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5 April 2020

王全璋出狱后转到济南「隔离」料未来5年续失人权自由

被指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中国维权律师王全璋,在羁押及囚禁近五年后,今早出狱,但随即被送往户籍所在地的山东济南隔离,未能返回北京与妻儿团聚。而由于他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会在服刑后执行,相信他今后一段长时间不能享有众多权利,包括言论和结社自由。

王妻李文足今(5日)早在推特上发帖,指王全璋早上5点多离开临沂监狱,9点多借人电话致电告诉她,已住进济南自己的房子里。她指出,济南的房子本来已出租,但警察把租户赶走,以便王住进该房子。

由于二人通话时间短,暂时未知王全璋的身体健康状况。而根据李文足昨天在推特发布王全璋在狱中致电给她的声带,王口齿略有不清,反应亦较慢,但没有咳嗽或虚弱的表现。有关录像的声带是王全璋被扣押近五年来首次声音曝光。李文足说,狱方有关安排是企图「逼迫全璋“说服”我,接受全璋去济南,我是坚决不会同意」,要求让王重获真自由。

李文足和人权团体一直要求王全璋出狱后返回北京,以便家人和朋友照顾,并指王入狱前长期在北京居住,当局应按例送他回北京,而非户籍所在地。但当局以监狱出现武汉肺炎疫情为由,强将王全璋送回济南隔离14天,并禁止王的姐姐王全秀接他出狱。

中国不少异见人士出狱后,均会被当局监视或软禁,难以与外界接触,预料王全璋亦难以避免重复这种「从小监狱转大监狱」的命运。而根据中国法律,被判剥夺政治权利者,是在主刑服完后执行,故此判刑4.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的王全璋,将在今后5年不能享有政治权利,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便以此规定对异见人士进行监视或软禁,比王全璋早出狱一个多月的「709大抓捕」另一名维权律师江天勇便因此被公安送往河南,并被国保人员监视。

按照中国《刑法》第54条,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将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015年茉莉花事件后,中国自7月9日起大举逮捕、传唤、刑事拘留、带走和约谈了上百位律师、民间维权人士、上访民众及其亲属,称为「709大抓捕」,而王全璋在当年8月3日被带走后,一直失联,到了前年底经闭门审讯后,获刑四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是大抓捕中最后一名被判刑者,其判决书一直没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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