数民族权利,因为对于汉人来说,如今不仅净土净水与新鲜空气难求,还得时时面对各种突发的环境灾难。对于维吾尔族与藏族来说,除了正在逼近的生态恶化之外,家园上空弥漫着政治恐慌,军管成了北京对这两地的日常治理手段。
*纸面"环境权利"VS现实环境灾难
" 环境权利"一节开篇称:"2013年,中国针对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和生态问题,继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增强环境治理和 生态保护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惩戒污染环境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
但残酷 的环境灾难,正由中国人每天用他们的眼鼻等各种感官在体验。即使从国家环保总署每年有所保留的《环境状况公报》中也可看到,已经是海(江河湖海)陆(土 地)空(空气)"立体化污染"。《白皮书》照例不提造成环境灾难的责任主体是谁,只提政府治理之功。比如该节第一句"中国针对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和生态问 题",看下文,这个"中国"当然指的是中国政府;但"高速发展"是谁推进的呢?尤其是制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策略、以及负责高污染项目审批、监管 的主体是谁呢?《白皮书》虽然没提,但全中国人民都知道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也就是说,污染环境的违法和犯罪主体当中就有政府,"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 环境问题",其实就是政府与污染企业共谋所造成。
*"环保成就"都有啥?*
政府保护环境取得多大"成就"呢?《白皮书》称:"发布国家环保标准135项,使现行有效国家环保标准达1499项。"
要 达到环保标准,必须依靠法律约束。与其将制定环保标准列为"成就",还不如吹嘘中国环保部门立法多。早在2006年,各级政府的环保立法就突破1600多 项,居中国政府各部门之首。只是这些法律绝大多数流于虚文,在国家环保总局未升格为环保总署时,副局长潘岳就说过好几次:"我国环境立法虽多,但管用的 少。"这一名言后来又有了"升级版":"在各部门中环保的法律是最多的,但是管用的不多。"
在中国,保护环境的重点不在于立法多,而在于 如何让法律"管用",其中关键是切断政府监管部门与环境污染主体成为利益共谋的利益连接点。由于官员政绩考核及财政预算体系这两大体制性因素,中国污染企 业很容易与地方政府形成共犯结构。这一点我曾在《中国环境污染的共犯结构 – 中国2013"经济改革"焦点里谈过,首先,地市级党政一把手出于升迁的利益考量,必然在经济发展(GDP增速)与环保当中,将GDP作为第一考虑。这种 考量与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有关,只要提高GDP增长率,增加官员被提拔晋升的机会。但对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并不能促进GDP的增长,于官员的晋升并无助 益,甚至存在负面影响。其次,基层环保局成了吸附在污染企业身上的寄生机构。许多地方的污染企业是当地政府的"一把手工程","一把手"的意志不但导致环 保审批制度失灵,更导致监管成了虚应故事,基层环保部门早就陷入"收钱养人,养人收钱"怪圈——"学术"一点的说法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形成了一种利益共 犯结构。
习李不是没注意到这点,今年两会前后发布政府文件,要求改变官员考核体系,但积弊已成势,非几纸文件可除,今年以来在广东等地爆发的数起环境维权事件说明停建污染企业相当困难。
《白皮书》列出的另一项环保"成就"是建立了612个PM 2.5监测点。如果将此是当作中国人环境知情权提高的"成就",倒也相宜。因为2012年当潘石屹转发美国驻华大使馆的空气测量数据时,曾引发中国外交部 抗议,认为这是美国干涉中国内政之举。如今,中国政府总算让国民知道自己呼吸的是什么空气了。
*藏、维两族的纸面权利与现实中的悲壮反抗*
汉 族人并无共同信奉的宗教信仰。儒家学说在五四时期被扫入历史垃圾堆,衍圣公于1949年迁往台湾,如今的汉人失去的主要是物质意义的家园。但藏族与新疆维 吾尔族却正在为他们的双重丧失(他们表述为被侵略及文化灭绝)而控诉反抗。由于西藏与新疆都受到北京当局超强的政治控制,这种控诉只能见之于境外。藏维两 族在境外的表达控诉与北京《白皮书》声称的"少数民族权利"取得的成就,二者差别形同地狱与天堂。同一族群对其生存状态的自诉,与凌驾其上的统治者的他诉 之间分裂如此,傻子都会明白二者之间的深刻矛盾形同水火。
西藏与新疆两地"稳定"与否,确实成了令北京十分头痛的事情。为了让国际社会与 汉族地区的中国人了解北京对这两地的关怀与爱护,中国政府专门组织了写作班子,为这两个少数民族发表专题白皮书。西藏计有两次《西藏自治区人权事业的新进 展》(1998年首发,2006年在人民网重新刊登),《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2013年10月)。在这两份《白皮书》中,1959年以前的"旧西 藏"是"具有中世纪性质"的"封建农奴制","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 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中共照例扮演"解放者",将藏族人民从水深火热的悲惨境地中解救出来,并给予了西 藏人民新的现代生活与人权。《新疆的历史与发展白皮书》(2010年)的写作手法差不多,但因为没有办法将新疆描写成落后的农奴制,所以只能在领土主权与 东突厥斯坦问题的由来,教育科技、人民生活与科技水平等的进步上多做文章。
问题在于,北京政府可以动用国力肆意改写历史、文饰藏维两族人 民的生活与幸福,但却无法掩盖以下事实:自2009年2月开始,藏区发生的连环自焚事件是截至2013年12月,已有约至少129名经报道的喇嘛、女尼或 包括农牧民在内的藏人自焚。这一连环自焚事件被藏族女作家唯色称之为"近代史上最伟大最惨烈的政治抗议浪潮。新疆维族人从去年来发动的数起爆炸事件,虽然 被定性为"恐怖袭击事件",但只要愿意睁开眼睛的人都会明白,这其实是维族人在用极端方式反抗中共对他们的统治。北京甚至无法对外解释:藏族人民为什么宁 可接受"落后的政教合一政治",也不愿意沐浴中共的"社会主义阳光"?北京也无法解释,新疆那些使用"冷兵器"的"恐怖分子",为什么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军 警,明知必死并且将背上"恐怖分子"恶名还要一次次发动"恐怖袭击"?
墨写的谎言遮盖不住血写的事实。无论《人权白皮书》将中国人民及藏 维两族人民的生活装点得多么美好,事实却是他们都在经历失去家园之痛。在中共入主北京之前,无论朝代如何更替,只要山河犹在,社会就有重建资源,中国人就 能在废墟上重建家园。如今面对污水雾霾与被严重污染的土地,即使中共退出历史舞台,中国人也无法象以前那样"重头再来"。

from 美国之音 http://www.voachinese.com/archive/blog-HeQinglian/latest/2308/3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