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媒体人陈杰人前年因涉嫌“以网牟利”,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而被警方拘捕。案件周四(30日)在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陈杰人遭控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罚款701万元人民币。法院指控陈杰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藉“网络大V”身份,利用讯息网络有偿发布虚假讯息或负面讯息,恶意炒作有关案事件,攻击、诋毁党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报道指陈杰人曾疑因在微博以“微博大V”身份举报湖南省官员,被当局控以涉嫌贿赂犯罪等多个罪名。
据东网今天报道,陈杰人因“以网牟利”被判刑。
湖南媒体人陈杰人前年因涉嫌“以网牟利”,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而被警方拘捕。案件周四(30日)在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时,法院指经审理查明,陈杰人自2015年以来,为谋取非法利益凭借自己的“网络大V”的身份,发布虚假或者负面讯息,恶意炒作一些案件,攻击、诋毁党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至2016年1月,陈杰人与前妻邓江秀、被告刘敏注册成立北京华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以“法律咨询服务”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陈杰人在未取得法律服务资格及律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虚假讯息炒作,违法插手工程项目、债务纠纷和诉讼案件,从而达到牟取巨额非法利益的目的,逐步形成以陈杰人为首,利用讯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恶势力团伙,实施寻衅滋事犯罪4宗、敲诈勒索犯罪2宗、非法经营犯罪6案,非法获利732.6万元。
法院认为,陈杰人与同样为被告的陈伟人、刘敏编造虚假讯息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3人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而陈杰人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情节,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散布负面讯息,再以帮助被害人“删帖”为由,威胁、要挟并索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另又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编造虚假讯息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等;法院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后因陈杰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苹果日报今天报道称,中国知名记者陈杰人疑因在微博以“微博大V”身份举报湖南省官员,被当局控以涉嫌贿赂犯罪等多个罪名,并拒绝律师会见。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今日公开开庭,陈杰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行贿等罪成,一审被判监15年处罚金701万元人民币。
桂阳县人民法院指,陈杰人自2015年以来,为谋取非法利益,藉“网络大V”身份,利用讯息网络有偿发布虚假讯息或负面讯息,恶意炒作有关案事件,攻击、诋毁党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起哄闹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16年1月,陈杰人与前妻邓江秀、朋友刘敏注册成立北京华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陈杰人以“网络大V”身份招揽法律咨询服务,涉及4宗寻衅滋事犯罪、2宗敲诈勒索犯罪、6宗非法经营犯罪,非法获利732.6万元;另曾向湖南省娄底市中心医院李长茂等人行贿共554.2万。
据该报道,一向敢言的陈杰人曾于6月25日,在网上实名举报湖南邵阳市市委书记邓广雁涉嫌严重失职和渎职。根据网上资料,陈杰人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任职《中国青年报》时曾踢爆武汉女大学生卖淫,社会一时轰动,但他亦因此被解雇;任职人民网江苏视窗执行总编时,因“批评政府过多”被解雇。
另外,陈杰人的弟弟陈伟人被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1万元;刘敏寻衅滋事罪成,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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