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19 April 2020

吳靄儀:為23條緊急立法鋪路

港澳辦和中聯辦「兩辦」不約而同發表聲明,一面表揚上訴庭「糾正」原訟庭關於緊急法的判決,一面抨擊郭榮鏗議員拖延立法會內會選主席,質疑他違反立法會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

法庭裁決不容兩辦說三道四,議員在立法會內的行為更是香港和立法會自己的事,真的不勞兩辦費心。兩辦聲明有違基本法第22(1)條,同時涉及對司法獨立指指點點,事態嚴重,大律師公會、法律界選委及法政匯思先後發表聲明表達不滿。

兩辦的行為,不是單獨事件。建制喉舌頻頻恐嚇「35+」是「奪權」陰謀、林鄭和鄧炳強一再聲言正考慮以反恐條例檢控反送中案件,以至用禁蒙面法測試緊急法的可行性,用「煽動」罪控告鄭麗琼等等──都是意在為「國家安全」的緊急立法鋪路。

劇本是:反送中「暴徒」的手法跡近恐怖主義活動,已威脅到中國國家安全,必須有重法防止,但由於反對派以卑劣手法癱瘓議會運作,特區政府已無透過正常立法程序,履行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所以特區不能不在中央全力支持之下,「激活」已作僵屍大半世紀的殖民地法例,但能否奏效,則要看法庭的表現,如果法庭不「合作」的話,那就要採取非常途徑,繞過程序,緊急立法。特別是眼見反對派「35+」的奪權謀略, 逼近眉睫,若然「奸計」得逞,政府便會失去立法會議席大多數的保障,那就更不得不快刀斬亂麻了。

顯然,這些鋪路,是為明明赤裸裸的強權加上一層精心設計的legitimacy薄紗。問題是,中共為何要這樣做?除了騙得了自己,卻是小孩子都看得穿的。香港仍有人記得2003年一役的,但其實今時今日的形勢已大不同了。比起2003年,在中共政權的眼中,香港的情況已大大惡化,而國土周邊的「分離主義」威脅愈來愈大,必須嚴厲對付。香港這老牌「顛覆基地」更加不容忽視。

其實在中共指揮之下的「止暴制亂」,只有加強香港人抗爭的決心。預料「用重典」的後果,就是「分離主義」愈得到支持。正如學者指出,在國家安全問題上,中共會不惜一切,不會讓任何法律規制約束。值得深思的反而是,為何在特區政府穩操過半數議席之下仍然不敢貿然出手,寧願採取愈來愈荒謬的邊緣行動?其中當然涉及每一項行動在中國內外的代價,香港人必須看清楚。但比起2003年,經過反送中洗禮,香港人也是今非昔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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