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3 April 2016

月光博客:工信部域名新规对全球域名管理体系的影响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3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该意见稿首次要求不 得为境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提供境内网络接入服务,强制要求境内网站须境内管理域名,该规定“广泛又模糊”,并未明确执行是否只针对CN域名,如 果严格执行的话,将强制所有国内企业将域名转到国内,因而该条款在业界引发普遍恐慌情绪。本文将分析该新规在各种条件下对全球域名管理体系的影响。
 该新规第三十七条显示,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的域名应当由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并由境内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在境内进行网络接入、但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的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简言之,该规定似乎指出,服务器在中国的网站(无论中国网站还是国外网站),域名都必须迁移到中国的域名注册商。
 之后,工信部回应域名管理新政,称“该办法与全球域名管理体系没有根本性冲突,相关条款重点要求在境内接入的网站应使用境内注册的域名,不涉及在境外接入的网站,不影响用户访问相关网络内容,不影响外国企业在华正常开展业务。”
 从工信部的回应看,有可能表明域名管理新政只是针对CN域名,因为如果只针对CN域名的话,该政策的确和国际域名管理体系没有冲突。众所周知,中 国工信部只具有ccTLD(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例如CN国家域名)的管理权限,不具备gTLD(通用顶级域名,例如COM等国际域名)的管理权限,所以理 论上说并没有权力对他人的gTLD(通用顶级域名)进行管理,因此,《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如果针对gTLD进行管理,可能会涉嫌越权管理。
 除此之外,如果是针对gTLD(通用顶级域名)的话,《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该条款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强制在中国的网站必须使用中国指定的域名 注册商,这意味着不仅包括中国本土互联网服务企业还包括苹果、微软这样的跨国企业使用的通用顶级域名,都必须转移到中国境内的域名注册商,否则中国工信部 将终止其网络接入服务。显然,这样的条款严重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阻碍了国际间的互联网交流、商贸活动,涉嫌违反世贸组织的规则。
 总而言之,如果新版《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是针对中国ccTLD的(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例如CN国家域名),那么该条款没有法律上的问题,但 如果域名新规还针对gTLD(通用顶级域名)的话,那将是对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和世界贸易组织赤裸裸地威胁,域名新规不仅仅针对不同域名注册商实行差别待 遇和歧视待遇,还不遵循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强制用户使用本国指定的服务。既然目前工信部回应称域名新规没有和国际域名体系有冲突,那么我们只好相信 在工信部可能忘记在域名新规中指明具体的管辖范围,从而导致了业界和媒体对其域名注册新政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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