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8 June 2014

中國禁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反應強烈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周三(18日)下發通報,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在未經本單位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開展批評報道。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周三發佈的有關8起新聞單位和記者違法案件的通報中,要求各新聞單位對記者站、網站經營部門、採編部門進行「集中清理,禁止記者站跨行業、跨領域採訪報道」。
通報還要求各新聞媒體把好報道審核關,禁止記者站和新聞記者私自設立網站、網站地方頻道、專版專刊、內參等刊發批評報道。
中國官方媒體還報道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相關領導人的話說,將給予那些違法單位和個人嚴厲處罰。
處罰措施包括:查實利用新聞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新聞記者吊銷記者證;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負有管理責任的新聞單位負責人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通報在要求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加大對新聞敲詐和假新聞打擊力度的同時,呼籲新聞媒體反覆公布舉報電話,發動群眾參與舉報監督。

「大快人心」

這一通報剛公布,就在中國新聞界和網民間引起強烈關注,支持者與反對者都大有人在。
支持通告的人認為,這是對虛假新聞的沉重打擊,一名四川網民稱通報為「大快人心」;另一名湖南網民說:「早就該這樣了!」
有網民在新浪微博上說,這個文件明明是針對目前記者行業存在的問題,與目前新聞採訪活動的管理規定不衝突,大家為什麼要對其作擴大、歪曲甚至是惡意地解讀呢?
新浪微博上還有人說,禁止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防止的是記者私下進行敲詐或者是記者造謠,不應該誤解原意。

新聞界禁言

《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在新浪微博說,通報中的「雙跨禁令」始於2005年4月中辦發佈的《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工作的意見》。
而著名記者和社會評論人士李承鵬在新浪微博說,「禁止記者私自開展批評報道」是一個病句。
他說,如果批評都需要領導恩准,那就不叫批評,叫撒嬌。下命令的這個組織也該改名為「國家撒嬌測試中心」。
一些網民在新浪微博上說,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道,等於是新聞界禁言。
新浪微博上有人質問,如果批評涉嫌敲詐,那就應該號召嚴格執法,而不是限制批評報道。而如果批評是正當的,為什麼就不能私自報道呢?
騰訊微博上也有網民批評這一通告,一位網民諷刺說,禁止有記者不就更省事了嗎?
還有網民在騰訊微博上說:「無冕之王,無法律保障採訪權、報道權,難!」
(編譯:嵇偉 責編:李莉)




from BBC中文網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4/06/140618_china_media.shtml