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慕琦爵士
五、有為港督楊慕琦:縱然楊督腳頭不好,上任不久香港即淪陷,其主導的政治改革亦未能成事,香港戰後的穩健財政,卻是這位大有為港督的功績。戰後香港百廢待舉,重建需大量人力物力,令港府財政錄得大額赤字,需靠英國撥款而失去財政自主。昔日行之有效的徵費手段,比如是鴉片專賣制度,卻已不合時宜。楊督認為徵收入息稅是港府回復財政自主的有效方法,但此議一出,各界精英即群起反對。
楊慕琦於是便成立稅務改革委員會,將主要精英都委任入去,但經咨詢後,委員會仍未能建議引人入息稅。楊督再委任一批熟悉稅務的專業人士,成立了一個專業委員會。楊督引用了專業人士的意見,在咨詢期的空檔四出遊說。最終,楊督成功爭取到匯豐總經理、行政局議員Arthur Morse,香港大學校長D. J. Sloss以及香港總商會主席R. D. Gillespie的支持。最終引入入息稅的議案,可以獲得過半非官守議員的支持,順利通過。雖然香港的預算到葛量洪時代仍要讓殖民地部過目,但楊慕琦的決斷令香港在四十年代末已達至收支平衡,因而享有實際上的財政自主。
六、葛量洪之政改拖字訣:可惜在引入了入息稅後,楊慕琦任期已到。其大力推動的市議會方案,只能交給其下手葛量洪處理。葛量洪曾為香港公務員,與各界精英關係良好,深明精英抗拒任何會削弱其特權的政治改革,因而對市議會方案興趣缺缺。江湖傳聞葛督之所以能上任,是因為楊督惹起商界精英之不滿,逐向殖民地部投訴,並推薦葛為替任人選。
葛量洪以老辦法面對政改問題:成立委員會再咨詢。在這段期間,政府對政改的方案一改再改,又放風謂政改決定權在英國。其建議由起初的市議會方案,演變為後期由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提議的立法局改革方案。最終的方案異常保守,只是把非官守議員的比例提升至多於一半,既沒有引入代議政制成份、亦推延了可能的市政局改革。不經不覺間,中國已經易幟,結果連那個最保守的方案亦為葛督所擱置。
為何政改最終被腰斬?官方的講法,是怕中共藉政治改革滲透香港。另一個書中沒有講的因素,是因為本土支持民主化的運動,因國共內戰而迅速瓦解:戰後華人一度認為中國已經重生,相信華人有能力自理,但此等自信被內戰所擊潰。個人相信,當年葛督是採取拖字訣,以討好香港的精英。
同樣是開委員會做咨詢,楊督能夠完成艱巨的稅務改革、葛督卻會令政治改革不了了之。必需指出香港的殖民地制度,本身不一定能確保良好管治,它只是給予了港督及港府大量轉圜的空間。如曾銳生所指出,香港戰後的良好管治,乃源於地緣政治因素帶來的權力制衡。港府怕國共政府收復香港、怕國際社會的反殖指控,是以即使制度專制,仍會積極回應民意。五十年不變,卻只保留殖民地制度之形、無視權力制衡之實,乃主權移交後政治崩壞之原因之一。
石峽尾邨美荷樓
七、公屋德政、非葛督本意:葛量洪被視為最偉大之港督之一。誠然,他的確能在戰後的亂世中守住香港。但他與各界精英的關係太好,往往向他們的利益傾斜,從政改擱置一事可見一斑。香港公營房屋政策,是世界級的偉大政策,本人的一些右傾朋友對此亦有讚無彈(他們是公屋長大的)。這往往被視為葛督的德政。然而事實上,葛督卻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建設公屋。
本土精英抗拒任何政府建屋的計劃,令葛量洪在房屋政策上相當被動。在楊慕琦時代,港府透過租金管制以及在更新地契時加入條款,增加香港樓宇供應。但到了葛量洪接任時,國共內戰已白熱化,新建樓宇已應付不了排山倒海的難民。政府開展建屋計劃,事在必行,但葛督仍打算倚靠商界及非牟利組織的力量建屋。
當時希慎興業欲於其地皮建築住宅,此可幫政府達成其建屋目標。可是雙方就政府撥款資助的數額討價還價,最終政府只肯替希慎作擔銀行借貸保人。
而在不久之後,香港房屋協會從社會福利局(後改組為社會服務聯會)那邊,取得來自英國的援助金。協會希望能得政府撥地,然後用那筆錢建勞動階層住宅。然而,房協建屋的計劃卻一波三折,匯豐銀行起初拒絕向房協貸款。房協委員何明華主教(Rev. Ronald Owen Hall)素來關心弱勢社群,亦是敢言之士,卻得罪了商界中人。匯豐總經理Arthur Morse直言不會支持任何與何主教有關之項目。政府居中協調,得出折衷方案:除何主教以外的房協委員另組模範屋宇委員會,之後獲匯豐貸款,建成模範邨。
這些由商界或非牟利組織主導的建屋計劃,應付不了大量新移民的住屋需求。這些房屋的售價及租金,亦非一般難民所能夠付擔。只有政府才會有應付龐大建屋計劃之能力,但港府一直舉旗不定。市民惟有在空置土地建寮屋居住,然而寮屋居住環境十分惡劣。在一九五三年的聖誕節,石峽尾寮屋區為大火所毀,大量居民流離失所,令有關方面不得不面對問題。
在石峽尾大火後,葛量洪初時仍然沒有意願去提供公營房屋。他認為提供房屋等福利,只會招惹中國的流民來港。他仍然以為香港當時的新移民是像戰前那樣的流動人口,未意識到自中共竊政後,居港難民已無國可歸。最終打破悶局的,是和記主席兼市政局非官守議員祈德尊。他動議要求政府為火災災民提供長期的廉價房屋。最終港府在政治壓力下,委任祈德尊領導新成立的委員會。最終港府的房屋政策,還是依從了祈德尊委員會的建議:在石峽尾建立多層徙置大廈,訂立為市民提供廉租屋的長期政策。而公共房屋的管理,亦有一段時間是交由市政局負責,而非由港府直接管理。由此可見,香港公營房屋之父,是祈德尊而非葛量洪。
在政府確定公營房屋政策後,官僚體系卻能迅速適應。縱然公營房屋政策非由港府自己提出,但當港府開始執行相關政策時,卻逐漸建立起長遠規劃的能力。這新得的能力促進了戰後的社會發展,亦令政府在戰後逐漸掌握新政策的主導權,令港府能得享完全的高度自治。不過,據Ian Scott在Political Change and the Crisis of Legitimacy in Hong Kong所講,香港政府在涉及跨部門的政策規劃中,仍是力有不逮。麥理浩十年建屋計劃當年未能如期峻工,是為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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