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美国之音
美国国务院星期一表示,继续对中国正在审议中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表示严重关切。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5日建议,将这部法律草案经这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
美国国务院的一名官员在回复给美国之音的一封电子邮件中说:“外国非政府组织在加强美中两国人民联系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如果以目前的形式颁布,可能会阻碍而不是扩展我们两国之间的非官方联系。”
国务院这名官员说:“《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可能引发人们对中国有关继续改革开放道路的承诺的质疑,改革开放在过去三十年间支持了中国的转型。美国敦促所有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合作解决各国面临的各种难题,而不应该限制非政府组织的运作、或骚扰公民社会的成员。美方将继续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表达对这部非政府组织法律草案的严重关切。”
据报道,目前的修改稿删除了此前写入的一些条文,包括规定非政府组织最多只能在中国境内运营五年时间、授予警方管控相关活动和基金的广泛权力,以及规定每家组织在中国大陆只能设一个办公室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