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shall Sahlins
日期: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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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文貼到word之後有16頁,一次過譯出太長,只好分成幾個部份譯出。--譯者註
孔子學院審查政治議題的討論,同時限制自由交流想法。然則,美國的大學為甚麼會贊助它們?
我和東亞研究中心的副主任福斯(Ted Foss)坐在他位於芝加哥大學賈德堂(Judd Hall)三樓的辦公室內。東亞研究是個典型的地方研究項目,匯集了一眾來自不同學科,研究中國、韓國和日本的專家。在我們之上的四樓是這大學的孔子學院辦公室及演講廳,它是在2010年開張的。孔子學院這個學術單位提供到到認可的中國語言及文化課程,並贊助多種課外活動,包括藝術展覽、講座、會議、放映電影及慶祝中國的節日。在芝加哥大學和一些其他院校,它還資助大學教職員研究關於中國的議題。我問福斯,芝加哥大學的孔子學院有沒有就具有爭議的中國議題,諸如西藏獨立、或台灣的政治地位等舉辦過講座或者會議?他向遠處的牆壁做了個手勢,說:“我可以在這辦公室掛達賴喇嘛的相片。可是,我們不會在四樓這樣做。”
原因是,芝加哥大學和其他地方的孔子學院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助的。中國在2004年創辦孔子學院這個項目,現在全球大約有400間孔子學院,以及一個外展計劃,在中小學開設了接近600個“孔子教室”。在某些方面講,這種由政府資助的教育及文化項目不是甚麼新鮮事。過去60多年來,德國一直依靠歌德學院在全球推動德語的教授。但是,正如英國文化協會和法國文化協會那樣,歌德學院是大學範圍以外自成一體的機構,而孔子學院則是寄主大學日常課程內的自主單位。例如,芝加哥大學的孔子學院在大學的東亞語言及文化系開辦經認可的中國語言課程。
還有另一個重大分別:孔子學院是外國政府管理的,因此會順應那個國家的政治。孔子學院的章程、附則,以及和寄主大學簽訂的協議都把孔子學院的教學活動置於中國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漢辦”)的北京總部監管之下。雖然官方文件說“漢辦”隸屬於教育部,但管理它的是由國家及黨內各個政治單位官員組織的評議會,其主席為政治局委員劉延東。目前,該評議會的成員分別來自12個國家部門和委員會,包括外交部、教育部、財政部、文化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簡言之,以國際教學組織模式運作的“漢辦”是那個黨國的工具。
在比較大型的孔子學院寄主大學,“漢辦”負責全部中國課程中的一部份。而在為數更多的小型寄主那裏,“漢辦”則控制了大部份或者全部的中國語言及文化課程。 “漢辦”有權為它負責的課程提供教師、課本和課程表。它更會任命當地孔子學院的副主任。獲“漢辦”資助的學者所進行與中國有關的研究計劃要得到北京批淮。 北京會定期評估及審核“漢辦”聘任的教師,以及孔子學院的學術和課外項目,而寄主大學則需要接受北京對孔子學院的活動作監督和評核。 “漢辦”保留對任何未經它批淮或授權而以孔子學院的名義進行的活動採取懲罰性法律行動的權利。 “漢辦”簽署了列明這樣規則不適用情況的協議,但通常只有在它想延攬史丹福和芝加哥等精英大學加入孔子學院計劃時才會這樣做。
儘管孔子學院在美國和其他地方引起了不少注意,卻幾乎沒有針對它們的詳情而做的嚴肅新聞或民族學調查,例如那些中國語文的教師是如何培訓的。課程的內容和課本是怎樣選擇的等等。一個難處是孔子學院就好像一個移動的目標。不僅中國官員在和精英院校談判時表現得有彈性,而且“漢辦”的策略近年也在起變化。儘管孔子學院覆蓋全球,它看來卻沒有達到中國改善形象和提升影響力的政治目的。和解放第三世界那時的毛語錄不同的是,目前的中國政權不受歡迎。正如提出了 “軟實力”這個說法的約瑟夫‧奈所寫,擁有具吸引力的政治制度是“軟實力”成功的必要條件。經過改變的孔子學院計劃減少語言及文化方面的工作,轉而增加了對寄主大學的核心教學及研究的參與。可是,孔子學院的工作準則仍然是它的章程和附則,以及和參與計劃的大學談判訂立的協定範本。 “漢辦”定期要孔子學院舉行一些活動,並以寄主大學的名義開辦課程,以加強中國的影響力。由此證實了人們經常引述政治局委員李長春說過的一句話,孔子學院乃 “中國海外宣傳計劃的重要部份。”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機關報人民日報在2011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吹噓孔子學院的增加(當時有331間)以及中國攀登世界政治上之顯要地位的指標,例如8%的GDP年增長率,它的科技和軍事成果,以及它新取得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地位。 “為什麼中國現在受人注視?因為它的實力在不斷增強…今天,我們與西方和世界的關係不同了;我們不再仰仗他們的鼻息。相反,我們已經慢慢的崛起,要和它們平起平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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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孔子學院運作的一個障礙是,由寄主大學一至兩名代表批准它們開設的協議範本是保密的。那協議包含了保密條款,(根據那雙語文本的中文部份翻譯出來的)內容如下:“協議雙方將視此協議為秘密文件,未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公佈,揭示,或張揚,或容許他人公佈,揭示,或張揚獲得或了解到有關另一方的材料或資訊;唯協議的一方為履行協議的責任必須將之公佈,揭示,或張揚則不在此限。”
受保密條款約束的是協議範本的條文,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五條。該條文責令孔子學院的活動依循中國以及寄主院校所在國家的習俗,法律和法規。這怎麼可能在—譬如說—美國做得到?“漢辦”遵守的中國法律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政治言論及信仰體系列為刑事罪,於是美國的大學可能會因為遵守協議第五條而成為招聘歧視或侵犯言論自由的同謀。而因為孔子學院的章程訂明,其章程及附則適用於所有的孔子學院,寄主大學的人員必須接受中國對院校內學術工作的控制,並同意對這一安排保密。這到底合法嗎?
雖然,孔子學院計劃的章程看來沒有關於具體“軟實力”目標的聲明,那文本卻包括一個看似無害,但等同特洛伊木馬的條款。在列出指導語言的一些強制規則時,它實際上規定學生只能以中國接受的方式來取得關於中國的知識。章程總則的第十條,即最後一條,以及附則(第一章)的明言:孔子學院以普通話及標準漢字傳授中國語文。這裡那有誤導性的所謂 “標準漢字”是指中國頒布的簡化字,以之取代數千年來一切行文書寫所用,比較難學的傳統漢字。而頗令該政權不快的是,在台灣,香港,馬來西亞和許多不受北京直接控制的華人社區還在用傳統漢字。
在一篇關於語言強制規定的政治,內含豐富細節的揭露中,丘奇曼 (Michael Churchman)提到,只用標準漢字來授課,會使全球的學者只能看懂一半的中文。擁有傳統漢字的相關知識,事先有過接觸,以漢語為母語的中國人多少會明白一點那種文字。但那些在大學時才學中文的外國學生則不可能做到這點。除了中國翻譯和解釋的版本外,孔子學院課程的學生讀不懂中國的經典著作,和異議及其他華人社區的流行文學隔絕,他們甚至不能讀到“由大陸人撰寫,但只在香港和台灣出版的關於共產黨的歷史,內鬥,派系主義的材料。”相反,他們受到那個政權在尋求控制中國國內可以談論的話題時使用的同一套語言標準化(普通話)和文字(簡化字)政策限制。
第一部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