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突然撤換總編輯事件,好些人問:為何那麼緊張?一家公司,換職員,老闆有權,平常事,做乜嘈嘈閉?
想起一件奇案,1992年洛杉磯發生的警員毆打Rodney King事件。案件本身不奇,奇在初審判決。
當年洛杉磯警方飛車追逐懷疑醉酒駕駛的Rodney King,最後把他拘捕圍毆,棍打腳踢,過程暴力,附近隱蔽處有人拍下片段。錄影帶公開後,公眾譁然,四名警員被控襲擊及使用過分武力等罪名。
但出乎意料,陪審團大比數裁定,警員無罪,此判決觸發當年洛杉磯暴動,五十多人死亡。
很多人奇怪,為何陪審團會作出這樣的判決?因為看過片段的人都應有定論:是非黑白很清楚,是過分使用武力無疑。
美國法律學者Stanley Fish認為,此乃辯方策略成功。庭上播放錄影帶時,原來是逐格慢鏡播放,每格似是獨立事件,然後辯方就把定格當作事件之全部,問:這一拳是過分暴力嗎?這一腿能踢死他嗎?(The Trouble with Principle, p.309)
不看全景,只見零散段落,自然覺得「無乜嘢」。
正如Fish所言,我們的目光,常被誘導,只見眼前一時一刻零碎片段,忽略了大環境,看不見事件之歷史、過程、社會文化與生態之演變,只見定格,於是麻木、漠不關心。
每次有能者有影響力者被調職,遭投閑置散,有人就說,正常調動啫。
每個傳媒機構,權貴黑手或明或暗在幕後舞動,有人說,你陰謀論。
每次批判權貴、監督政府,老闆就抬出「專業」守則說:我們要「中立」。
如是者,一次又一次,陰吓陰吓,過咗海就是神仙;日復一日,媒體向權力靠攏,自由的空間收窄。撤換劉進圖,不是單一事例,幕後大阿哥要求強力操控,布置乖乖仔於要位,務求一切在掌握之內。溫水煮蛙十多年,如今,權貴不介意沸水滾蛙。
香港的新聞界,已被拳打腳踢很久,打你一拳,踢你一腳;現在,踩上心口,踢你腦門了。
可以發聲的請不要沉默,需要沉默的請在關鍵時刻發光發熱。
(明報啟示錄‧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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