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28 February 2016

鲁山老泉:每一次大的灾难来临,都是从禁言开始

作者:鲁山老泉

要是在国外生活时间长了,变成了别国的公民,最好是多关心关心所在国的事情。但大多数人关心的还是天朝那点事儿,我也这样,好在我还拿着中国护照(没准儿哪天就变了)。关心无非是想让母国更好些,毕竟是在外面这么多年总算是见到了些以前没见到的东西,可以想以前不敢想的事情,也可以随便说些以前不敢说的话。。

每每有新人上台,人们总是寄予厚望,可每每的让人失望,真是吃一百个豆都不嫌腥。这几年在很多方面更是让人大跌眼镜,很有倒退的味道。今转鲁山老泉的一文,大家看看是否有道理。有些好文章还是需要存起来的,时间一长找都没地找。该文也转到了微信里,估计没几小时就被封了,都什么世道,连让人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昨天某‌‌“专栏作家‌‌”批判任志强,还用‌‌“67年前人民的选择‌‌”证明某组织的合法性,你说得多不要脸?以他的意思,‌‌“67年前的选择‌‌”可以管一万年!

67年前,我父亲还是小伙子,如今我都年已花甲,我儿子也快30岁了,是不是说我父亲的选择就是我的选择?也是我儿子的选择?等到我第58世孙,72世孙诞生,也要承继我父亲的选择呀?

我不知道某组织的‌‌“保鲜期‌‌”是多少年,但是我知道水的保鲜期不超过三天!

拿这样的话作‌‌“道理‌‌”驳人,真让人无语。

今早起读到一条微信也拿出来晒晒:

‌‌“一位不容置疑的领袖,一位不容批评的政党,一种不容制衡的权力,一个极端暴虐的体制,一片奴性十足的国民,一批舆论一律的媒体,一伙儿横行霸道的酷吏,一堆歌功颂德的文痞,这就是十年文革发生的条件。‌‌”

大家对照对照吧,谁敢说第二次文革不会发生在明天?

有人对我说,即使再发生文革,碍你老泉什么事?人家斗走资派(执行市场经济的官员),你想挨斗都没资格。

如果只斗走资派,确实不关我事。可是我知道,文革并不是只斗走资派,文革的时候中国既没有资本家也没有资产阶级,斗走资派是借口。文革实质上是权斗,但客观上是一次对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大破坏、大浩劫。文革的破坏是全方位的,我只说两点:一点是让人恐惧,时时刻刻恐惧。比如不知道哪句话说错了你就得挨批斗,挨打,甚至坐监狱,或者吃枪子儿。第二是人人都政治狂热了,经济就丢掉了,人就没饭吃。天天饿肚子的滋味不好受。虽然挨批斗不是人人有份,但是饿肚子谁也跑不掉。别说喝肉汤成为奢望,喝菜汤都不可能。我说你不信,眼见着的,我们那一代,平均身高既比不上我们父亲一辈,也比不上我们儿子一辈。你说因为啥?

有些人,对现实不满,就寄希望再来一次文革。这如同医生割头治病,既然把头割了,你还治什么病?

有些人盼望文革,还因为不懂文革并不是对某些(坏)人造成冲击,实际上文革冲击了任何人。换句话说就是任何人在文革中没赢家。就以毛某人为例,他确实战胜了他的对手,可是他成了孤家寡人,而且导致了家人的不幸(如果不是文革他的老婆和侄子结局不会这样惨)。

最最怀念毛时代的人不过我的诤友卜移山。我问卜移山:如果一直在毛时代,还是老一套,你的两个孩子即使被推荐读大学,作为工农兵大学生,能学到现在这样的程度吗?能有现在发展的基础吗?能享受到现在的物质条件吗?卜移山你现在疾病缠身,你有钱治病吗?即使有钱,能享受到现在的医疗条件吗?能吃上这么高效的药物吗?能吃上进口药吗?我估计卜移山别说治病,就是跟我老泉抬杠,也是在阴曹地府吧?你早见阎王了。

天天念叨毛时代,无厘头啊!

最近‌‌“党媒姓党‌‌”让许多人坐立不安,直接感觉到灾难就在眼前。为什么?因为在所谓‌‌“共和国‌‌”不长的历史中,每一次大的灾难来临都是从禁言开始。第一次是50年代大跃进导致大饥荒,前提是1957年反右,把民主人士的善意批评当作向党猖狂进攻,疯狂迫害有良知且有真知灼见的知识分子,后来发生了无以复加的荒唐事都听不到批评。第二次是60年代中期从批‌‌“三家村‌‌”批吴晗开始,把古今中外所有文化都说成‌‌“封、资、修黑货‌‌”,然后就是文化大革命,浩劫一切,扫荡一切。第三次在80年代,‌‌“敏感词‌‌”我就不说了。

什么‌‌“党媒姓党‌‌”?实质上是不准妄议。‌‌“我对,我自己说;我错,也不许你说‌‌”,完全摆出一副不让监督的面孔。一个党一个政府不让监督了,不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即使想为所欲为,也得正确呀?你如何正确?不就得争论吗?不就得反复论证吗?你取消论证的过程,实际上就等于坚持错误。想想吧,你拿错误的东西为所欲为是多么可怕!所以我们这些人咋不战战兢兢咧?

哥们,千万别为了个人的私利就忘了老祖宗‌‌“偏听兼听‌‌”‌‌“载舟覆舟‌‌”的古训呀!


我的偶像很生气,我对我的偶像使用‌‌“民逗‌‌”一词也很生气。

怎么回事?肖仲华,华中科技大学的博士,我过去多次推荐他的专栏。他最近为政府‌‌“推墙‌‌”的决定叫好受到网友批评,他很委屈,也很生气,说:

‌‌“政府错了你批评,他为你叫好;政府对了却不可以表扬,这是哪门子民主?‌‌”

所以他喊批评他的人为‌‌“民逗‌‌”,埋汰、轻蔑、讽刺、看不起,都在其中了。

过去我对肖博士崇拜有加,这一次我反过来‌‌“辅导辅导‌‌”我的偶像。我的青岛老哥跟我说,古时候强盗也是讲规矩的,即‌‌“盗亦有道‌‌”。嘛意思?过去的强盗,‌‌“队长‌‌”必须第一个打冲锋,完成任务再最后一个出来;打冲锋是你,殿后也是你,否则就做不了‌‌“队长‌‌”。

这儿强盗的‌‌“道‌‌”我先不管,我要说的是‌‌“盗亦有道‌‌”——强盗也讲规矩。

中国的法律,特别是重大的,都是谁出台?人大。党和政府行不?党肯定不行;政府可以,但也是鸡毛蒜皮,仅限于‌‌“规定‌‌”‌‌“条例‌‌”之类,且不能跟人大法律相抵触。这是常识中的常识。然而再常识的常识,也能难倒我们的高层文盲。最近党和政府的‌‌“拆围墙‌‌”就是文盲加法盲才干出来的事。拆围墙,绝对好事。交通顺畅,空气流通,怎么不好?但是程序不正义。《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小区围墙属于业主集体私产,你拆了就是犯法。人们最害怕的,是你从今天拆围墙开始,到明天拆小区!

然而,不合法的好事情就不能办吗?可以呀,修改《物权法》,或者给《物权法》重新释义呀?你法律程序走在前面,后面就可以做。上面不是常说,我们要把党的意志变成人民的意志吗?怎样把党的意志变成人民的意志?就是由党提议,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了再照办,就合法;没通过就办是先斩后奏,叫违法。我想肖仲华作为文科博士,肯定知道‌‌“党‌‌”和‌‌“政府‌‌”是没有权力,也没有资格出台什么‌‌“拆围墙‌‌”的规定的,网友批评几句发什么脾气?

如有再有人说,狗屁人大,我们的‌‌“人大‌‌”是人大吗?那我也没办法了。呜呼,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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