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5 December 2012

网络实名制的全球先行者,韩国为什么失败了?

2011年12月29日,负责管理电信业的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KCC)提出计划,表示将从2012年起逐步废除已经实施了4年多的互联网实名制。这也表示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实行互联网实名制的国家间接承认,网络实名制失败了。而在同处东亚的中国大地,在政府的引导下,网络实名制的呼声日渐壮大。去年底要求微博注册必须实名制就是推行实名制意向明朗化的一个标志。

韩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始末

2005年9月,韩国信息通信部举行听证会,提出在大型门户网站实行有限实名制,并要求网民在这些网站的留言板发表回复时有义务使用实名。当时,相关官员在解释这一政策时,措辞十分谨慎,表示此举是为了“减少以匿名进行诽谤等副作用”,并强调“为了不损害网络匿名性的正面作用,制定细则时会把持平衡”。

但在2006年,韩国政府着手制定《促进使用信息通讯网与信息保护法》修订案时,已经开始准备扩大涉及网站的范围。到2007年2月,信息通信部的官员在描述即将实行的网络实名制时,语气已经不同。《朝鲜日报》引述称,该法律的目的是为“净化网络文化”,以及“大力治理最近成为韩国社会问题的恶意留言和利用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现象”。

从提出到正式实施,历时将近两年,韩国从2007年7月开始实施互联网实名制。从那以后,每天访问人数超过30万的35家主要网站要求网民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并通过验证后,才能在各网站上写帖子和跟帖。从2009年4月起,互联网实名制的范围扩展到每天访问人数超过10万的153家主要网站。时至今日,几乎所有韩国网站都要求网民在注册和评论前必须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对网络实名制的致命一击发生在2011年7月,当时韩国一家著名门户网站和一家社交网站被黑客攻击,约有3500万名网民(韩国2010年的总人口为4800余万)的个人信息外泄,包括名字、身份证号码、生日甚至地址。此次事件让民众和政府都意识到网络实名制的巨大危害。

在2011年年尾提交给韩国总统李明博的2012年业务计划中,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表示将取消这一做法,并禁止网站收集用户身份证号码,彻底检讨在线身份验证制度。

韩国网络实名制的支持者都有谁?

韩国在实施网络实名制之初拥有不少支持者。2008年一份家庭访问显示,近80%的韩国民众支持网络实名,其中不乏经常上网的年轻人。

拥有如此之多的支持者,最主要的原因也正如韩国政府那个“冠冕堂皇”的说辞:防止网民侵犯个人隐私和恶意留言。

在网络实名制提上议程之前,韩国发生了一系列发于网络上的隐私侵犯和诽谤风波。曾有一名少女因为被人肉搜索而精神失常,著名影星崔真实则因网络上充斥着谣言和攻击,不堪重负后跳楼自杀。这些风波都引发了韩国社会的巨大争议,并导致许多人支持互联网实名,惩罚诽谤者和恶意留言者。

尤其是崔真实自杀事件闹得很大。在韩国的网络上出现了支持互联网实名制的签名运动;韩国影视表演演出艺人工会发出呼吁,希望“使恶意留言引起的受害程度降到最低,并体现网络民主主义”;政坛甚至准备起草一部《崔真实法》,以加强对“网络污蔑罪”的控制,以及强化网络实名制。

而据韩国专栏作者金宰贤披露,2010年4月,实名制实施近3年后,韩国首尔大学一位教授发表了《对互联网实名制的实证研究》,其中的数据显示,在实施网络实名制之后,网络上的诽谤跟帖数量从原先的13.9%减少到12.2%,仅减少1.7个百分点。另一份由韩国网络振兴院和信息通信部联合进行的调查显示,在实名制实施两个月后,恶意网帖仅减少2.2%。可见,实名制并未管住网民的“恶意”。

韩国政府之所以赞成网络实名制,正如《韩国时报》首席记者李成贤的评论所说,政府事实上也通过网络实名制来“管理”对政府不友好的评论和批判。“哪个国家政府都是这样。”李成贤说。

为什么要反对网络实名制?

在韩国实施网络实名制以来,正面效应未见多大,负面影响却开始体现。

对于实名制,韩国政府的初衷之一是保护民众隐私,显然2011年7月份的用户隐私大量泄露是一个绝妙的反讽。此次事件大大刺激了民间和舆论对网络实名制的批评,也促使韩国一些网站开始采取措施。几家门户网站事后表示,网民在注册时登记的身份信息,将在注册后被删除。这既不违背法律,也保护了个人隐私。而这四年以来,不少韩国民众想方设法避开法律,甚至盗用他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这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已使网络实名制失去意义。

在批评网络实名制的众多原因中,有一条贯穿始终:网络实名制扼杀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并使对政府的批评成为沉默的声音。韩国的民主党也一直藉此反对网络实名,称网络实名制并非一个民主国家所为。认为网络实名制让民众平等而广泛地监督和批评政府的渠道进一步紧缩,言论空间更加逼仄。

网络实名制也的确能达到如此功效。据韩国首尔大学教授的一个研究显示,以IP地址为基准,网络实名制前后,网络论坛的平均参与者从2585人减少到737人。“互联网实名制导致的自我审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网上的沟通。”金宰贤在其FT中文网专栏写道。

在韩国用户信息泄露时间发生后一个月,《纽约时报》上发表的一篇评论说:韩国的经验表明,实名政策是个糟糕的主意,“互联网是混乱、肮脏和匿名的,但它最好能保持这个状态”。

中国互联网前不久遭遇大量网站账号密码被盗并泄露,如果这些发生在实名制后的中国,后果将不堪设想。韩国的失败经验,应该能给中国推行网络实名制敲响缓行或不行的警钟。

韩国网络实名制缘何破产

2011年7月,韩国两个大型网站被黑客侵入,3500万用户(也就是95%的韩国网民)资料外泄。这起事件直接动摇了韩国实名制的基础。虽然行政安全部8月提议取消实名制但遭到信息通信部抵制。也许是巧合,2011月黑客再一次出手攻陷某游戏网站,1350万玩家信息泄露,韩国政府终于退让:限制网站收集和登记用户身份证行为,实名制实质上宣告结束。

cctv刚开始这个专题的时候刚好那几天只能收到cctv新闻频道。。所以一直再看(以前没怎么仔细看过新闻联播,现在仔细看了以后觉得怪不得有人总以新闻联播的一些细微改动来推断政治风向,确实一些话语细节想不在意都难)

发现不少夹杂私货的细节,偷换概念和指桑骂槐是最明显的。

前一句还是淘宝卖家泄露客户信息,后一句评论的 第一个目标就是 网络言论需要法制监管

我记着新闻是一方面在说网络诈骗造谣的事一方面在说网络信息隐私安全的

个人信息泄露不是应该取消实名制和禁止随便搜集个人信息么?
怎么推出个实行实名制来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的结论?

你是“透明人”:围观中国式实名制

不平衡的透明度

一边是普通人越来越“透明”,一边却是官员和政府,许多本该更透明的事情还在灰幕之中
对于目前“实名制”的不满,还在于透明度本身的不平衡。
全国政协委员崔琳曾于2007年“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言推行公务用餐费用公示制和实名制,让公务招待事务接受行政审计和民众监督,被舆论评价为“惟一表达民意的实名制”。
崔琳的举动无意间点破了这样的事实:一边是普通人越来越“透明”,一边却是许多本该更透明的领域还在灰幕之中。无论是对遏制腐败有奇效的“金融实名制”和“阳光法案”(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还是意在促进“政府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中国均步履维艰。
1993年8月12日晚,上台伊始的韩国总统金泳三突然发布总统紧急财政经济令,宣布从即刻起,在韩国境内实行金融实名制,违反者将受重罚。仅仅一个月,韩国大法院院长金德柱及检察总长朴钟吉等一大批高级官员不得不相继提出辞职。与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紧密结合的金融实名制,使得大批不法财产难以隐匿。
遗憾的是,金融实名制在中国,仅仅船到中流,远未抵岸。
2000年起推行的个人存款实名制,仅对2000年4月之后有效,此前既往不咎,让反腐效力大打折扣。之后在证券领域的实名制,也频频被规避,有关信息披露、市场禁入等方面的监管规则常常被视为空门。
2010年曝出的李绍武PE腐败案即是最好的案例。
自2001年来,国信证券原投行四部总经理李绍武,通过妻子邱利颖的名义及其控制的公司等方式,参股多家上市公司,包括在IPO前突击入股,获取了几十倍的暴利。
被曝光的仅是冰山一角。“比如上市公司中,一些个人股东不太方便出面,只要谈妥了,就可以找人代持。”一位业内人士说,现行的监管水平和效率下,诸多不能见光的实际持股人或违规获利者隐藏在重重雾霭之后,他们的身份是否会被曝光,几乎完全被动地取决于合谋者反目的可能性。
如果这些躲在“保护膜”之下的人物,具有某些权势资源,则即便是圈内共知的情况,他们也能安然若素。
而中国的金融实名制并没有像韩国那样揭开大规模的弊案,学界倾向于认为,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中国缺乏相配套的“阳光法案”。
中国目前仅在执政党的政策和纪律规范方面,制定有一些有关官员财产等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尽管民间呼吁多年,“阳光法案”至今在国家法律层面无实质性突破。2008年开始的一些地方实践,如今看来也并没有开拓出一条“下行上效”的改革局面。
官员个人的透明不够只是一个方面。政府的透明度,尽管有进步,但距离“阳光政府”仍然遥远。
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曾被寄予厚望,但“纸面之法”向“生活之法”的转化仍然非常缓慢,“知情权”作为一个美好的概念,距离实际的社会生活还距离甚远。
老百姓关心的征地、拆迁、办公招待费、公车使用等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很难得到答案。各地纷纷出现的“信息公开第一案”中,申请政府公开的信息五花八门,但对于带有公共性质的棘手话题,通常得到的答复是:“信息不存在”、“属于内部信息”、“影响社会稳定”等。
更有甚者,河南省南阳市青年王清依据《条例》向南阳市181个行政部门提交了七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要求公开“三公”消费(公款招待、公车消费、公费出国)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只得到18份“牛头不对马嘴”的回复。他一度还被当地官方认为是“收集情报”的间谍而被跟踪。
今年9月28日——国际知情权日,由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发布的《中国行政透明度观察报告·2009年度》,也证实了中国行政透明度的尴尬现实。该中心组织的课题组根据其制定的测评体系对30个省级行政单位和43个国务院下属机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作出了评价,结果前者的及格率仅为40%,后者则更是低至4.7%。
而公开不足的另一面,是保密的加剧。
2010年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解决旧法落后导致的妨碍政府透明的问题上没有大的突破,在保密方面却进一步强化,曾试图增加规定互联网和电信运营商、服务商发现、报告泄密的义务。
尽管这一条款后来被删除,但仍增加了互联网和电信运营商、服务商“配合泄密案件调查”的规定。而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障未获得同等重视。
种种情形之下,如今层层递进的实名制,其实效可能造成一块横亘于官民之间的“车窗玻璃”,透过玻璃——“他看你,清清楚楚;你看他,模糊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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