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4 April 2012

广东乌坎原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被开除党籍

乌坎,广东——据广州日报报道,4月23日,广东省工作组专项小组向乌坎村民通报了对乌坎村原村两委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其中乌坎原村支部书记及村主任被开除党籍,收缴违纪款共计106.77万元。
据通报内容称,经过近三个月的调查,已查实乌坎村原村两委干部主要涉及非法转让土地、利用职务侵占村集体财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反廉洁自律收受红包、违规购买小汽车、违规操作村民委员会选举等违纪问题。
调查还发现:陆丰市交通局挪用国债资金;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东海国土资源所、土地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违规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并收受贿赂;陆丰市社保局、东海镇部分干部违规帮助薛昌等7名村干部购买社会保险,并从中收受贿赂;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别人员收受好处费等问题。
近日,陆丰市纪委监察局已对原村两委8名村干部追究了党纪责任,进行了“双规”处理,对1名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其中,对原村支部书记薛昌予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8.92万元;对村委会原主任陈舜意予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8.6万元;对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出纳邹钗予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2.86万元;对其他5名原村两委干部也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收缴违纪所得39.61万元。
同时,汕尾市、陆丰市纪委监察局还分别对陆丰市、东海镇及基层站、所共12名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另有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有关部门已组织调查组对原村委会涉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继续进行调查,如进一步发现薛昌、陈舜意等人有违法行为,将与上述涉嫌违法的问题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道称,省工作小组已收缴上述人员违纪款共计106.77万元。其中,按规定拟退回乌坎村46.3万元,退回乌坎港公司3万元,上缴国家财政57.47万元。
引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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